银华鑫盛 :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13:25:52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鑫盛 :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4月27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鑫盛灵活配置混合

LOF



基金代码

501022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
10
-
14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上海证券交
易所


2016
-
11
-
07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海峰先生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8
-
10
-
15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
07
-
16




注:扩位简称:银华鑫盛
LO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基于对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深入分析和理解,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含第二年),
通过对定向增发项目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
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
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发股票进行投资,追求超越业绩比较
基准的投资回报,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
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通过精选具有估值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
行投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
(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
融资券、
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现金、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
95%
;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5%
的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
关规定。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二年内(含第二年),通过对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行业发
展趋势和公司综合竞争力的分析、以及定向增发项目优势的深入研究,利用定向增发
项目的事件性特征与折价优势,优选能够改善、提升企业基本面与经营状况的定向增
发股票进行投资。将定向增发提升企业盈利水平与推动产业升级作为基金投资主
线,
形成以定向增发为核心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自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在积极把握宏观经
济周期、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证券市场参与各方行为逻辑的基础上,通过精选具有估值
优势和成长优势的公司股票进行投
资,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5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1,000,000


1.50%


场内、场外


1,000,000≤M<2,000,000


1.00%


场内、场外


2,000,000≤M<5,000,000


0.60%


场内、场外


M≥5,000,000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



场内、场外


赎回费


N<7



1.50%


场内、场外


7

≤N<365



0.50%


场内、场外


365

≤N<730



0.25%


场内、场外


N≥730



0%


场内、场外




注: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
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折价风险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二年内(含第二年)不开放申购、赎
回,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卖出基金份额变现。在证券市场持续下跌、基金交易不
活跃等情况下,有可能出现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基金份额净值的情形,即基金折价交易,从
而影响投资人收益或产生损失。

2
、投
资定向增发股票风险


在基金合同生效二年内(含第二年),本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
低于
80%
。公募基金参与定向增发,如果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方法进行估值。因此,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
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股票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投资人在二级市场交易时,需要考
虑该估值方式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3
、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资产配置策略
对基金的投资业绩具有较大的影响。在类别资产配
置中可能会由于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
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优化水平,
为组合绩效带来风险。

4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
1

基差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3
)保证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5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政策风险;
6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7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
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
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
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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