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60090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原标题:华安证券:60090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 股 票简称:华安证券 股票代码: 600909 1553151034(1)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配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五月 声明 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 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配股说明 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配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本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配股 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 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并认真阅读配股说明书风险因素 等相关章节。 一、关于本次配股的主要方案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 理。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 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 已承诺,将根据华安证 券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确定后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 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利润分配政策 1 、现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二百一十一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除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外,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中 有关对上 市公司分红的要求及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 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年度股利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 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四)未进行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 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 意见。 (五)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 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 现金股利分配 之余,可以进行股票股利分配。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配意见的 具体措施: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 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 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 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 东提供表决渠道。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机制及保障独立董事、中小股东关于利润分 配政策调整意见的具体措施: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确需调整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 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 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 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八)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 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 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2 、《 未来三年( 2019 - 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 2019 - 2021 年) 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 (一)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 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现金分红比例及条件 公司在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 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30%。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纳入 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 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对此应发表并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三)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公司章程》的规 定,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以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 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在满足最低现金股利分配之余,可以进 行股票股利分配。” (二)未来三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华安证券兼顾现阶段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 当前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基础上,制订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 1 、规划的考虑因素和原则 公司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势 、股东需求、融资环境、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盈利能力、资金需求、监管指标、流 动性等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在注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 可持续发展基础上,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在公司盈利、符合净资本等监管要求及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的前提下,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 的决策和论证,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 (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应 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基 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拟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利润 分配方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 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 见,且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同时公司应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润 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 配方案不符合本规划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 2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相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中如减少公司章程已规定的最低现金 分红比例时,除履行前述审议程序以外,该议案在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时,公司应 当安排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提供表决渠道。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会所制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并由全体监事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当董事会做 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 3 )与中小股东沟通措施 公司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 由等情况。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投 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三) 公司 最近三年的利润分配情况 1 、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 1 )公司 2 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3,62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260,000 元。现金分 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9.23% 。 2019 年 6 月,公司 已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 2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 年 6 月 9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的议案》,以 20 19 年末总股本 3,621,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2,100,000.00 元。现金 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2.67% 。 2020 年 7 月,公 司已完成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 3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3,621,047,894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红利 434,525,747.28 元。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4.27% 。 2021 年 5 月,公司已完成 2020 年度利润分配。 2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 (含税)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现金分红占同期合并报 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020年度 43,452.57 126,790.33 34.27% 2019年度 36,210.00 110,835.91 32.67% 2018年度 21,726.00 55,374.50 39.23% 最近三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年均净利润 97,666.9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年均 净利润的比例 103.81% 公司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最近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 、 公司 最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在提取盈余公积金、风险准备及向股东分红后,当年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公司业务经营,补充经营性流动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 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 三、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和承诺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主要假设 1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 、假设本次配股比例为每 10 股配售 3 股,以公司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的 总股本 362,100 万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股数量按最大可配售 108,630 万股计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70,730 万股; 3 、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40.00 亿元,实际到 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 确定; 4 、假设本次公开发行预计于 2020 年 11 月底实施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 估计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5 、考虑到公司业绩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以及业务发展状况等因素影响, 未来公司整体收益情况较难预测。 2019 年本公司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为人民币 11.08 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 1 1.09 亿元。假设本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在 2019 年基础上分别按照增长 0.00% 、增长 10.00% 以及下降 10.00% 等三种情形进行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 、不考虑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 、在预测发行后总股本和计算每股收益时,仅 考虑本次配股对总股本的影 响,未考虑期间可能发生的其他可能产生的股份变动事宜,不考虑未来可转换公 司债券转股对总股本的影响; 8 、测算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未考虑除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和净 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针对本次公开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测算,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不同情形下财务指标影响 2019年度/2019年 12月31日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362,100.00 362,100.00 470,730.00 假设情形1:2020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较2019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110,835.91 110,835.91 110,835.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万元) 110,862.36 110,862.36 110,862.36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31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 0.31 0.31 0.30 不同情形下财务指标影响 2019年度/2019年 12月31日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发行前 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30 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 0.31 0.30 0.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3 7.97 7.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8.63 7.98 7.79 假设情形2:2020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较2019年增长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110,835.91 121,919.50 121,919.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万元) 110,862.36 121,948.59 121,948.59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34 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34 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33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33 0.3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3 8.74 8.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8.63 8.74 8.54 假设情形3:2020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较2019年下降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 110,835.91 99,752.32 99,752.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万元) 110,862.36 99,776.12 99,776.1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28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28 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31 0.27 0.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63 7.20 7.0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8.63 7.20 7.03 (三)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公司对股东 的持续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 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1、推动公司主业发展战略实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推动发展战略的深化和落地 ,进一步提升经纪业务、股权投资业 务、自营业务、信用交易等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通过公司发 展及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扩大经营规模、 提升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为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带来长期 的优质回报,以填补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 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和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体 系,促使公司经营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目前公司已制定相 关政策和程序以识别并分析日常经营管理风险,并 设定适当的风险限额及内部控 制流程,通过可靠的管理及资讯系统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全面有效地控制公 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在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 融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董事会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大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及回报率。 3、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华安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根据该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本次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亦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 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要求,为完善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已在《公司 章程》中制定了明确有效的利润分配政策,进一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相关内 容。 此外,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9 年 - 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公司业务不断发展的过 程中,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做出的 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 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发 [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 [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就公 司拟配股事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 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 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 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 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 出具日 至公司本次向原股东配售股份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 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 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四、主要风险提示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1 、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 证券市场受到国民经济发展情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 形势、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 性、波动性。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表现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公司面临因市 场 波动导致 盈利大 幅 波动 的风险。 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或成交量较低 ,公 司的 收益可能 受到 重大 不利影响, 甚至 导致 营业利润 下滑 50% 以上的风险。 2 、国内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年来,证券行业竞争更趋激烈,市场集中度明显提升,大型券商凭借资本 实力和业务能力在竞争中获得更多的资源和市场 。 如果公司未能通过持续夯实资 本实力、提升业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则可能面临国内证券行业竞争加剧导致的 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金融科技在证券行业的应用不断深化, 对证 券公司 的运营 模式 、组织构建 带来深远的影响 ,也加速了行业的分化和竞争 。如 果 公司 未能 在金融科技领域 有效 布局 ,借助科技手段驱动 业务转型升级,将面临 行业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1 、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优势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证券公司经纪业 务收入与代理证券交易额和佣金水平呈正相关, 交易量 与二级市场活跃度高度相 关,而二级市场往往受到国家政治环境、经济政策、市场流动性、上市公司经营 情况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 ,市场交易量存在大幅波动风险。佣金率 主要受 行业 竞 争、客户 结构 等因素影响, 随着证券行业竞争加剧,存在经纪业务交易佣金率下 滑的风险。 2 、自营业务风 险 公司 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和投资 产品自身的风险。 ( 1 )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我国资本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市场深度和广 度都在不断发展。自营业务收入受系统性风险影响较大,投资收益率与 证券市场 行情 走势密切相关。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低迷或连续下跌,公司投资规模和结 构配置不合理或投资决策不当,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收入大幅下滑甚至亏 损的风险。 ( 2 )内部控制失效的风险。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统的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但是如果制度未能得到有效运行 ,或者相关制度未能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及时调 整,可能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越权交易、违规交易、大额亏损未能及时平仓以 及交易信息泄露等风险,进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出现收入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况, 对公司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3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风险 ( 1 )投资风险。由于证券市场投资风险较大,市场风险对冲机制尚未完善, 资产管理产品和华富基金的投资业绩可能存在一定波动,自有资金的参与可能导 致公司风险敞口进一步加大。如果公司未能适度控制资产管理规模,合理配置资 产管理产品投资方向,可能导致资产管理产品净值下跌,自有资金参与部分出现 亏损的风险。 ( 2 )流动性风险。 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增长,开放 期内客户的赎回时间及赎回数量不确定性增加,对公司流动性的要求较高,可能 发生不能及时兑付的风险。 4 、信用业务风险 ( 1 )信用风险。在信用交易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未能追加担保物、不能 按期支付利息、到期 未能 偿还信用交易资金、二级市场行情下 跌 等原因,信用交 易客户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导致 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 进而 导致公司出现资 金损失 的风险 。 ( 2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因不可预见和控制的因素导致市场波动, 交易异常,造成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无法正常进行,或造成证券 公司客户担 保品贬值、维持担保比例不足,且证券公司无法实施强制平仓收回融出资金(证 券)而导致损失的风险。 ( 3 )利率波动风险。目前,信用交易业务规模稳步增长,市场竞争激烈, 利率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如果公司未能在市场竞争中保持和扩大市场份额、拓 展优质客户,或者资金储备不足,可能导致信用交易业务萎缩、收入下降的风险。 ( 三 )其他风险 1 、本次配股发行失败的风险 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配股 采用代销方式,如果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 分之七十的, 公司需 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将资金 返还已经认购的 股东 ,进而导致公司发生损失, 本次配股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2 、 监管分类评级下降影响业务开展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2018 - 2019 年的监管分类评级结果为 A 类 A 级, 2020 年分 类评级结果为 B 类 BBB 级。受本次分类评级结果的调整影响,公司 部分新 业务 开展可能受到一定 限制 , 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3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对全球包括国内经济前景和企业经营的影响,仍将取 决于疫情的持续时间、防控情况以及各项调控政策的实施 。受境外疫情发展趋势 尚不确定、国内可能存在疫情反复的影响,部分行业的企业经营及国内整体经济 运行仍存在较大压力,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4 、 2 021 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21 年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617.1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19% ; 营业利润 22,702.2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7.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17,758.6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19% 。公司 2021 年一季度业绩同比下 降,主要原因是市场波动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投资收益下降所致,是公司 2021 年 经营业绩阶段性表现。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对证券公司业绩影响较大,如果公司未 能根据市场环境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业务布局,则公司存在 2021 年营业利 润下滑超过 50% 的风险。 五、2021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5,956,020.15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 1,471,965.19 万元。 2021 年 1 - 3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1,617.1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58.63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4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7,761.8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24% 。 请投资者关注以上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摘要“第二节 本次 发行概况”等相关章节。 目 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次配股的主要方案 .................................................................................... 2 二、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 2 三、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和承诺情况 ............................................ 8 四、主要风险提示 ...................................................................................................... 13 五、2021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16 目 录................................................................................................................................. 17 一、一般释义 .............................................................................................................. 19 二、专业释义 .............................................................................................................. 2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7 第三节 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 31 一、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31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32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 42 一、公司对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的内容的确认 .............................. 42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 42 三、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65 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监管指标 .......................................................................... 68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1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71 二、盈利能力分析 ...................................................................................................... 95 三、现金流量分析 .................................................................................................... 106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 109 五、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 110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 115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 119 八、2021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120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121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121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 121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125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27 五、本次募集资金管理 ............................................................................................ 12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8 一、备查文件 ............................................................................................................ 128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和时间 ................................................................................ 128 三、 说明 .................................................................................................................. 128 第一节 释义 本摘要 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或词汇具有以 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本次发行、本次 配股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配股方式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A 股)之行为 配股说明书 摘 要 、本 摘要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说明书 摘要 》 公司、华安证券、 发行人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前身系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有限) 华安有限 指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前身 安徽国控集团、 国资运营公司 指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安徽省国有资产运 营有限 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华安新兴 指 安徽华安新兴证券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华安期货 指 华安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 全资 子公司 华安资本 指 安徽华安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华安期货全资子公司 华富基金 指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联营企业 合肥炘鑫 指 合肥炘鑫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系公司联营企业 金砖丝路 指 金砖丝路(银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联营企 业 华富利得 指 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华富基金控股子公司 华富嘉业 指 华富嘉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系公司 全资子公司 安华基金 指 安徽安华基金投资有限公司,系华富嘉业控 股子公司 华富瑞兴 指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安金控 指 华安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原名为 华安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华安互联网 指 安徽华安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控股子公司 华安小贷 指 安徽华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参股公司 华安鑫源 指 安徽华安鑫源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系华富瑞兴参股公司 安华风险投资基 金 指 安徽安华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安徽省股权服务 集团 指 安徽省股权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曾用名为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 安徽省股权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系公司参股公司 报价系统公司 指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 皖投安华 指 安徽皖投安华现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徽出版集团 指 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东方创业 指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皖能电力 指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安徽省能源集团 指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交控资本 指 安徽交控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振产业 指 安徽国控资本有限公司,原名 安徽安振产 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成投资 指 安徽天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舜天 指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时代出版 指 时代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投资集团 指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马鞍山农商行 指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骐骥生物 指 安徽骐骥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 金英马公司 指 厦门金英马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安华文旅 指 黄山新时代安华文化旅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期 ,最近三 年 指 2018 年、 2019 年和 2020 年 报告期期末 指 2020 年 12 月 3 1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股东大会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 证 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央行/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中国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安徽省国资委 指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业协会 指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证金 指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 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会计师 事务所、天职国 际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 会计师事务 所、华普天健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前为华普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律 师事务所、安徽 天禾 指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指,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做市商 指 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在证券 市场上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 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 有资金和 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一般风险准备 指 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 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 风险准备 风险资本准备 指 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开展各项业务、 设立分支机构等存在可能导致净资本损失的风险,应当按一定标准 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并与净资本建立对应关系,确保各项风险资本准 备有对应的净资本支撑 融资融券 指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 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 指 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 证券公司, 以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 指 符合条件的资 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 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结算备付金 指 结算参与人根据规定,存放在其资金交收账户中用于证券交易及非 交易结算的资金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银行间市场 指 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银行间进行资金拆 借、货币交易的市场 自营 指 证券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票、基金、债券 等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行 为 IPO 、首发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是 “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 的缩写 IB 业务 指 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是 “ Introducing Broker ” 的缩写,即为 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QFII 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 “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 的缩写 RQFII 指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 “ RMB Qu 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 ” 的 缩写 注: 1 、 本摘要 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 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 、除特别说明外, 本摘要 若出现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 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AN SECURITIES CO., LTD. 曾用名(如有)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 年 1 月 8 日 上市日期 2016 年 12 月 6 日 股票上市地 上海 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909 股票简称 华安证券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联系电话 0551 - 65161691 公司网站 http://www.hazq.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704920454F 经营范围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提供 中间介绍业务;从事公 开或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主要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3、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 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 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 理。若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621,046,771股为基数测算,本次配 售股份数量为1,086,314,031股。 本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 总股本变动,则配售股份数量按照变动后的总股本进行相应调整。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1)定价原则 ①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估值指标,并综合 考虑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等因素; ②考虑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③遵循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2)配股价格 本次配股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算数平均数 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公司本次配股价格为3.68元/股。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依其持股比例 享有。 7、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在规定期限内 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控股股东承诺认购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国控集团已承诺,将根据华安证券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的持股数量,按照确定后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 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10、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增加公司资本金,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扩展相关业务,从而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 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以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募集资 金具体将主要投资于以下方向: 序号 投资方向 拟投入金额 1 资本中介业务 不超过 20 .00 亿元 2 投资与交易业务 不超过 10 .00 亿元 3 信息技术和风控体系建设 不超过 5 .00 亿元 4 其他营运资金安排 不超过 5 .00 亿元 合计 不超过 40.00 亿元 如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向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足部分 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11、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配股的相关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2、上市地点 本次配股完成后,获配股票将按照有关规定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3、本次配股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1 保荐 及承销费用 【】 2 会计师费用 【】 3 律师费用 【】 4 发行手续费用 【】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 5 信息披露费用 【】 6 登记、托管及其他费用 【】 合计 【】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的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14、本次配股发行日程安排 日期(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21 年 5 月 28 日( T - 2 日) 刊载《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 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 演公告》 正常交易 2021 年 5 月 31 日( T - 1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1 日( T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2021 年 6 月 2 日 - 2021 年 6 月 8 日( T+1 - T+5 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配股提示性公 告( 5 次) 全天停牌 2021 年 6 月 9 日( T+6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验资 全天停牌 2021 年 6 月 10 日( T+7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发行成功的除 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 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发行,将修改本 次配股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和批 准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 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等 相关 议 案。 2、安徽省国资委批复及控股股东承诺 2020 年 6 月 3 0 日,安徽省国资委 出具 《省国资委关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原则同意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 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方案。 2020 年 7 月 1 日,安徽国控集团出具《关于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承诺将根据华安证券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 后的持股数量,按照确定后的配股价格和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 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2 020 年 7 月 3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 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 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4、特定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管意见书 20 20 年 11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下发《关于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配股 事项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 [2020]3184 号),对公司申请配股 事项无异议。 5、证监会审核情况 2021 年 3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1 年第 24 次工作会议 对公司配股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配股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2021 年 3 月 10 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1]736 号文核准,批文签 发日为 2021 年 3 月 8 日,批文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 称: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章宏韬 董事会秘书: 汲杨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电 话: 0551 - 65161691 传 真: 0551 - 65161600 (二)保荐机构 ( 主承销商 ) 名 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保荐代表人: 董雪松、石芳 项目协办人: 董辰晨 项目组成员: 张东、柳柏桦、陈勤羽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8 号保利广场 E 座 20 层 电 话: 021 - 38966 912 传 真: 021 - 38966500 (三)律师事务所 名 称: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 卢贤榕 经办律师: 李军、吕光 办公地址: 合肥市濉溪路 278 号财富广场 B 座东楼 16 楼 电 话: 0551 - 62677062 传 真: 0551 - 62620450 (四)审计机构 (一) 名 称: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邱靖之 签字会计师: 丁启新、户永红、周任阳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 楼 电 话: 010 - 88827799 传 真: 010 - 8882 7799 ( 五 )审计机构 (二) 名 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 责 人: 肖厚发 签字会计师: 褚诗炜、鲍灵姬、许亚俊、 洪雁南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 - 22 至 901 - 26 电 话: 0551-63475917 传 真: 0551-62652879 ( 六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名 称: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振华支行 户 名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400001022920014793 8 ( 七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