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孚生物: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16:20:32 中财网
原标题:万孚生物: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1-051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8,880,6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小维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06,33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604%)。其中,以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
期不减持。


2、本公告中的公司总股本为444,034,177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量1,020,410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拟减持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
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股数量

1

王继华

董事长

58,475,340

13.17%

14,618,835

2

何小维

副总经理、董事

825,319

0.19%

206,330



注:本表格中的公司总股本为444,034,177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020,410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行上市后以利润分
配方式取得的股份以及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数

拟减持股数占
总股本比例

1

王继华

首发

8,880,600

2.0000%

2

何小维

首发、股权激励

206,330

0.0604%



注:本表格中的公司总股本为444,034,177股(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1,020,410股)。


本次预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9,086,93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04%。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及方式:

(1)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继华女士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其中,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进行;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何小维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王继华女士的承诺情况如下: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减持的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
发行人的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上述锁定期届
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
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
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承诺:在上述锁定期届满


后两年内,如减持则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的25%。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由发行人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
本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王继华女士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况。


2、何小维先生作为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一)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小维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王继华女士、何小维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王继华女士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小维先生是公司的董事、
副总经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王继华女士、何小维先生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五、备查文件

1、王继华女士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万孚生物股份的告知函》;

2、何小维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万孚生物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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