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基 : 关于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联安新材料 ETF 基金主代码 5164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5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基金 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的有关规定 注:1.国联安中证新材料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为“新材料基”,扩位证券简称为 “新材料 ETF基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本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 [2021]85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21年 5月 10日至 2021年 5月 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 5月 27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5475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99,146,061.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299,146,061.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0 合计 299,146,061.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 5月 27日 注:(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 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 资者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 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结算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账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 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①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 0; ②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 准。投资者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个工作日之后,按照具体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有关规定,及 时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免 长途话费)和网站(www.cpicfunds.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将自《基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 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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