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新兴成长股票A :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4:21:18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新兴成长股票A :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1年
5月
31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已经中国证监会
2020年
10月
22日证监许可
[2020]2713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1月
1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
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
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股
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
风险品种。根据
2017年
7月
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
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
征,但由于风险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
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能依照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
识,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侧袋账户对应特定资产的
变现时间和最终变现价格都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变现价格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
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
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
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
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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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争议

处理方式。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规定的免责条款和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编制日为
2021年5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

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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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8
五、相关服务机构
.........................................................................................................................22
六、基金的募集
.............................................................................................................................73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74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74
九、基金的投资
...........................................................................................................................100
十、基金的业绩
...........................................................................................................................112
十一、基金的财产
.......................................................................................................................112
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11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11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20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22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123
十七、侧袋机制
...........................................................................................................................129
十八、风险揭示
...........................................................................................................................131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39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140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41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1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43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45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5
附件一:基金合同摘要
...............................................................................................................146
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摘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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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一、绪言

《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
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
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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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指《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

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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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
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来自境外的资金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
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港股通: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
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
的股票。



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销售机构: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
受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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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6、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9、《业务规则》: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

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和投资人共

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7、元:指人民币元。

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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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0、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1、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2、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3、规定媒介: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
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4、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
有人服务的费用。



55、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
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6、摆动定价机制:指当开放式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
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7、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58、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59、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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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设立日期:
1998年
4月
9日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邱曦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3800万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单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POWER CORPORATION OF CANADA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


天津海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62.2%
13.9%
13.9%
1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杨明辉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执行委员会委员,华夏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信证券公司董事、襄理、副总经理,中信控股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中信信托董事,信
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裁等。



Barry Sean McInerney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万信投资公司(
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曾在多家北美领先的金融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翟海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春华资本集团总裁、合伙人,兼任中国光大国际有限
公司及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曾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
理、高盛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高盛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战略合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财
政部和国家开发银行信用评级顾问等。


杨冰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
行政负责人。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交易员、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资产
管理业务投资主管等。


李勇进先生:董事,硕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中信证券财
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兼任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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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曾任中国农业银行大连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申银万
国证券大连营业部部门经理,中信证券大连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证
券经纪业务管理部高级副总裁、总监,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浙
江分公司总经理,中信证券经纪业务发展与管理委员会主任等。


李一梅女士:董事、总经理,硕士。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夏基金(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营销总监、市场总监、基金营销部总
经理,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张宏久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中信信
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顾问,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及
民事法律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等。


支晓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务处处长、商学院财务与金融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中国会
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会长、中国会计学会内部控制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
立董事委员会委员、北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
事等。


刘霞辉先生:独立董事,硕士。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经济研究编辑部主任,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战略研究会经济战略专业委员会
主任、山东大学经济社会研究院特聘兼职教授及广西南宁政府咨询专家。曾任职于国家人社
部政策法规司综合处。


侯薇薇女士:监事长,学士。现任鲍尔太平有限公司(
Power Pacific Corporation Ltd)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兼任加拿大鲍尔集团旗下
Power 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董事、投
资管理委员会成员,加中贸易理事会(
CCBC)的董事会成员。曾任嘉实国际资产管理公司
(HGI)的全球管理委员会成员、首席业务发展官和中国战略负责人等。


史本良先生:监事,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行政
负责人、公司副财务总监。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B角、总监、联席负责人
等。


唐士超先生:监事,博士。现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市场风险与流动性
风险主管。曾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从事风险分析、风险计量、市场风险和流
动性风险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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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晨新先生:监事,博士,高级编辑。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执行总经理、
行政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兼)。曾任中国证券报社记者、编辑、办公室主任、副总编辑,
中国政法大学讲师等。


陈倩女士: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

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经理,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等。


朱威先生:监事,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
责人。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作部
B角等。


刘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
行总行计划资金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信息电脑部信息综合处副
处长(主持工作),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党办主任、养老金业务总监,华夏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


阳琨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曾任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门经理,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部门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等。


郑煜女士: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基金
经理等。曾任华夏证券高级分析师,大成基金高级分析师、投资经理,原中信基金股权投资
部总监,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孙彬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投资经理等。曾
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


张德根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职于北京新财经杂志社、长城证券,曾任华夏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上海华夏
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研究发展部行政负责
人(兼)等。


李彬女士:督察长,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法律部行政负责人。

曾任职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助理,法律监察部副总经理、联席负责人,合规部行政负责人等。


蔡向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硕士。现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高级基金经理等。曾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华夏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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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基金经理

张帆先生,北京大学理学硕士。曾任华创证券研究部
TMT行业分析师,中信证券研究
部高级副总裁、电子行业首席分析师等。

2015年11月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股票
投资部基金经理助理、华夏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5月6日至2021
年4月27日期间)等,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华夏经济转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1月6日起任职)、华夏科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年3月5日起任职)、华
夏创新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10月27日起任职)、华夏新兴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年1月15日起任职)。



3、本公司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主任:阳琨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成员:李一梅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郑煜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孙彬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投资经理。

蔡向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基金经理。

朱熠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经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

黄文倩女士,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监,投资经理、基金经理。

周克平先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票投资部高级副总裁,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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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
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
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
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
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
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
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的,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
再受上述相关限制,自动遵守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不需另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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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根据全面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独立性原则、相互制约原则、防火墙原则和

成本收益原则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由一系列业务管理制度
及相应的业务处理、控制程序组成,具体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
内部监控等要素。公司已经通过了
ISAE3402(《鉴证业务国际准则第
3402号》)认证,获得
无保留意见的控制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的报告。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有效的监督管理、合理的组织结构和有力的控
制文化。


(1)公司引入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有独立董事
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等专门
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2)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既互相合作,又互相核对和制衡,形成了合
理的组织结构。

(3)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重视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并
进行持续教育。

2、风险评估
公司各层面和各业务部门在确定各自的目标后,对影响目标实现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对于不可控风险,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决定是否承担该风险或减少相关业务;对于可控风险,
风险评估的目的是分析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来控制风险程度。风险评估还包括各业务部门对日
常工作中新出现的风险进行再评估并完善相应的制度,以及新业务设计过程中评估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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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制定风险控制制度。



3、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
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
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
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负责资产配置和重大投资决策等;基金
经理小组负责在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基础上进行组合构建,基金经理领导基金经理小组
在基金合同和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进行日常投资运作;交易管理部负责所有交易的集中执行。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
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
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基金经理小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
确定与实施投资策略、建立和调整投资组合并下达投资指令,对于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
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交易管理部依据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授权的小组成员的指令负责交易
执行。

③警示性控制。按照法规或公司规定设置各类资产投资比例的预警线,交易系统在投
资比例达到接近限制比例前的某一数值时自动预警。

④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基金禁止投资受限制的证券并禁止从
事受限制的行为。交易系统通过预先的设定,对上述禁止进行自动提示和限制。

⑤多重监控和反馈。交易管理部对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
控;监察稽核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人相关业务的相互核
查监督制度。

③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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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系统控制制度
为保证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公司对硬件设备的安全运行、数据传输与网络安全
管理、软硬件的维护、数据的备份、信息技术人员操作管理、危机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完善
的制度。


(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
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监察制度
公司设立了监察部门,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
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6)反洗钱制度
公司设立了反洗钱工作小组作为反洗钱工作的专门机构,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反洗钱和
反恐融资合规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设立了反洗钱岗位,配备反洗钱负责人员。除建立健全
反洗钱组织体系外,公司还制定了《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业务操作规程,确保
依法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4、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
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
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公司业务均已做到了办公自动化,不同的人员根据其业务性质及层
级具有不同的权限。



5、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稽核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
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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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设立日期:
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
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田惠宇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
[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
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
2002年3月成功地发
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
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
准上市的公司。

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
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
码:3968),10月5日行使
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
24.2亿H股。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本集
团总资产
83,614.48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6.54%,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
13.79%。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
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
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产品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
务团队、养老金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
7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
99人。2002年11月,经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
资格上市银行;
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
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
QFII)、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
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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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
心价值,独创“
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
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
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
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
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
T+1到账、
第一只境外银行
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
ETF基金、第一只“
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
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
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
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
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
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
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
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
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
2.0”荣获《银行家》
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
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度优
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
2016-2017年度
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

金点子方案二等奖;
3月荣膺公募基金
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
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
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8年度最佳
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

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8
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
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
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
2019年度
最佳托管银行”奖。

2020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度优秀资产
托管机构”奖项;
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
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
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
“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

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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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
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
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
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于
2003 年7 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
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
北京市分行行长。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

1991年加入本行;
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沙分
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
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
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
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

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刘波先生,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
1999年7月加盟招商银行至
今,历任招商银行重庆分行干部、总行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总行资产负债
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分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副行长等职务,具有
20余年银行从业经
验,在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资产证券化、统计分析、金融同业、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
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
729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
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
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
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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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

预防和控制;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
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
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
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
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
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
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
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
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
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
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
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
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
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
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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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
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
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
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
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
双责,电脑机房
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
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
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
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
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
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
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
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
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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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号通泰大厦
B座
8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8-6666
传真:010-63136700
联系人:张德根
网址:www.ChinaAM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abchina.com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网址: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传真:010-6627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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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嘉朔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网址: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网址: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电话:010-65556689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方爽
网址: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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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高天、汤嘉惠
网址: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号
法定代表人:陶以平(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电话:0591-87839338
传真:021-62159217
联系人:孙琪虹
网址: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9)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70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李慧
网址:www.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10)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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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38321207、15011838290
传真:020-87310955
联系人:韩鹏
网址:www.cgbchina.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1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25841098
联系人:张莉
网址:bank.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1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
电话:010-89198762
传真:010-89198678
联系人:鲁娟
网址:www.bj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1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
36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联系人:毛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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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cz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1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
21号
法定代表人:卢国锋
电话:0769-22865177
传真:0769-23156406
联系人:朱杰霞
网址:www.dongguanbank.cn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56033
(1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
50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4544021
传真:025-84544129
联系人:翁俊
网址:www.nj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1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
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025-58588167
传真:025-58588164
联系人:田春慧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17)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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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电话:022-58316666
传真:
联系人:潘鹏程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18)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
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联系人:王淑华
网址:www.yantaibank.net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19)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占维
电话:0411-82356627
传真:0411-82356590
联系人:李格格
网址:www.bankofdl.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20)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永平门街
6号
法定代表人:林军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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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3367470
传真:023-63367205
联系人:张鹏
网址:www.cq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

(2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15625596450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刘托福
网址:www.dr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769-961122
(22)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
28号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电话:0311-88627522
传真:0311-88627027
联系人:王栋
网址:www.h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23)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
1777号
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电话:0512-63969209
传真:0512-63969209
联系人:葛晓亮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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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szr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068(江苏省内)、4008696068(江苏省外)

(2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号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电话:029-88992881
传真:029-88992475
联系人:白智
网址:www.xac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69-6779
(25)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号楷林商务中心
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号楷林商务中心
B座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电话:0731-89736250
传真:0731-89736250
联系人:于立娜
网址:www.bankofchangsh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96511
(26)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电话:0592-5310251
传真:0592-5373973
联系人:孙瑜
网址:www.xm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58-8888
(27)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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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22号
法定代表人:王天宇
电话:0371-67009917
传真:0371-67009917
联系人:焦明飞
网址:http://www.zzbank.cn/
客户服务电话:
95097

(28)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
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0512-69868373
联系人:吴骏
网址:www.suzhou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067
(29)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
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开平路
88号瀛通绿地大厦
21楼
法定代表人:陈颖
电话:021-63890139
传真:
联系人:张昊
网址:www.hf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395
(30)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玉溪市东风南路
2号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世博路低碳中心
A座
法定代表人:李光林
电话:0871-65236624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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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871-65236614
联系人:马杰
网址:www.ynht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
0877-96522

(31)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1号楼3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齐凌峰
电话:010-82050520
传真:010-82086110
联系人:阮志凌
网址:www.9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58-5050
(3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16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联系人:文雯
网址:http://8.jrj.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66-1188
(3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87
传真:010-85657357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licaike.hexun.co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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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920-0022、021-20835588

(34)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转837
联系人:孙平
网址:www.huilinbd.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3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胡燕亮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李娟
网址:www.wacai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021-50810673
(36)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法定代表人:陈皓
电话:010-58349088/18600730680
传真:010-88371180
联系人:张萌
网址:www.xique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99-7719
(37)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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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天海二路
33号腾讯海滨大厦
15楼
法定代表人:刘明军
电话:0755-86013388转80618
联系人:谭广锋
网址:www.tenganxinxi.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17

(3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葛新
电话:010-59403028
传真:010-59403027
联系人:孙博超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055-4
(39)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号北美广场
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509680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40)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8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801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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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童彩平
网址:www.zlfund.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887

(4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2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95021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网址:www.1234567.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4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35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周天雪
网址:www.ehowbuy.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43)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3幢5层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电话:18205712248
联系人:韩爱斌
网址:www.fund123.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4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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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联系人:黄辉
网址:www.eric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2899

(4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77-3772
(4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
2号民建大厦
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6006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网址:www.my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6661
(4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53楼
法定代表人:沈继伟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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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0583533
传真:021-61101630
联系人:曹怡晨
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95733

(4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
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91号金地中心
A座6层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
电话:010-85097570
传真:010-85097308
联系人:余永键
网址:www.harvestw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021-8850
(49)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1201号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电话:13910181936
传真:
联系人:隋亚方
网址:https://www.puyi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0-3388
(50)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9号楼15层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SOHO现代城
C座18层1809
法定代表人:沈伟桦
电话:010-52855713
传真:010-85894285
联系人:程刚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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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www.yixin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09-9200

(51)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苏宁总部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传真:025-66008800-887226
联系人:王峰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77
(52)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10层1001号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航资本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聂婉君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联系人:李艳
网址:www.zscf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12-5899
(53)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同丰路
667弄107号20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电话:021-60818757
传真:021-60810695
联系人:周晶
网址:www.tonghua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54)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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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梁越
电话:13501068175
传真:010-56810630
联系人:马鹏程
网址:www.chtw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98-0618

(5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11层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号11层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56282140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丁向坤
网址:
www.hc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9-9059
(56)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10
联系人:王丽敏
网址:https://www.tdy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9-9868
(57)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
8号院2号楼106-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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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鹏
网址:www.zhixin-inv.com


(5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4楼
法定代表人:惠晓川
电话:021-80134149
传真:021-80133413
联系人:秦琼
网址:www.fundhaiy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8-1016
(59)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1号楼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1号楼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电话:18017373527
传真:021-20219923
联系人:张蜓
网址:https://www.wg.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20292031
(60)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
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
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25768
传真:010-62676582
联系人:赵芯蕊
网址:www.xincai.com
客户服务电话:
010-62675369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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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1号楼3层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联系人:李海燕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3-7010
(62)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99-1888
(63)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
142号14层1402(750000)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紫月路
18号院朝来高科技产业园
18号楼(
100000)
法定代表人:程刚
电话:010-58160168
传真:010-58160173
联系人:张旭
网址:www.fengf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0-5919
(64)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8座3层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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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电话:15201924977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网址:www.66liantai.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6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
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35385521*210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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