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 :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5月31日 14:31:02 中财网
原标题: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 :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塔红
土盛弘混合型发起式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5月24日

送出日期:2021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



基金代码

006547


下属基金简称

红塔红土盛弘混合型发起

A


下属基金代码

006547


基金管理人

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
11
-
06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赵耀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18
-
11
-
06


证券从业日期


2005
-
01
-
25




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
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
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具体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详情可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九、基金的投资”部分。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
力争实现基金资产持续稳定增值。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
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可
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
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及现金、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
等)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0%

95%
,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对投资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组合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策略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行业配置策略,“商业模式”优选股票投资
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
货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
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5%
+中债总指数(财富)收益率
×4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500,000


0.80%


-


500,000≤M

1,000,000


0.60%


-


M≥1,000,000


100

/



-


赎回费


N

7



1.50%


-


7

≤N

30



0.75%


-


30

≤N

180



0.50%


-


N≥180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
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
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基金业绩受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投资人持有本基金可能盈利,也可能亏损。本基金主要风险
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等。除上述几个风险外,本基金由于自身
的投资策略与具体投资对象,存在以下特有的风险:


1
、特殊投资品种风险:本基金投资部分含可转债,因此会面临这种投资对象的特有风险。



2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不能迅
速、低成本地
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本息的信用风险,
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
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3
、本基金将资产支持证券纳入投资范围,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信用评级和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开展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
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

资的合法合规。



4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
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
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此外,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与之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


1
、股价波动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
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
均存在不确定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
20%
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
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其他板块更为剧烈的波动。



2
、流动性风险


科创板整体投资门槛较高,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交易满两年并且资金在
50
万以上才可参与,二级市
场上个人投资者参与度相对较低,机构持有个股大量流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
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通盘导致个股流动性较差,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
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对经
营状况不佳或财务数据造假的企业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科创板个股存在
退市风险。



4
、投资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
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
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
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
、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
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
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7
、退市风险退市风险


科创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设计较主板市场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与主板市场相
比,可能导致科创板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的情形更多,退市速度可能更快,退市以后可能面临股票无法交
易的情况,购买该公司股票的投资人将可能面临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7

12

8
日证监许可【
2017

2254
号文注册。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在
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相关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htamc.com.cn)
或咨询红塔红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电话

4001
-
666
-
916
):


1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


3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
、红塔红土盛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
年度报告;


5
、基金份额净值;


6
、销售机构和联系方式;


7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