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昌化工: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21-035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1月 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1-006),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11);2021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方案价格上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 过6.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7.50元/股。关于回购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 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904,93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4%,购买的最高成交 价为6.48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6.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2,685,447元。 公司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 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 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3月24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 年3月17日至2021年3月23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约为382,577,900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5,644,475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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