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A : 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一年第一号)
原标题: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A : 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二0二一年第一号) 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 二 0 二一年第一号 ) 基金管理人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 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 637 号)。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11 月 14 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 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 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 整 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 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该券种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 信用风险。中小企业私募债的信用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可能由于规 模小、经营历史短、业绩不稳定、内部治理规范性不够 、信息透明度低等因素导 致其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从而 使基金投资收益下降。基金可通过多样化投资来分散这种非系统风险,但不能完 全规避。流动性风险是指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由于其转让方式及其投资持有人数的 限制,存在变现困难或无法在适当或期望时变现引起损失的可能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托凭证是新证券品种,本基金投资存托 凭证在承担境内上市交易股票投资的共同风险外,还将承担与存托凭证、创新企 业发行、境外发行人以及交易机制相关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 精选层股票,由于新三板的挂牌条件、转让规则等制度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存在较大差别,基金投资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将面临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 挂牌公司经营风险、挂牌公司降层风险、挂牌公司终止挂牌风险、精选层市场波 动风险等,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 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新三板精选层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新三板精 选层股票。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由于证券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既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 业绩表现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如下: 更新章节 更新内容 重要提示 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 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更新基金管理人的基本信息。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更新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更新销售机构的信息。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更新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更新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 内容截止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更新本报告 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 .. 8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 26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 3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36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37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 51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 64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 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6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74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 7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79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80 第十七部分 侧袋机制 ................................ ................................ ................................ 87 第十八部分 风险揭示 ................................ ................................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 ...... 100 第二十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19 第二十二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5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7 第二十四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 ...................... 139 第二十五部分 备查文件 ................................ ................................ .......................... 140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以及《富国新机遇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 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指《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国新机遇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6 、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 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2 、《运作办 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流动性风险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6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9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 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1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2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 、销售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况的账户 28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9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1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4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5 、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 、《业务规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者共同遵守 38 、发起式基金:指按照《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募集, 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指基金 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下同) 等人员承诺认购一 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39 、发起资金:指用于认购发起式基金且来源于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 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 于三年 40 、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 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 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41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2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3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 、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 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计提,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45 、 A 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 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 / 申购费用,并不 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46 、 C 类基金份额:指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 购 / 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 47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8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9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0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 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1 、元:指人民币元 52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3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4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5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6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57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 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 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 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8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9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 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 网站)等媒介 60 、新三板精选层股票: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股票 61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 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62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 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 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 资产 63 、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64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 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 2 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 30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 30 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电话:( 021 ) 20361818 传真:( 021 ) 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注册资本: 5.2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截止于 2021 年 04 月 22 日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 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 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三十一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 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固定 收益策 略研究部、固定收益交易部、多元资产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 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养老 金业务部、银行业务部、券商业务部、机构服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 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合规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 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运营部、不动产 基金管理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 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 收益投资部:根据法律 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契约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部 分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一、一对 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建立和完善债券 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研究等,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研究支持;固 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开展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研究,统一固定收益投资中台管理, 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和执行提供发展建议、研究支持和风险控制;固定收 益交易部:在公司投委会、分管领导授权范围内,负责审核并执行各固定收益投 资 组合指令,实现对投资交易一线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高效、公平地完成投资指 令,并结合执行情况完成交易反馈;多元资产投资部: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规章 制度、契约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 FOF 基金投资运作和跨资产、跨品种、跨 策略的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 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理;权益 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 、 QFII 、一对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 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 等)及类养老金专户 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 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除固定收益之外的各类投资交易和风险控 制;机构业务部:负责保险、财务公司、上市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基金会、券 商、信托、私募、同业养老金管理人、同业公募基金 FOF 、海外客户等客群的销 售与服务;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第一、第二支柱客户、共同参与第三支柱 客户的销售与服务;银行业务部:负责银行客 户的金融市场部、同业部、资产管 理部、私人银行部等部门非代销销售与服务;券商业务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 以券商客户为核心,打造包括私募、上市公 司等在内的券商业务生态圈,深耕券 商总部及分支机构,带动券商代销及相关业务的发展,不断增加券商保有规模, 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整体业务协同提供有效补充;机构服务部:负责协 调三个机构销售部门对接公司资源,实现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支持和项目管理 , 对公司已有机构客户进行持续专业服务;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 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 中心、西部 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 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介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 、子公司等 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 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 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 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 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 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 整合的数据支持;合规稽核部:履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反洗钱、 合规宣导与培 训、合规监测等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信息披露、法 律事务等;风险管理部:执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牵头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 度与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报告、监测与应对,负责公司旗下各投资 组合合规监控等;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 会计与清算;不动产基金管理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开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业务等;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 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 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富国资产 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有员工 545 人,其中 74% 以上具有硕士及以 上学位。 二、 主要人员情况 (一) 董事会成员 裴长江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 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 宝信托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戈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国 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 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5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富国 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 Constance Mak ),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特许会计 师。现任 BMO 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 ncial Group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 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高级会计师。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 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 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处 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 国有银行监管处 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 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海通国际证券非执行董事、海通银行 非执行董事。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副 经理 / 经理、海通国际证券 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 席风险官。 吴惠明先生,董事,硕士。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 经理。历任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西管理总部交易部员工,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经纪管理总部员工、办公室秘书 、固定收益总部财务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 兼任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党建工 作部 / 党委办公室主任。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 任 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1980 年至 1984 年在 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 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 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王平先生,董 事,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历任山东鲁信实业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山东鲁信投资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信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鲁信创业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鲁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李彧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紫江(集团)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执行副总裁,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 海紫竹高新区(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历任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研究 室科长、总裁室经理、总裁特别助理、董事、副总裁,上海紫 江企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 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 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 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上海 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李启安先生,独立董事,本科学历。现已退休。历任加拿大花旗银 行副总裁, 加拿大皇家地产服务有限公司亚洲业务发展部总监, MKI 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 巿公司)执行董事,獲多利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香港汇丰銀行子公司)中囯部高 级副总裁,香港万都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中 信泰富集团子公司)集团财务总经理及曾派驻为上海总经理 ,香港汇丰银行私人 银行部高级副总裁并派驻上海分行任财富管理总经理,万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 刘江宁女士,独立董事,博士,副教授。现任对外经贸大学全球化与中国现 代问题研究所研究员。历任山东财经大学教师。 (二) 监事会成员 付吉广先生,监 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风控总监。历任济宁市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稽 核法律部副经理、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总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曹志刚先生,监事,硕士。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历 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总部(稽核部)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 理。 孙兆军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法律 合规总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历任上海市经济工作党委副主任科员,上海市经济和信 息化工作党委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证监局主任科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金融市场部业务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产品评审总部 副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业务管理总部、业务拓展总部 总经理、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副主任兼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 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 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 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夏志辉先生,监事,本科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投研 中台总监兼高级金融平台研究经理。历任北京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ERP 部门系 统管理员,上海霸才软件有限公司系统信息部系统管理员,上海绘梦视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技术部数据库管理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部高级系统管理员,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 部主管,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高级风险管理 经理、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助理、集中交易部风控副总监。 孙玉礼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部资 深基金专员。历任美世咨询数据中心数据分析师,韬睿惠悦管理咨询 ( 深圳 ) 有限 公司福利部精算顾问,上海泽奔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咨询顾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高级项目经理、资深项目经理、机构服务部机构总监助理、基金专员。 程铖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服务部机构 副总监兼资深项目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经理、高级机构客 户经理、高级项目经理、资深 项目经理、机构服务部机构总监助理。 黄奥博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战略与产品部 产品总监兼资深产品经理。历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产品经理助理,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北京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产品部产品高级经理,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产品经理、高级产品开发经理、资深产品开发经理、战略与产品部产品 开发总监助理、战略与产品部产品副总监。 (三) 督察长 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 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 风险管理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规与风险管理总 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 2015 年 7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 (四) 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 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 1998 年 10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 副经理、部门经理、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 学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职员,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营销总裁; 2014 年 5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 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 BARRA ) BARRA 股票风 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 Global Investors ) 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 2009 年 6 月加入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 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000 年 6 月加入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五) 本基金基金经理 (1) 现任基金经理 孙彬,硕士,自 2012 年 03 月至 2016 年 06 月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助理 金融分析师、研究员; 2016 年 07 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权益投资 经理,自 2019 年 5 月起 任富国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9 年 8 月起任富国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0 年 5 月起任富国融享 18 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1 年 4 月起任富国融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 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 2 )历任基金经理 1 )钟智伦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 )牛志冬自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3 )蔡耀华自 2018 年 1 月至 2019 年 2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4 )肖威兵自 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 )俞晓斌自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六)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总经理朱少醒,分管副总经理李笑薇 (七) 其他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 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 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 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 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 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 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7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 8 )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 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 ( 14 )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 、承销证券; 2 、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 、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 易活动; 6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禁止性规定,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六、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 、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 易活动;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 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 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 以下内容: ( 1 )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 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 围等内容。 ( 2 )识别风险 。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 因。 ( 3 )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 后果。 ( 4 )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 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 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 5 )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 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 对于一些后果极其 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 6 )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 要时加以改变。 ( 7 )报 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 、内部控制制度 (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①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 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②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 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③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 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④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 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 2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①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基金管 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 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 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 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 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 重大决策。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 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②风险评估 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 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 生影响的 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③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 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 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 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 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 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④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 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 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⑤监督与内部稽核 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稽核职 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 改进意见, 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 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 1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及管理层的责任; ( 2 )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 基本情况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 4 年 1 月 1 日 法定 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 万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 、 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4 人,平均年 龄 34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 、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 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 业的服务 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 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 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 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 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 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 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 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 服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160 只。自 2003 年以来,中国工商银行连续十六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 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74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 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 好评。 二、 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 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 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 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 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 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 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 年至今共十四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 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 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 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 风险控制能 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 、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 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 、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 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 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 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 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 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 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 1 )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 2 )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 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 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 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 3 )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 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 关的规章制度。 ( 4 )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 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 5 )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 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 例外。 ( 6 )独 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 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 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 、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 1 )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 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 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 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 2 )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 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 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 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 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 3 )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 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 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 4 )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 业务营销活 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 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 5 )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 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 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 6 )数据安全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 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 据安全。 ( 7 )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 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 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 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 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 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 、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 1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 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 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 2 )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 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 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 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 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 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 织结构。 ( 3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 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 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 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 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 4 )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 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 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 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 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 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有关基 金法规的规定,基金托管人 对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基金投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 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 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其中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和核查自 基金合同生效之后六个月开始。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或有 关基金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 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 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确认。在限 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 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一) 直销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 27 - 30 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办公楼二 座 27 - 30 层 法定代表人 :裴长江 总经理:陈戈 成立日期: 1999 年 4 月 13 日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 号世纪汇二座 27 层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 95105686 、 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传真: 021 - 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公司网站: www.fullgoal.com.cn (二) 代销机构 (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任德奇 联系人员:陈旭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缪建民 联系人员:季平伟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 345 号 法人代表:陆华裕 联系人员:胡技勋 客服电话: 95574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 4 )江苏汇林 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人代表:吴言林 联系人员:林伊灵 客服电话: 025 - 66046166 - 849 公司网站: www.huilinbd.com ( 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 区 4 号楼 1 层 1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西区 4 号楼 法人代表:葛新 联系人员:孙博超 客服电话: 95055 - 4 公司网站: www.baiyingfund.com ( 6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 25 楼 I 、 J 单元 法人代表:薛峰 联系人员:汤素娅 客服电话: 4006 - 788 - 887 公司网站: www.zlfund.cn (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 26 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员:潘世友 客服电话: 400 - 1818 - 188 公司网站: www.1234567. com.cn ( 8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 ~ 906 室 法人代表:杨文斌 联系人员:张茹 客服电话: 4007 - 009 - 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 ( 9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人代表:祖国明 联系人员:韩爱彬 客服电话: 4000 - 766 - 1 23 公司网站: www.fund123.cn ( 10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 7 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 号楼 2 楼 法人代表:凌顺平 联系人员:吴强 客服电话: 4008 - 773 - 772 公司网站: www.5ifund.com ( 11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 - 10 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1 号北京国际俱乐部 C 座写字楼 11 层 法人代表:赵学军 联系人员:张倩 客服电话: 400 - 0 21 - 8850 公司网站: www.harvestwm.cn ( 12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人代表:梁蓉 联系人员:张旭 客服电话: 400 - 6262 - 818 公司网站: www.5irich.com ( 13 )宜 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9 号楼 15 层 1809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SOHO 现代城 C 座 1809 法人代表:沈伟桦 联系人员:程刚 客服电话 : 400 - 609 - 9200 公司网站: www.yixinfund.com ( 14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院 2 号楼 17 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号 法人代表:王伟刚 联系人员:丁向坤 客服电话: 400 - 619 - 9059 公司网站: www.hcfunds.com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