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发展:万通发展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 20 21 - 0 4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3 1 日,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 股份 41,079,68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998% , 已支付的总金 额为 273,238,723.45 元 (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同意公司使用 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 .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10.93 元 / 股 , 回购期限为 自 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 ,披露了 《 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 021 - 002 ) 。公司 于 202 1 年 1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 1 - 0 04 )。 202 1 年 1 月 12 日 公司 实施了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 并 披露了《 关于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 1 - 0 05 )。 以上公告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 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 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 第二次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 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 1 年 5 月,公司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数量为 5,701,7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7759 % ,购买的最高价为 7. 77 元 / 股、最低价为 6 .74 元 / 股,支付的金额为 40,446,026.8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 2021 年 5 月 3 1 日,公司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已累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41,079,6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998% ,购买的最高价为 7 . 77 元 / 股、最低价为 5.92 元 / 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273,238,723.45 元(不含印花 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 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 万通 新发展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 2 1 年 6 月 2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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