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中设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04日 17:20:57 中财网
原标题:郑中设计: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1 证券简称:郑中设计 公告编号:2021-034

债券代码:128066 债券简称:亚泰转债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21,00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8%)的股东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曾用名: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阳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平顶山中兆”)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6月4日收到平顶山中兆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股)

郑忠

实际控制人

30,516,750

11.30%

7,629,188

邱艾

实际控制人

2,247,750

0.83%

2,247,750

深圳市亚泰一

兆投资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127,554,750

47.24%

127,554,750

平顶山中兆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的一

21,002,400

7.78%

21,002,400




(注1)

致行动人



注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阳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
年11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正式更名为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平顶山中兆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8,100,000股,比例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
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截至该等股份变动事项发生之日已减
持的股份数量不作调整)。


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忠、
邱艾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中小板上市前,直接、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超过股本总额
的5%的股东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郑忠及邱艾承诺: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
公司、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忠及邱艾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
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
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深圳市亚泰一兆投
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忠及邱艾可以以不低于发行
价的价格进行减持。


深圳市亚泰一兆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亚泰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郑忠及
邱艾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
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平顶山中兆及其股东的相
关承诺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平顶山中兆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将按
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平顶山中兆将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平顶山中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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