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车 : 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 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宝智能电动汽车 ETF (场内简称: 智能电动车 ETF ) 基金主代码 516 3 8 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 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6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 华宝中证 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华宝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 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证监许可【 202 1 】 100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21 年 5 月 21 日 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 年 6 月 4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6,062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3,442,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 7,259.88 募集份额 (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313,442,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7,259.00 合计 313,449,259.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 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 确认的日期 2021 年 6 月 4 日 注: 1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有,网下现金认购的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管理人的记录为准 , 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 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 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 网站( www.fsfund.com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5588 、 400 - 820 - 5050 、 021 - 38924558 )查询 交易确认情况。 ( 2 )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 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不超过 三个月 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 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 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 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和《 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 。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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