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艺股份: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4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公司持股5%以上的 股东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创佳”)计划以协议转让、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14.68%)。 2021年3月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了《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截至 2021年3月4日,减持时间过半,宏远创佳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宏远创佳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1 年6月5日,宏远创佳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计划结束,宏远创佳未减 持公司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6月5日,宏远创佳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宏远创佳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宏远创佳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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