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信: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1年06月07日 00:07:07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国信: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查看源图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二〇二一年六月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1、发行数量:101,522,842股

2、发行价格:7.88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4.96元

4、募集资金净额:793,547,164.80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101,522,842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1年6月9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
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本次发行新增101,522,842股股份的预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5月27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三、新增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新增股份限售期六个月,从2021年6月9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
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特别提示................................................................................................................. 2
目 录..................................................................................................................... 3
释 义.....................................................................................................................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6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0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11
五、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4
六、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7
七、其他重要事项............................................................................................... 18
八、备查文件....................................................................................................... 18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东方国信、发行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东方国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以人民币认购及交易的东方国信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

章程、《公司章程》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Business-intelligence of Oriental Nations Corporation Ltd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达三路1号院1号楼7层101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056,190,495.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027609B

法定代表人:管连平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董事会秘书:刘彦斐

电话号码:010-64392089

传真号码:010-64398978

公司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行开发后产品、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租赁计算机软硬件;企业策
划;信息咨询(中介除外);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合
同能源管理;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
器械、电子公告服务);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

1、发行人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4月28日,发行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过程

2020年9月28日,东方国信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232号),根据《证券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


2020年12月1日,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3229号文同意注册,批文签发日为2020年12月1日,批文的有效期截止至2021
年11月30日。



3、发行对象和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1年4月12日向深交所报送《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对象名单》。包括20家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前20名股东(2021
年3月31日股东名册,其中2家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20名股东顺延
至第22名)以及30家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提交认购意向书的投资者,合计90
名。


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报送上述名单后,有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
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北京东方国
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基础
之上增加该4名投资者。


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2021年
4月19日(T-3日)至2021年4月22日(T日)以电子邮件和快递的方式向上
述投资者发送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认购邀请书》的附件包含了《北京东方国信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
等认购邀请文件。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021年4月22日上
午9:00-12:00,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申购时限内,主承销商共收到12份《申
购报价单》。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0家,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7.88元/股。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进行。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01,522,842股。



(五)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7.88元/股,发行价格为基准价格的1.04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1年4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即不低于7.61元/股。


(六)募集资金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4.96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52,830.16元(其中:承销保荐费4,528,301.86元,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
息披露服务费等1,924,528.3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
金总额180,000.00万元。


根据已报备深交所的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因此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发行方
案报备的拟募集资金总额。


(七)验资情况

2021年5月10日,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购资金实
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国富验字
[2021]11480002号)。截至2021年4月28日止,银河证券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认购者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799,999,994.96元。


2021年4月30日,银河证券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扣除
相关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2021年5月10日,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年5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国富验字[2021]11480001号)。根据该报
告,截至2021年4月30日止,东方国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实际已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522,842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7.88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799,999,994.9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452,830.1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547,164.8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01,522,842.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692,024,322.80元。


(八)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管理。

具体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京科技园支行

20000001027500041891877

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550880222332900479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633202198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银河证券签
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
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29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
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
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
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东方国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批准及
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文;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
单》及《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以及本次发行确
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发行人2019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的规定。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1年5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


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基本情况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东方国信;证券代码为:300166;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2021年6月9日。


(四)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从
2021年6月9日(上市首日)开始计算。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及其影响

(一)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股份变动情况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01,522,842
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发行新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通股

238,142,189.00

22.55%

101,522,842

339,665,031.00

29.34%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818,048,306.00

77.45%

-

818,048,306.00

70.66%

三、股份总数

1,056,190,495.00

100.00%

101,522,842

1,157,713,337.00

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
股东的情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管连平

境内自然人

177,964,857

16.85




2

霍卫平

境内自然人

130,162,360

12.32

3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
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
产品等

22,730,300

2.15

4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国泰君安君
得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
产品等

14,427,400

1.37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

14,358,047

1.36

6

陈益玲

境内自然人

11,574,388

1.10

7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437,705

0.99

8

章祺

境内自然人

9,580,435

0.91

9

新余仁邦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


9,088,412

0.86

10

申万菱信基金-工商银行-华融国际信托-
盛世景定增基金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基金、理财
产品等

8,919,836

0.84

合计

409,243,740

38.75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公司已于2021年5月27日取得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
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
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管连平

境内自然人

177,964,857

15.37

2

霍卫平

境内自然人

130,162,360

11.24

3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建设银行-国泰君安君
得鑫两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
产品等

25,902,889

2.24

4

迎水月异1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

19,416,247

1.68

5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光大银行-国泰君安君
得明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理财
产品等

16,330,953

1.41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5G通信
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
产品等

14,358,047

1.24

7

杭华

境内自然人

12,690,355

1.10

8

陈益玲

境内自然人

11,574,388

1.00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437,705

0.90

10

章祺

境内自然人

9,580,435

0.83




合计

428,418,236

37.01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相应增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
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摊薄。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管连平

董事长、总经理

177,964,857

16.85%

177,964,857

15.37%

霍卫平

董事、常务副总经


130,162,360

12.32%

130,162,360

11.24%

金正皓

董事

111,997

0.01%

111,997

0.01%

李正宁

独立董事

-

-

-

-

李俊峰

独立董事(离任)

-

-

-

-

宗文龙

独立董事(离任)

-

-

-

-

李侃

独立董事

-

-

-

-

梁俊娇

独立董事

-

-

-

-

常志刚

监事会主席

-

-

-

-

时文鸿

监事

114,369

0.01%

114,369

0.01%

赵毅

监事(离任)

158,858

0.02%

158,858

0.01%

贾世光

监事

70,000

0.01%

70,000

0.01%

王卫民

副总经理

820,342

0.08%

820,342

0.07%

刘彦斐

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

728,678

0.07%

728,678

0.06%

肖宝玉

财务总监

300,000

0.03%

300,000

0.03%

张云鹏

副总经理

57,599

0.01%

57,599

0.00%

敖志强

副总经理

1,208,035

0.11%

1,208,035

0.10%

刘佳

副总经理

-

-

-

-

合计

--

311,697,095

29.51%

311,697,095

26.92%



注: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监事进行了换届选举,
李俊峰、宗文龙和赵毅离任,李侃、梁俊娇和贾世光当选新一任独立董事和监事。


(五)股份变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101,522,842股,发行前后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如
下表所示(以发行后数据为模拟测算数据):

项目

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

归属母公司股东每股收益

0.2858

0.2607




归属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5.4916

5.6955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照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总股本计算。


注3: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股本数;发行前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数/股本数。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股本数+发行新增股本数);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数+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股本数+发行新增股
本数)。


五、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

12月31日

2019年

12月31日

2018年

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38,205.04

670,250.71

610,626.21

负债总额

144,594.72

102,410.87

100,352.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0,021.61

553,714.37

496,232.65

股东权益合计

593,610.32

567,839.84

510,273.26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营业收入

208,848.95

215,046.63

199,617.79

营业成本

111,778.24

105,068.44

101,101.79

营业利润

31,917.37

53,684.84

59,607.13

利润总额

33,402.60

54,440.01

58,607.98

净利润

31,306.94

50,361.45

53,046.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185.57

50,346.11

51,825.9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2,862.22

45,938.13

48,237.5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417.37

33,838.64

23,924.9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017.02

-63,467.24

-33,298.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56.70

3,502.96

35,292.54



4、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3.69

4.02

3.42

速动比率(倍)

3.19

3.61

3.21

合并资产负债率

19.59%

15.28%

16.43%

母公司资产负债率

26.44%

22.01%

23.04%

每股净资产(元)

5.51

5.27

4.76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

11.70

24.39

58.35

毛利率

46.48%

51.14%

49.35%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25

1.21

1.39

存货周转率(次/年)

2.65

3.81

5.34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元)

0.41

0.32

0.2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24

0.25



注: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其中: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其中: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10,626.21万元、670,250.71万元、
738,205.04万元,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0,352.95万元、102,410.87万元和
144,594.72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增长,公司资产、负债规模稳定扩张。

公司负债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相对较高,最近三年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总负债
的比重分别为95.61%、81.09%和68.20%。


2、偿债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3.42、4.02和3.69、速动比率分别为
3.21、3.61和3.19,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最近三年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43%、15.28%和19.59%,资产
负债率较低且保持相对稳定的水平。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保荐代表人:王飞、张悦

项目协办人:王丹鹤

项目组成员:伍李明、李妍、陈子璇、高鹏、孙煜、贾哲、宗晓玮

联系电话:010-66568095

传真:010-66568390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7-18


负责人:王玲

经办律师:马天宁、李元媛

联系电话:010-5878 5588

传真:010-5878 5599

(三)发行人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负责人: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万奇、曾旭

联系电话:021-2328 0000

传真:021-2328 0000


(四)发行人验资机构

名称:北京国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三层301-312

负责人:王文俊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卫国、李静

联系电话:010-81921786

传真:010-81921786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承销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已与银河证券签署了《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
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承销协议书》。银河证券已指派王
飞、张悦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
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王飞,男,保荐代表人。具有13年的证券发行及并购重组工作经验。在发
行融资方面,负责或参与了长源电力、白云机场、芜湖港、豫能控股、金鸿能源、
海王生物、恒泰实达、钧达股份、金河生物、景津环保、浪潮信息、红太阳、南
山智尚、派思股份等多个项目IPO及再融资工作。


张悦,女,保荐代表人。拥有13年投资银行业务经验。先后参与或主持完
成中煤能源、宋城演艺、恒久科技、恒泰实达等多个项目IPO工作,以及亿城
股份、海马汽车、芜湖港、海王生物、金河生物、浪潮信息等多个项目的再融资
工作。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经营运作规范,主营业务突出,


经济效益良好,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
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各项条件。本保荐机构同意保
荐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八、其他重要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
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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