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通:汇金通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 603577 证券简称:汇金通 公告编号: 20 21 - 0 4 6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存在减持情况或 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 公司 ”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 及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 事项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 公司 控股股东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 。公司 控股股东 津西股份 、 实际控制人 韩敬远先生 对 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或减持计划进行了承诺, 如下 : 一、 公司控股股东 津西股份 《 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 本企业承诺,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14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 关联方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并将继续遵守该等 规定。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 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 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 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 、 公司 实际控制人 韩敬远先生 《 关于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 本人 承诺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 2021 年 1 月 14 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从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 方不减持 上市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规定的情形,并将继续遵守该等规定。 本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 具有约束力,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 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21 年 6 月 8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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