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天颐A :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0:40:36 中财网

原标题:博时天颐A :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2011年1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时天颐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808号)和2012年1月10日《关于博时天
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2012]7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品种并辅以权益类品种,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
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
包括:利率风险,本基金持有的信用品种违约带来的信用风险,新股发行数量减少及新股申
购收益率降低带来的风险,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及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等等;
基金运作风险,包括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
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
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
收益的产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
凭证)、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
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
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
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但本基金的收益水平有
可能不能达到或超过同期的目标收益率水平,投资者面临获得低于目标收益率甚至亏损的风
险。


5、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
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
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6、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
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
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
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
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
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
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
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7、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
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
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8、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9、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10、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06月0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2020年0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第一部分 绪言 ........................................................... 5
第二部分 释义 ........................................................... 6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1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7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77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78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 89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 10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10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10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110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12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16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17
第十六部分 侧袋机制 ................................................... 12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127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3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34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50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7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70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2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173



第一部分 绪言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及《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
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
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
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
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的修订和补充
2、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4、《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
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5、《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6、《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7、《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
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8、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9、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招募说明书:《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开
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
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
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合同的
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
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更新

11、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12、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13、发售公告:《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4、《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5、《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16、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18、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21、基金销售业务:基金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基金代销机构: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代理机构
23、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24、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25、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
人名册、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基金合同》当事人: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8、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
然人
29、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合
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
其他组织
3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
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31、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32、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33、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超过3
个月的期限
34、基金存续期:《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35、日/天:公历日
36、月:公历月
37、工作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8、开放日: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39、T日: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40、T+n日: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41、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43、申购:《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
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44、赎回:《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45、销售服务费: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
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46、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
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47、基金账户: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48、交易账户: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
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


的账户
49、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从一个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个
交易账户的行为
50、基金转换: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开放式基金(转出
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任何其
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51、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
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2、基金利润: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53、基金资产总值: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54、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55、基金资产估值: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的
过程
56、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7、货币市场工具: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
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
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
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不可抗力: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0、流动性受限资产: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
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1、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
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2、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韩强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
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股
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两大总部和三十四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以及宏
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多元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绝对收益投资部、
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综合解决方案业务部、产品规划部、销售管理部、客户服务中心、市
场部、养老金业务中心、战略客户部、机构-北京、机构-上海、机构-南方、券商业务部、
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央企业务部、互联网金融部、
财富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
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
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
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
公募基金组、专户组、指数与创新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
和投资工作。


市场部负责市场竞争分析、市场政策的拟订;牵头组织落实公司总体市场战略,协同产
品和投资体系以及机构业务团队的协同;拟订年度市场计划和费用预算,具体负责机构业务
的绩效考核和费用管理;机构产品营销组织和销售支持;专户业务中台服务与运营支持等工
作。战略客户部集中服务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大型头部保险公司、中央汇金公司等重要
金融机构。机构-北京负责北方地区其他银行、保险和财务公司等机构业务。机构-上海和机
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

养老金业务中心负责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本养老金及职业年金的客户拓展、销售与
服务、养老金研究与政策咨询、养老金销售支持与中台运作协调、相关信息服务等工作。券
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大宗交易业务、融券业务、做市商业务、股指期
货业务等工作。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零售-西部、零售-中部负责公司全国
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央企业务部负责招商局集团签约机构客户、重要中央企
业及其财务公司等客户的拓展、合作业务落地与服务等工作。销售管理部负责总行渠道维护,
零售产品营销组织、销售督导;营销策划及公募销售支持;营销培训管理;渠道代销支持与
服务;零售体系的绩效考核与费用管理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
与量化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多元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基金中基金投资产品的
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
工作。绝对收益投资部负责公司绝对收益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基础设施投资管理部
负责公司所管理基础设施资产的投资管理、项目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综
合解决方案业务部负责通过FOF/MOM主动管理资产配置,为客户量身定制跨一二级市场解决
方案,同时负责主动管理资产的投资管理、产品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产品规
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重要
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交易所、外汇交易中心等证券市场重要主体的关系维护等工作。互
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


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财富管理部负责高端客户
的理财服务与销售。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电话咨询与服务;网络咨询与服务;电话呼出业务;
营销数据分析统计、直销柜台业务等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
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
公司文化建设;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
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办公室负责公司的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
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
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
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
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
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
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
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671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0%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江向阳先生,博士。中共党员,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清华大学金融媒体EMBA。

1986-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年就读于中国
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6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


国际金融博士学位。1997年8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历任办公厅、党办副
主任兼新闻办(网信办)主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视员;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处长、
副专员;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部副处长、处长。2015年1月至7月,任招商局金融集团副
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4月15日代为履行博时基金董事长职务。

自2020年4月1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自2020年4月15日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苏敏女士,分别于1990 年7 月及2002 年12 月获得上海财经大学金融专业学士学
位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苏女士分别于1998 年6 月、1999 年6 月
及2008 年6 月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授予的
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职称。苏女士拥有管
理金融类公司及上市公司的经验,其经验包括:自2015 年9 月及2015 年12 月起任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自2016年6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999;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99)董事;
自2014 年9 月起担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60003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968)董事。自2016 年1 月至2018年8月
任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8年8月任招商局创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4 月任深圳招商启航互联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3 年5 月至2015 年8 月任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02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1138)董事;
自2013 年6月至2015 年12 月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票代码:601866;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2866)董事;自2009 年12 月
至2011 年5 月担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3698)董
事;自2008 年3 月至2011年9 月担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43)董事。苏女士亦拥有会计等相关管理经验,其经验包括:自
2011 年3 月至2015 年8 月担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总会计师;自2007 年5 月
至2011 年4月担任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并于2010 年11 月至2011 年
4 月担任该公司副总经理。自2018年9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高阳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CFA,总经理。1998年7月至2000年2月在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任销售交易部经理。2000年3月至2008年2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2008年8月
至2021年1月在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12月至2021年1月在在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自2021年2月5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21
年4月7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姚俊先生,博士。1993年至1997年在华南理工大学习,获双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0
年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华南理工
大学管理学专业学习,获得博士学位。2000年6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电信广州分公司业
务部业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7年7月,招商局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任博士后研究员。2007
年8月至2014年5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4年6月至2015年6月任招
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理助理。2015年6月至2016年7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2020年3月任招商证券研究发展中心二部总经
理。2020年3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财富管理及机构业务总部财富管理部总经理。自2020年12
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何翔先生,北京大学财务学专业学士。1995年7月至2000年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广西
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副科长。2000年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
事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高级经理。2012年2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中国长城
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2019年8月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投行
部(资产经营三部)副总经理。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楚楚女士,香港注册会计师。2008年以全额奖学金被香港中文大学录取,并获得工
商管理学士学位。2012年起加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审计部门,为大型企业提供上市财务、
审计、商业咨询及资本市场服务;2014年起,调入毕马威香港办公室咨询部门,历任高级
顾问和咨询经理,参与了众多并购、上市、尽职调查、公司治理、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等项
目,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知识及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17年,加入上海信利股份投资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并工作至今,历任投资经理、投资总监、董事等职,同时兼任上海汇华实业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和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监事,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管理。李女士在私


募股权投资、投后管理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领导并管理了多个行业的投资,包括金融服
务(保险、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等)、医疗保健、消费与零售、新能源与环境、科技与媒体
通信等。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姜立军先生,1955年生,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MBA)。1974年12月参加工作,历
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财务处科员、中国-坦桑尼亚联合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日本中
铃海运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中远(英国)公司财务部经理、香港益丰船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香港-佛罗伦租箱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副总经理、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
副总经理、中远日本公司财务部长和营业副本部长、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
职。2002.8-2008.7,任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首席执行官、董事。

2008.8-2011.12,任中远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总裁、董事会副主席、
中远控股(新加坡)有限公司总裁;并任新加坡中资企业协会会长。2011.11-2015.12,任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A+H上市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2-2015.12,兼
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监事长、天津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2014.9-2015.12,兼任中国上市
公司协会监事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赵如冰先生,1956年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际金融专业经济学硕士研究生。赵如
冰先生历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葛洲坝二江电厂电气分厂主任、书记;
1989.09—1991.10任葛洲坝至上海正负50万伏超高压直流输电换流站书记兼站长,主持参
加了我国第一条直流输电工程的安装调试和运行。1991.10—1995.12任厂办公室主任兼外
事办公室主任。1995.12—1999.12,赵如冰先生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
任中国华能集团董事、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代码0037)副董事长、长城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华能电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01-2004.07,华能南方
公司被国家电力公司重组后,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
事长。2004.07-2009.03,赵如冰先生任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

2009.12-2016.8, 赵如冰先生任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
公司董事长兼长城证券公司党委副书记。2016.8-2020.03, 赵如冰先生任阳光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8-至今,任西南证券、百隆东方独立董事,2020.03-至今深圳市
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17年11月3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宋子洲先生,1960年生,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金融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
国人寿保险公司稽核部制度处处长、资金运用部财会监督处处长、资金运用中心副总经理,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总监、首席风险官、副总裁。从事保险资金投
资管理工作20余年,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运营、风险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
验。自2020年12月8日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何敏女士,1975年出生,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6年4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核算岗,2006年4月至2009年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2009年4月至 2019年2月任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
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9年4月10日起,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蒋伟先生,硕士。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就职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任办
公室外事处一级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7年5月至2020年7日月就职于长城
罗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监/执行董事。2020年7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资产经营三部副高级经理(处室负责人)。


赵兴利先生,硕士。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集团)公司委派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6月就职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
副部长。2020年6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监事。自2013年3月起,任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严斌先生,硕士。1997年7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自2015年5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年金投资部总经


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首席资产配置官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自2016年3月18
日起,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车宏原先生,工学硕士。1985年至1989年在四川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1989年至1992年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92年至1995年深圳市天元
金融电子有限公司任技术部负责人,1995年至2000年在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南方软件开发中
心担任副总工程师,2001年至2003年在太极华清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3
年至2014年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信息技术总监,2014年至2015年任中财国
信(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
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
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主管IT、指数与量化投资、养老金、基金零售等工作,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及博
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
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社保组合投资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固定收益投资
官、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中国证监会、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工作。2015年6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申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友邦保险、申银万国证券、国金证券工作。2013年
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主管、固定收益总部研究组副总监、博时锦
禄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8日-2017年10月19日)、博时民丰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29日)、博时安慧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29日)、博时智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8月30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民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3
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合惠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1月13日-2018年3月15日)、博
时富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20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汇享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28日-2018年3月15日)、博时丰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6年11月8日-2018年3月29日)、博时丰达纯债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23日)、博时富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
11月17日-2018年7月16日)、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6月27日-2018
年7月16日)、博时盈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8月14日-2018年7月19日)、
博时新财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8年8月9日)、博时鑫禧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9月26日-2018年9月27日)、博时富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10月29日-2019年12月16日)、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12月7日-2020年6月4日)、博时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2月29
日-2020年6月4日)、博时富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2
月19日-2021年1月27日)、博时富洋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1月15日-2021年1月27日)、博时富灿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0年3月26日-2021年4月1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研究组负责人、研究
组总监兼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5月22日—至今)、博时乐臻定期开放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0月14日—至今)、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
年2月24日—至今)、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2月24日—至今)、博时恒裕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18日—至今)、博时富盛纯债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7月16日—至今)、博时恒进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0年12月1日—至今)、博时恒旭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2
月16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王衍胜先生,硕士。2013至2015年在招商基金任研
究员。201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助理、博时保丰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2017年4月6日-2018年8月9日)、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7年4月6日-2018年9月28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2月6
日-2019年9月27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3月19日—
至今)、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3月19日—至今)、博时恒裕6个月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5月18日—至今)、博时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
年2月8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杨永光(2012年2月29日-2016年8月1日)、张李陵(2016
年8月1日-2020年2月24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高阳、邵凯、黄健斌、邵佳民、张龙、魏凤春、过钧、曾鹏、黄瑞庆、金晟哲

高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健斌先生,简历同上。


邵佳民先生,硕士。1997年起先后在海通证券、海富通基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公司工作。202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年
金投资官。


张龙先生,硕士。1996年起先后在长江证券、长盛基金、华夏基金、北京金百朋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工作。2019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投
资决策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公司首席权益投资官。


魏凤春先生,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信托、清华大学、江南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抗通胀增强
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8月24日-2016年12月19日)、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5年11月30日-2016年12月19日)的基金经理、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博时颐
泽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3月20日—2020年9月3
日)、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2019年8月28
日—2020年9月3日)的基金经理。现任首席宏观策略分析师兼宏观策略部总经理。


过钧先生,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上海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
行、美国Lowes食品有限公司、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华夏基金固定收益部工作。2005年加
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2005年8月24日-2010年8


月4日)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0年11月
24日-2013年9月25日)、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2月1日-2014
年4月2日)、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1月8日-2014年6月10日)、博
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9月13日-2015年7月16日)、博时新财富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24日-2016年7月4日)、博时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
年3月29日-2018年2月6日)、博时新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8月1
日-2018年2月6日)、博时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4年6月10日-2018
年4月23日)、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2018年5月5日)、
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月10日-2018年5月21日)、博时鑫和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2月13日-2018年6月16日)、博时鑫惠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月10日-2018年7月30日)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总部公募基
金组负责人、博时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3月29日-2019年4月30
日)、博时乐臻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29日-2019年10月14日)、博时
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1月28日-2020年4月3日)、博时鑫源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9月6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2016年10月17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鑫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2月10日-2020年7月20日)、博时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9
年7月19日-2020年10月26日)的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固定收益总部指数与
创新组负责人、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2009年6月10日—至今)、博时新收益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2月29日—至今)、博时中债3-5年进出口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2018年12月25日—至今)、博时双季鑫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
月20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曾鹏先生,硕士。2005年起先后在上投摩根基金、嘉实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201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理、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
2月9日-2016年4月25日)基金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权益投资总部一体化投研总
监、权益投资主题组负责人、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18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6月21日—至今)、博时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6月27日—至今)、博时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2020年4月15日—至今)、博时沪港深优质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


1月20日—至今)、博时新兴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1月20日—至今)、博
时港股通领先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2月9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
众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
副总监(主持工作)、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
(2015.2.9-2016.10.24)、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2015.2.9-2016.10.24)、博时特
许价值混合基金(2015.2.9-2018.6.21)的基金经理。现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兼博时
量化平衡混合基金(2017.5.4-至今)、博时量化多策略股票基金(2018.4.3-至今)、博时
量化价值股票基金(2018.6.26-至今)的基金经理。


金晟哲先生,硕士。2012年从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资深研究员、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2月28日-2017年12月1日)、博时睿益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2
月28日-2018年2月22日)、博时睿益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8
年2月23日-2018年8月13日)、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
年3月22日-2018年12月8日)的基金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兼博时鑫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0月24日—至今)、博时价值
增长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11月13日—至今)、博时睿利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2017年12月4日—至今)、博时主题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0
年5月13日—至今)、博时荣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8月26日—至今)、
博时恒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4月22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
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
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
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
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
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
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
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
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
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
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
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
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
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
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
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
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
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12人,平均年龄33岁,95%以
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
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
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
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
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
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
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托管服务。截至2020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094只。自2003年以
来,本行连续十七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
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73项最佳托
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
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
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
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
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
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2005年至今共十三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
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ISAE3402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
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
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
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
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
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
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
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
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
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
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
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
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
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
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
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
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
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
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
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
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

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
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
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
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
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
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
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
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
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
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
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
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
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
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址: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


电话:

010-65187055

传真:

010-65187032、010-65187592

联系人:

韩明亮

博时一线通:

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陈四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周慕冰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刘连舸

联系人:

高越

电话:

010-665949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

http://www.boc.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田国立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任德奇

联系人:

陈旭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庆萍

联系人:

王晓琳

电话:

010-899373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高国富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高迎欣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张东宁

联系人:

周黎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李民吉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滨

联系人:

陈泾渭/刘伟

电话:

020-38321497/020-38322566




传真:

020-383216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施艺帆

电话:

021-50979384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冀光恒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6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7)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金山

联系人:

鲁娟

电话:

010-89198762

传真:

010-891986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卢国锋

联系人:

吴照群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震山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98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95302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

夏平

联系人:

田春慧

电话:

025-58587018

传真:

025-585870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19

网址:

http://www.jsbchina.cn



(2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伏安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5)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6)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2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3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朱珠

电话:

0411-823111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28)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88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李至北

电话:

0451-87792450

传真:

0451-8779268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29)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耀球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866282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0)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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