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上证50增强A : 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10609更新)

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0:46:20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上证50增强A : 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0210609更新)



















南方上证
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
20210609更新)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1 绪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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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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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3 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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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4 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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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 相关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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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6 基金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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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7 基金合同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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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8 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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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9 基金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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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10 基金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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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11 基金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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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8
§12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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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13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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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14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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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
§15 基金的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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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
§16 风险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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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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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17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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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18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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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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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19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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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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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
§21 其他应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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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2
§22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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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23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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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9月16日证监许可[2019]1700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已于2020年4月2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
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
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
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
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
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的量化模型用于投资组合构建而非进行频繁交易;本基金投资过程中多个环节
将运用量化模型,存在量化模型失效导致基金业绩表现不佳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指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作为金融衍生品,存在市
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
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因此可能面临在一定的价格下无法卖出而要降价卖出
的风险,同时由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非流通特性,在本基金参与投资后将在一定期限内无法
流通,在面临基金大规模赎回的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无法变现造成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
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国存托凭证而面临的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
亏损的风险、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
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摘牌等潜在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全面认识本基金
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
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
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
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比较基准的标的指数为上证50指数。上证50指数由沪市A股中规模大、流动性
好的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龙头公司的股票价
格表现。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www.csindex.com.cn。


本次更新主要涉及调整基金经理事项,并已在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表述做出了修订。

其他信息内容截止日为2021年2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0年12月
31日(未经审计)。






§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
号——指数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数基金指引》”)以及《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
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
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
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及本招募说明书:指《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
概要》及其更新

8、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南方上证5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
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
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
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指数基金指引》:指中国证监会2021年1月22日颁布、同年2月1日实施的《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7、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8、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
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9、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0、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
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
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2、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
点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
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3、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
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4、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5、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
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投等业务

26、销售机构: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
销售业务的机构

27、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
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
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8、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9、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
金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1、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2、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
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3、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4、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5、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6、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7、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n为自然数

38、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9、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0、《业务规则》:指《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
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41、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2、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

43、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
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4、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
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
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5、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
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6、定投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
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7、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
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8、元:指人民币元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
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


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0、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
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
份额净值的过程

55、发起式基金:指符合《运作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相关条件而募集、运作,由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承诺认购一定
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56、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
人员或者基金经理(指基金管理人员工中依法具有基金经理资格者,包括但不限于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同时也可以包括基金经理之外的投研人员,下同)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
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57、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
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
等人员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
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
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
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金融公司)出借证券,证券金融公司到期归还所借
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

61、不可抗力: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如适用本
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3 基金管理人

3.1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注册资本:3.6172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2763888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常克川



1998年,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号文批准,由南方证
券有限公司、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西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发起设立。2000年,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78号文批准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1亿元人民币。2005
年,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01号文批准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1.5亿元人
民币。2014年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金增至3亿元人民币。


2018年1月,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
币。


2019年7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增至3.6172亿元,股权结构调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41.16%、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7.44%、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3.72%、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9.15%、厦门合泽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厦门合泽祥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2%、厦门合泽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1%、厦
门合泽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


3.2 主要人员情况

3.2.1
董事会成员


周易先生,计算机通信专业学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邮电学校、江苏省邮电管理
局电信中心、江苏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曾任江苏贝尔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欣网视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贝尔富欣通信公司副总经理,华泰证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
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执行委员会主任、党委
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张辉先生,管理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北京东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华晨集团上
海办事处、通商控股有限公司、北京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干部,华泰证券资产管理总部
高级经理、证券投资部投资策划员、南通姚港路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瑞金一路营业部总
经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综合事务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王连芬女士,金融专业硕士,中国籍。曾任职赛格集团销售,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投资一部研究室主任,大鹏证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福虹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总
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第一证券总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深圳华强北路营业部总经理、渠
道服务部总经理、运营中心总经理、零售客户部总经理、执行办主任、总裁特别助理,华
泰证券总裁助理。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助理、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平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曾任职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办公
室、董办主管,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企业三部高级主管、金融发展
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发展部部长,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投控东
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甘卫斌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科员、副主任科员、
主任科员、部长助理、副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高级主管、副部长。现
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战略研究部(董事会办公室)部长(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


胡荣炜先生,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
营业部储蓄、风险管理处业务审查副科长、风险管理处尽职调查科科长,柯达亚太影像材
料制造财务经理(乐凯并购项目),柯达(厦门)数码影像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柯达中国区
制造财务内控总监,厦门磐基大酒店有限公司集团副总经理,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部投资经理,厦门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厦门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斌先生,临床医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安徽泗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瑞金医院主
治医师,兴业证券研究所医药行业研究员、总经理助理、副总监、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院长,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小松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德
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会处长、


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为履行董
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心丹先生,金融学博士,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籍。曾任职东南大学经济管理
学院教授,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现任南京大学新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金融工程
研究中心主任,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金融学年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资本市场
研究会会长,江苏省科技创新协会副会长,江苏银行独立董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制
度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周蕊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于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伦律师事务所等国
内知名律所,曾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女工委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证券、基金与期货专
业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金杜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深交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委员,中国并购公会广东分会会长,深圳市中小企业
改制专家服务团专家,深交所培训中心专家,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林斌先生,会计学博士,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中山大学管理学
院会计学系主任,MPAcc教育中心主任,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副
会长,广东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现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组成员,广
东省总工会经审会常委,广东管理会计师协会会长,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中山大
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视源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船海洋与
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建彪先生,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职北京市财政局干
部,深圳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九届股票
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第一至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现
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中国并购公会副会长,北京注册会计师
协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一届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徐浩萍女士,会计学博士,中国籍。曾任职江苏省丝绸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
京环球杰必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南京国电南自股份有限公司主管,复旦大学教师。现任
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无锡林泰克斯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海光芯
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3.2.2
监事会成员


冯青山先生,工学学士,中国籍。曾任职陆军第124师工兵营地爆连副连职排长、代
政治指导员、师政治部组织科正连职干事,陆军第42集团军政治部组织处副营职干事,驻


香港部队政治部组织处正营职干事,驻澳门部队政治部正营职干事,陆军第163师政治部
宣传科副科长(正营职),深圳市纪委教育调研室主任科员、副处级纪检员、办公厅副主任、
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现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南方
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莉女士,法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华泰证券深圳民田路营业部总经理、深圳益田
路营业部总经理、研究所副所长。现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南方基金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陈明雅女士,管理学学士,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曾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
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兼),南方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郑可栋先生,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曾任职国泰君安证券网络金融部高级策划经理,
兴业证券战略发展部经营计划与绩效分析经理、私财委科技金融部规划发展负责人、经纪
业务总部投顾平台运营处总监和理财规划处总监、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兴业证券
财富管理部副总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徐刚先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深圳期货投资公司职
员、项目经理,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职员、机构业务部职员、养老金业
务部主管、上海分公司董事。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养老金业务部执
行董事。


董星华女士,硕士学历,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深圳证券通信公司,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经理、办公室高级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办公室
董事。


陆文清先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东联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曾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理财中心职员、客户关系部高级副总裁。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客户关系部董事、合肥理财中心总经理。


苏望先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管理总部职员,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员,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监察稽核部专员、副总裁。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监察稽核部高级
副总裁。


3.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杨小松先生,总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
任职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会计专业翻译,光大银行证券部职员,美国NASDAQ实习职员,证监


会处长、副主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
为履行董事长职务)、总裁、党委副书记,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俞文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
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江苏国际招商公司部门经理,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银
行部总经理,江苏国信高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朱运东先生,副总裁,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
职财政部地方预算司及办公厅秘书,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南方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产品开发部总监、总裁助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现
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


常克川先生,副总裁,EMBA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中国
农业银行副处级秘书,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业务部总经理、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总
裁助理,华泰联合证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等职务,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纪委书记。


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曾任职美国AXA Financial 公司投资部高级分析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
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全国社保及国际业务部执行总监、全国社保业务部总
监、固定收益部总监、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


史博先生,副总裁,经济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市场部总助,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
部高级投资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分析师、
基金经理,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监、总裁助理兼首席投资官(权益)。

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官(权益)、基金经理。


鲍文革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财政部中华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行部及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公司监事、财务负责人、总裁助理。现任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督察长,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3.2.4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李佳亮先生,管理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至今;钱厚翔先生,
管理时间为2021年6月4日至今。



李佳亮先生,美国南加州大学金融工程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具有基金从业
资格。2012年8月加入南方基金,任数量化投资部研究员;2015年5月28日至2016年8
月5日,任投资经理助理;2017年4月13日至2018年9月4日,任南方荣优基金经理;
2016年8月5日至2019年1月18日,任南方消费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2019年
6月28日,任大数据100、大数据300基金经理;2016年11月23日至今,任南方中证500
增强基金经理;2016年12月30日至今,任南方绝对收益基金经理;2017年11月9日至今,
任南方量化成长基金经理;2020年4月23日至今,任南方上证50增强基金经理。


钱厚翔先生,乔治华盛顿大学计算机科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就职于平安磐
海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助理投资经理、投资经理。2018年9
月加入南方基金数量化投资部;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6月15日,任南方安享绝对收
益基金经理;2019年4月18日至2020年8月21日,任南方卓享绝对收益基金经理;2019
年6月28日至今,任大数据100基金经理;2021年6月4日至今,任南方上证50增强基
金经理。


3.2.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固定收益)李海鹏先生,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权益)史博先生,
联席首席投资官孙鲁闽先生,现金投资部总经理夏晨曦先生,交易管理部总经理王珂女士,
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李璇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乔羽夫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
经理陶铄先生,权益研究部总经理茅炜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张原先生,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罗文杰女士,宏观策略部联席总经理唐小东先生。


3.2.6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3.3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
为;

(1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3.4 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
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5 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
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
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


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
相关限制。


3.6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取最大利益;

2、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3.7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管理风险、经营风险以及操作风险,确保
基金财务和公司财务以及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
等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
度的总揽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
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
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
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2、内部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
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运作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
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
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
行的措施来实行。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
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
效果。


3、主要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职责,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
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复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财产
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制定,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的机构设
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管理制度、财务风险控制
制度、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防火墙制度、反馈制度、保密制度
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情况。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督察长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享有充分的知
情权和独立的调查权。督察长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公司董事会以及公
司业务、投资决策、风险管理等相关会议,有权调阅公司相关文件、档案。督察长应当定
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
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配备了充足合格的监察稽核人
员,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内部稽核管理办法、内部稽核工作准则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
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人
员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的情况。






§4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成立日期:1995年10月2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04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2,926,776,029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吴俊文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成立于1995年10月25日,前身是
中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于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
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6月30日,中信证券总资产为人民
币9,750.39亿元,净资产1,799.99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15.47%)。


目前,公司拥有 203 家批准设立并已开业的证券营业部及 32 家分公司;拥有一级全
资子公司 14 家,拥有主要一级控股子公司 2 家,拥有纳入一级合并范围内的结构化主体
共计 8 只。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业务许可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
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此外,公司还具有以下业务资格:

(1)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认可的业务资格: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受托理财、合格
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务(QDII)、直接投资业务、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
业务、自营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股指期货交易资格、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资格、场
外期权一级交易商资质、自营业务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国债期货交易业务资格、黄金


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及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业务试点资格、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信用
风险缓释工具卖出业务资格、国债期货做市业务资格、商品衍生品交易及境外交易所金融
产品交易资格、试点开展跨境业务资格。


(2)交易所核准的业务资格: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做市商、权证交易、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资格、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资格、转融资、转融券、港股通业务、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股票期权经纪业务、股票期权自营业务、上交所上证50ETF期权主
做市商、上交所及深交所沪深300ETF期权主做市商、上交所上市基金主做市商、深交所上
市基金做市商资格。


(3)中国证券业协会核准的业务资格:报价转让业务、柜台市场业务、柜台交易业务、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跨境收益互换交易业务。


(4)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业务资格: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组织的拆借交易和债券
交易、短期融资券承销、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


(5)其它资格: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国结算甲类结算参与人、证券业务外汇经
营许可证(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受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企
业年金、职业年金投资管理人、政策性银行承销团成员、全国社保基金转持股份管理人、
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
转融通业务试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从事推荐业务和经纪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做市业务、军工涉密业
务咨询服务、上海清算所利率互换集中清算业务综合清算会员、结售汇业务经营、上海清
算所大宗商品及航运金融衍生品集中清算业务综合清算会员、上海清算所标准债券远期集
中清算业务综合清算会员、上海清算所债券净额集中清算业务综合清算会员、银行间外汇
市场会员、银行间外币对市场会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


2、主要人员情况

2014年中信证券设立托管部,管理并具体承办基金托管业务。托管部下设产品管理、
估值核算、托管结算、投资监督、同业服务、渠道服务、代理清算、营销管理、跨境运营、
募集监督、运营规划支持、客户服务、风险管理、基金评价、客户方案、售前支持、市场
规划、综合等业务组。部门员工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并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
核心业务岗人员均已具备5年及以上相关业务经验。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员工共计
128人,平均具备3年以上托管业务相关从业经验的占80%以上。


吴俊文女士,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及应用学学士,2000年7月至2014年7月,担任中信证券清算部执行总经理,主要负责经纪业务、资产管
理业务以及自营投资业务的业务运营管理工作,2014年7月起任中信证券托管部行政负责
人。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中信证券于2014年10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批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中信证券自取
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以来,秉承“忠于所托,信于所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依靠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
式、先进的运营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切实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投资者提供安全、
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中信证券保证托管业务运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建立守法经
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运作流程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和人员;

(3)有效性原则:建立对内控制度及其执行的监督、评价、反馈和完善机制,保证内
控制度有效执行;

(4)审慎性原则:托管业务各项业务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的
安全与完整;

(5)预防性原则:必须树立“预防为主”的管理理念,控制风险发生的源头,防患于
未然,尽量避免业务操作中各种问题的产生;

(6)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托管部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进行
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堵塞漏洞;

(7)独立性原则:托管人托管的基金资产、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资
产应当分离;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应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小
组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小组;

(8)相互制约原则:托管部的内部机构和岗位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信证券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业务的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以及高效。



主要制度包括《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办法》、《中信证券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会计核算业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
金托管业务清算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投资监督管理
办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产保管管理办法》、《中信证券
基金托管业务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中信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
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通过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做到
业务分工合理、业务运行和操作流程化、技术系统完整独立、核心业务相互隔离以及有关
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以便勤勉尽责的履行托管义务。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涉及托管项目、资产保管、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资产
估值、投资监督、信息技术系统等重要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基金托管人通过对基金托管
业务各环节风险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稽核的动态管理过程来实施内部风险控制。

同时为了保证和验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中信证券定期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
专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基金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开展相关审查与
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托管业务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财产保护
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基金托管人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
作。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
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
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监控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等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通知基金管理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
正,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等内容进行
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情况,编写托管人年度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
等方面进行评价。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5 相关服务机构

5.1 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32-42楼

法定代表人:杨小松(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电话:0755-82763905、82763906

传真:0755-82763900

联系人:张锐珊

5.1.2
代销机构


南方上证
50
增强
A
代销银行: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
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高天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联系人:吴斌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客服电话:
95528


网址:
www.spdb.com.cn


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
东路
713号





法定代表人:王滨


联系电话:
0571-
96000888,
020-
38322222


客服电话:
400-
830-
8003


网址:
www.cgbchina.com.cn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施艺帆


联系电话:
021-
50979384


客服电话:
95511-
3


网址
:bank.pingan.com


5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
东路
218号


法定代表人:李伏安


联系人:王宏


电话:
022-
58316666


传真:
022-
58316569


客服电话:
95541


网址:
www.cbhb.com.cn


6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
大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
区深南东路
3038号合作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光安


联系人:常志勇


联系电话:
0755-
25188781


传真:
0755-
25188785


客服电话:
4001961200


网址:
www.4001961200.com


7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
区鸿福东路
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
东路
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联系人:黎子晴


电话:
0769-
22866143


传真:
0769-
22866282


客服电话:
0769-
961122


网址:
www.drcbank.com





8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
101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世群


联系人:孙瑜


电话:
0592-
5310251


传真:
0592-
5373973


客服电话:
400-
858-
8888


网址:
www.xmbankonline.com


9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陕西西安高新

60号


办公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高新

60号


法定代表人:郭军


联系人:白智


电话:
029-
88992881


传真:
029-
88992891


客服电话:
4008696779


网址:
www.xacbank.com




南方上证
50
增强
A
代销券商及其他代销机构:





序号


代销机构名称


代销机构信息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
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
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电话:
010-
60838888


传真:
010-
60833739


客服电话:
95558


网址:
www.cs.ecitic.com


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庞晓芸


联系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服电话:
95597


网址:
www.htsc.com.cn





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35号
2-
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
010-
80928123


客服电话:
4008-
888-
888或
95551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
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
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38676666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
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峰


联系人:李明娟


电话:
0531-
68889344


传真:
021-
20315137


客服电话:
95538


网址:
www.zts.com.cn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网址:
www.htsec.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联系电话:
010-
65608231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
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号
618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

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客服电话:
95575、
020-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网址: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23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联系电话:
0755-
82960167


客服电话:
95565、
4008888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989号
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989号
40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
021-
33388224


客服电话:
95523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1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联系人
:郁疆


联系电话
:021-
22169999


客服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12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
中心
A栋第
18层
-
21层及第
04层
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

04、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
: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联系电话:
0755-
82026907


传真
0755-
82026539


客服电话:
400-
600-
8008、
95532


网址:
www.ciccwm.com


13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
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办公地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电话:
0991-
5801913


传真:
0991-
5801466


联系人:王怀春


客服电话:
400-
800-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4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
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
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
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
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联系人:江恩前


联系电话:
021-
38784580-
8920


客服电话:
95351


网址:
www.xcsc.com


15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
28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凤凰大厦
1栋
9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
0755-
82825551


客服电话:
4008001001


网址:
www.essence.com.cn


16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
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

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
0531-
89606166


客服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
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联系人:王薇安


联系电话:
010-
83252170


传真:
010-
63080978


客服电话:
95321


网址:
www.cindasc.com


1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大街
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
门北大街
18号中国人保寿险
大厦
12-
18层


法定代表人:张海文


基金业务联系人:孙燕波


联系电话:
010-
85556048


传真:
010-
85556088


客服电话:
95390


网址:
www.hrsec.com.cn


19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
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
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
都市高新
区天府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谢国梅


客服电话:
95584


网址:
www.hx168.com.cn


2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
金中心
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
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
北塔
23-
25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


联系人:徐玲娟


联系电话:
0755-
83199599-
9135


客服电话:
4008323000


网址:
www.csco.com.cn


2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
:安岩岩


联系电话
:0431-
85096517


客服电话
:95360


网址:
www.nesc.cn


22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无锡滨湖区
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
9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滨湖区
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号
7-
9层


法定代表人
:姚志勇


联系人
:祁昊


联系电话
:0510-
82831662


客服电话
:95570


网址
:www.glsc.com.cn


2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
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
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
:王星


电话:
022-
28451922





传真:
022-
28451892


客服电话:
400-
651-
5988


网址:
www.ewww.com.cn


24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
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
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
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
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
:王阳


联系电话
:021-
38637436


客服电话
:95511-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25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
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

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联系人:黄静


电话:
010-
84183333


传真:
010-
84183311-
3389


客服电话:
400-
818-
8118


网址:
www.guodu.com


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

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

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陆晓


电话:
0512-
62938521


传真:
0512-
65588021


客服电话:
95330


网址:
www.dwzq.com.cn


27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西路
5号
501房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主塔
5楼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联系电话:
020-
88836999





客服电话
: 95396


网址:
www.gzs.com.cn


28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联系人:王万君


联系电话:
025-
58519523


客服电话:
95386


网址:(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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