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三得益A :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内容 内容 一、 前言 无 (六)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 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 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 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 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 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二、 释义 无 58.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 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 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 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 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 户 59.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六、 基金 份额 的申 无 (十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 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购与 赎回 七、 基金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 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八、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 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 的投票权。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共同组 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投 票权。 无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 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 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 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 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 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持有或代表的基 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 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金份额10%以上(含 10%); 2、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 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 一(含二分之一); 3、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 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 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 分之一); 4、在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 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 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 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 参与或授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 6、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 过; 7、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 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 权。 十 二、 无 (十)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 基金 的投 资 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 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 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 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 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 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 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 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 四、 基金 资产 的估 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 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4.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 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基金估值; 无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 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露主袋账户的基金资产净 值和份额净值,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十 五、 基金 的费 用与 税收 无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 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 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 取管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 无 (六)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六、 基金 的收 益与 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 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 八、 基金 的信 息披 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无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十二)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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