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朗五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91 证券简称:坚朗五金 公告编号:2021-031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121,333,9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4%)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交易 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12月15日)以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比例0.33%)。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白宝鲲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白宝鲲 121,333,973股 37.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参与公司 年度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 白宝鲲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33%)。 (4)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2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6月16 日至2021年12月15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 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2、承诺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出具以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公司发行股票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不再担任公司上述职务,则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3)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进行减持,锁定 期满后第一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锁定 期满后第二年减持股份数不超过发行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公 司有送股、转增股本或增发等事项的,上述股份总数应作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 应作相应调整);超过上述期限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将依法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办理。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 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购回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 份的锁定期3个月。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 入归公司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 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 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 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3、白宝鲲先生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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