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包装: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1年06月10日 17:46:49 中财网
原标题:嘉美包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1-048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东创投资有限公司、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
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东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创投资”)、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以大宗
交易方式,或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
计减持不超过57,157,844股的本公司股份。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披露了《关
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于2021年4月
16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4)。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嘉美
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21
年6月10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价格








(元/
股)

(股)

例(%)

区间(元/
股)

东创投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1.4-2021.6.10

5.31

19,150,050

1.99%

5.10-6.00

大宗交易

/

/

/

/

/

富新投


集中竞价
交易

/

/

/

/

/

大宗交易

/

/

/

/

/

中凯投


集中竞价
交易

/

/

/

/

/

大宗交易

/

/

/

/

/

合计

集中竞价
交易

2021.1.4-2021.6.10

5.31

19,150,050

1.99%

5.10-6.00

大宗交易

/

/

/

/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东创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00,449,269

10.46%

81,299,219

8.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00,449,269

10.46%

81,299,219

8.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富新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21,678,793

12.67%

121,678,793

12.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21,678,793

12.67%

121,678,793

12.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中凯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42,447,813

4.42%

42,447,813

4.4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42,447,813

4.42%

42,447,813

4.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264,575,875

27.55%

245,425,825

25.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64,575,875

27.55%

245,425,825

25.5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的
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 东创投资、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嘉美食品包装(滁州)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