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估值优势混合 :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5月12日 送出日期:2021年6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银华估值优势混合 基金代码 005250 基金管理人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 11 - 03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程桯 先生 开始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9 - 03 - 27 证券从业日期 2008 - 02 - 16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积极优选 A 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当中具有明显估值优势且质地优良的股 票,同时通过严格风险控制来追求稳健收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 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 许买卖的规 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 以下简称 “ 港股通标的股票 ”) 、金融衍生品 (权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 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 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 – 95% ,其中,港股通标的 股票投资比例为股票资产的 0% - 50% 。本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 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 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 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 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 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坚持“自下而上”为主、“自上而下”为辅的投资视角,在实际投资过程中充 分体现“业绩持续增长、分享投资收益”这个核心理念,深入分析挖掘中国经济新一 轮增长的驱动力带来的投资机会,重点投资于具有业绩可持续发展前景的优质 A 股及 港股通标的股票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0%+ 恒生指数收益率 ×30%+ 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 ×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 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0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500,000 1.50% - 500,000≤M<1,000,000 1.20% - 1,000,000≤M<2,000,000 1.00% - 2,000,000≤M<5,000,000 0.60% - M≥5,000,000 按笔固定收取, 1000 元 / 笔 - 赎回费 N<7 天 1.50% - 7 天 ≤N<30 天 0.75% - 30 天 ≤N<365 天 0.50% - 365 天 ≤N<730 天 0.25% - N≥730 天 0%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 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 、股票最低仓位风险; 2 、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本基金 将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 “ 香港联交所 ” )上市的股票,除与其他投资于 内地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者结构、投资 标的构成、市场制度、交易规则以及税收政策等差异所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港股价格 波动的风险;( 2 )汇率风险; ( 3 )港股通交易日风险 ;( 4 )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 5 )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 6 )港股通制度下对公 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 3 、非必然投资港股的风险; 4 、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包括:( 1 )基差 风险( 2 )系统性风险; ( 3 )保证金风险;( 4 )合约展期风险; 5 、本基金拟投资的市场、行业以及资产 流动性风险; 6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基金投资人潜在影响的风险; 7 、投资科创板股票的 风险,包括:( 1 )市场风险;( 2 )流动性风险;( 3 )信用风险;( 4 )集中度风险;( 5 )系统性风险;( 6 ) 政策风险 。 8 、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9 、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 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 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 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 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yhfund.com.cn] ;客服电话 [400 - 678 - 3333 、 010 - 8518655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 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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