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8:21:54 中财网
原标题:松井股份: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88157
证券简称:
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
2021
-
031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
股东长沙市松茂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松茂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5,3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4%





司董事伍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8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6%




公司董事杨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




公司
股东
颜耀凡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




公司
股东
戴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4%




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股份,且已于
2021

6

9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松茂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

1,285,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




公司董事伍松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70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9%




公司董事杨波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56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71%




公司
股东
颜耀凡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1,13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42%




公司
股东
戴林成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67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85%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
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减持期间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计划
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减持主体将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
相应调整。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持股
5%
以上
股东松茂合伙、
董事伍松先生、
董事杨波先生、颜耀凡先生、
戴林成先生发来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长沙市松
茂资产管
理合伙企
业(有限
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364,000

6.74%

IPO前取得:5,364,000股

伍松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830,000

3.56%

IPO前取得:2,830,000股

杨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64,000

2.84%

IPO前取得:2,264,000股

颜耀凡

5%以下股东

2,264,000

2.84%

IPO前取得:2,264,000股

戴林成

5%以下股东

2,264,000

2.84%

IPO前取得:2,264,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且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
持数量
(股)


计划
减持
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
易减持
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
股份来


拟减持
原因




长沙市松茂
资产管理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不超过:
1,285,700股

不超
过:
1.62%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285,7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285,700股

2021/7/
6~
2022/1/
2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伍松

不超过:
707,500


不超
过:
0.89%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707,5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707,500股

2021/7/
6~
2022/1/
2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杨波

不超过:
566,000


不超
过:
0.71%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66,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566,000股

2021/7/
6~
2022/1/
2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颜耀凡

不超过:
1,132,000股

不超
过:
1.42%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1,132,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1,132,000股

2021/7/
19~
2022/1/
15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戴林成

不超过:
678,000


不超
过:
0.85%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78,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678,000股

2021/7/
6~
2022/1/
2

按市场
价格

IPO前
取得

自身资
金需求




1

2
021

1

1
8
日,公司召开
202
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董事会
换届事
项,颜耀凡先生已于
20
21

1

18
日届满离任。




2

2019

12

2
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
通过

戴林成先生辞去董事任职的议案,戴
林成先生离任公司董事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1

公司
持股
5%
以上
股东松茂合伙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后,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
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
划。松茂合伙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①减持数量: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发行人股份数量的
25%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等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松茂合伙在锁定期满两年后若拟进行股份减持,减持股份数量将在减持前予以公
告;


②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
过协议转让进行,但如果松茂合伙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的,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
让所持股份;


③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10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应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


④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
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
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若松茂合伙未履
行上述承诺,其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2
、公司董事伍松先生、
董事
杨波先生
承诺:


“①
本人既不属于松井新材的财务投资者,也不属于松井新材的战略投资者,
本人力主通过长期持有松井新材股份,进而持续地分享松井新材的经营成果。因
此,本人具有长期持有松井新材股份的意向。



②在本人所持松井新材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出于自身需要,本人存在适当
减持松井新材股份的可能。于此情形下,本人减持之数量、比例、金额等应符合
本人在发行上市中所作承诺以及监管机构的规定。



③如松井新材上
市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
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公司股
份。




④如本人拟减持松井新材股份,将在减持前
15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且
该等减持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依法进行。”


2、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东严格遵循上
述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南松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6

12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