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并通过公司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药明康德”或“公司”)于 2021年 6 月 11日收到公司 股东 上海 瀛翊投资中心 ( 有限合伙 ) (“上海瀛翊”) 《 关于违反承 诺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瀛翊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1、 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减持前,上海瀛翊持有公司 20,538,252股 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1% (以本次减持前 即 2021年 5月 13日公司 总股本 2,450,633,599股为基础计算 ) 。 2、 减持情况 2021年 5月 14日至 6月 7日,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减持公司 16,107,986股( 2020年度权益分派 前) A股股份, 2021年 6月 8日 上海瀛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 1,141,700股( 2020年 度权益分派 后) A股股份, 该等 股份合计 17,249,686股 ,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962%, 减持价格区间为 143.49元 /股至 176.88元 /股 , 减持总金额为 28.94亿元 。截至本 公告日,上海瀛翊持有公司 4,174,619股 A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19% (以 公司 2021年 6月 10日 总股本 2,941,500,699股为基础计算) 。 3、违反承诺情况及原因 上海瀛翊在实施本次减持之前 未能 遵守其 作为委托投票方 作出的 有关减持公 司股份的 相关承诺,未 提前通知公司 , 也没有 提前 15个交易日 通过公司披露 减持 计划 履行 公告等相关程序。 上海瀛翊就 上述违反承诺 给出 的主要原因为: 上海瀛翊减持前持股 占 公司总 股本的 0.8381%,未达总股本的 1%,相关工作人员未能意识到作为委托投票方, 上海瀛翊在公司 A股上市 时 已经作出有关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应适用 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导致了本次违反承诺减持行为 。 二、处理情况 1、 公司 在 6月 8日 因 实施 2020年度权益分派而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发送的最新股东名册后 , 注意到上海瀛翊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 变化 , 随后 立即 通过发函以及电询的方式向 上海瀛翊 进行核查并提示相关规则与 其 已作 出的承诺事宜。上海瀛翊 收到公司的核查要求后, 马上开展自查。 2、 上海瀛翊 自查 确认 上述 违反承诺的 减持行为后, 已立即停止减持行为,并 已责令相关人员重新巩固学习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瀛翊所做出 的各项承诺 ,严格履行减持计划事先报备及预披露的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 生。 3、 上海瀛翊已意识到上述减持行为 违反 了其对上市后减持公司股份事项所做 之 承诺 , 也 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 ,并就本次 违反承诺的 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 全体 股东造成的 影响 ,致以诚恳的歉意 。 三、其他说明 公司 高度重视并将 持续关注股东 违反承诺 减持 公司股份 行为的处理进展,督 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及 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减持承 诺和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年 6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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