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威科技: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爱威科技: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爱威科技 股票代码:688067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VE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6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威科技”“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 股票将于2021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 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 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释义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 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幅限制比 例为44%,跌幅限制比例为36%,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 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前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 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更加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减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机构相关 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24个月,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管计划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6,800万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13,840,37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0.3535%, 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14.71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此价格对应 的市盈率为: (1)28.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24.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37.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33.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 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2021年5月31日(T-3日),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7.26倍。 本次发行价格14.71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37.8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发行人所处行业近一个月平 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 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 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技术风险 1、新产品研发及注册风险 公司所处的体外诊断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产品更新换代快的特点。 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周期长,投资金额大,研发难度高,因此在新产品研发的过程 中,可能面临因研发技术路线出现偏差、研发投入成本过高、研发进程缓慢而导 致研发失败的风险。 此外,根据国家对医疗器械行业的现行规定,新的医疗器械产品在研发成功 后需要通过国家药监部门审批注册(或备案)后方能上市销售,而取得国家药监 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往往需要数年的时间,其中:Ⅰ类和 Ⅱ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或备案)需要一到两年时间,Ⅲ类医疗器械产品的注 册时间甚至普遍需要两到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若公司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新产品 注册(或备案)证书,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的产业化和市场推广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专业横跨微电子、机械设计与制造、计算机技术、光学、 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医学检验、材料学、有机化学等众多学科,对技术人 才的要求较高,对研发人员的稳定性有较高要求。因此,稳定的高技术人才队伍 的建设对公司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若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无法满足公司业务快速 增长的需求或者发生主要技术人才流失,甚至可能导致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 的新产品研发构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仪器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分别为51,014.39元/台、53,892.31 元/台、42,147.05元/台,呈现波动下降趋势。影响公司主要产品价格的因素主要 包括市场竞争加剧、技术进步及国家政策等因素。 (1)随着技术进步以及新产品的推出,现有产品价格将会有所下降。 随着技术进步加快,新产品推出速度加快,现有产品价格将会受到冲击。如 果公司不能有效应对上述风险因素,不能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则将面 临现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不及预期。 (2)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 按照国家对临床检验的现行规定,《医疗机构临床检测项目目录》中的公立 医院临床检测项目实行政府限价,医院收费不得高于当地主管部门制定的最高价 格,随着国家医疗改革的持续推进,相关检测服务收费可能出现持续下降,进而 间接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 2、产品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医疗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产品,属于国家重点监管的 领域。我国对医疗器械产品及行业准入有较高的要求,发布了《医疗器械生产监 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医 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国外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也有 严格的标准或要求。 随着公司产量增加和新产品的推出,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执行质量管理制 度和措施,一旦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则将对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从而影响公司的长期发展。 3、行业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迅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竞争行列当中, 竞争也越发激烈。国外企业依靠品牌、资金以及技术实力等方面优势,在全球医 疗器械市场,尤其是高端市场,占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同时,近年来从事医疗 检验仪器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的国内企业发展较快,部分国内企业近年来推出了 与公司产品功能相似的产品,与公司在市场上直接竞争。 若未来公司不能在技术、品牌、渠道等方面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或是国外 企业改变经营策略,通过降价、收购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都将对公司的经 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进口原材料采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供应商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公司持续采购 AVE-11A试纸条半成品等原材料的情形。2018年至2020年,公司向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422.93万元、454.70万元、132.64万元, 占当年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10.00%、8.54%、1.83%,采购金额占比呈下降趋势。 公司报告期内的AVE-11A试纸条半成品原材料由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公司独家供应。若未来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公司生 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我国与Analyticon Biotechnologies AG公司所在国德国 的贸易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短期内相关原材料供应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持有公司2,599.71万股份,占 本次发行前公司50.97%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其持股比例将下降至38.23%,仍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丁建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直接影响公司重大 经营决策,且提名了多位董事会成员。若其在行业发展方向、公司发展战略上的 判断出现较大失误,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不排除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 安排、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和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非正常干预或控制,形成 有利于实际控制人的决策,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2、经销模式风险 由于体外诊断行业终端客户的分散性,公司目前采取的销售模式是以经销为 主,同时兼有少量直销。报告期内公司经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保持在 98%以上,经销模式收入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目前公司经销商数量众多分布较广,若公司不能稳定保持与现有经销商的合 作关系,或公司经销商发生违规经营情况,都会直接或间接给公司的渠道销售及 品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与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公司于2018 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R2018430002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 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公司2018-2020年度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公司后续将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工作,如果上述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通过,则公司将在相应年度无法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金额减少,将会对公司未来期间经营业绩及现金流 等造成不利影响。 (2)软件增值税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100 号文的规定,公司持续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报告期内, 公司各年收到软件产品退税金额分别为829.75万元、762.84万元和689.93万元, 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49%、13.35%和20.56%。 如果上述有关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发生重大调 整,则公司可能无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或税收优惠金额减少,将会对公司未来期 间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等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可持续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软件退税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288.83万元、541.04万 元和443.04万元,占当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57%、9.47%和13.20%。 若政府对相关产业和技术研发方向扶持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可持 续性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绩水平。 2、存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629.47万元、2,929.58万元和 3,710.6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6.75%、24.11%和32.38%,主要为库 存商品、在产品和原材料。公司存货期末平均余额处于较高水平,未来如果不能 将存货规模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并对其实施有效的管理,将会产生公司运营效率降 低,存货损失提高的风险。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较大的资本性支出,新增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生产 研发基地、营销办公场地及办公设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 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 内产生经济效益,因此预计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有一定幅度的下 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 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 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4、在建工程余额较大的风险 2020年12月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为5,510.38万元,主要为“爱威科技产 业园”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筑面积约50,119.49平方米(含 地下车库),涉及两个批次,一期一批工程于2014年动工;一期二批工程于2017 年动工。 截至2020年12月末,项目一期工程50,119.49平方米建筑主体工程施工已 完成,其中,1#栋、4#栋、9#栋、6#栋及一期道路绿化工程已投入使用,已办理 转固手续;其余建筑主体尚未完成水电管路铺设及内部装修工作,未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暂不满足转为固定资产的条件。假定该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于2021 年末转为固定资产,则每年新增的折旧费用约为176.33万元,将会对公司整体 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五)法律风险 1、知识产权风险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医学显微镜检验自动化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 技术,并申请了多项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成为公司持续创新发展的核心技 术基础。公司存在专利技术被盗用,非专利技术被泄密等风险。如发生上述风险, 公司不能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维权,将对公司的技术、产品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 响。 此外,如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导致重大诉讼、仲裁, 将对公司的业务、业绩、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如质检废水、玻璃器皿、 质控物生产废气、废电子元件等。如果公司员工未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受托回收 单位未能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则有可能导致产生环境污染风险。 此外,随着政策法规中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公司业务、产能的增长,产品 线、生产线的拓展,将对公司的环保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环保支出也将进一步增 加。 3、行业监管风险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其他监管部门,持续完善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加 强对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控制、供货资质、经营模式等方面的监管,如果公司在 经营策略上未能根据国家有关医疗改革、监管政策方面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 未能持续满足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将对公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医疗器械行业曾出现多起涉嫌企业员工、经销商或终端医院账外暗中 收取回扣、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益的案例。公司无法完全控制个别员工、经销商 在与医疗机构及其他客户的交往中,以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 方式,增加其个人业绩的行为。一旦上述行为发生,公司的品牌声誉可能会受损, 甚至会牵连公司受到监管机构的调查,从而对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两票制”等行业政策变动风险 2016年12月国务院医改办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 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以及2018年3月国家卫计委等部门发 布的《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全国 全面推开药品采购的“两票制”,逐步推行高值医用耗材购销的“两票制”。如相关 政策发生变动,将对中间流通环节产生重大影响,并促使中间经销商向专业化、 平台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对公司的营销网络建设和市场服务能力提出了 更高的要求,如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两票制”等行业政策的变动,则有可 能导致公司的短期市场份额、经营业绩产生较大波动。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医疗检验设备及配套试剂耗材生产基地技术 改造与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营销网络升级与远程运维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医疗器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环境变化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出 现的其他意外因素均可能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按期实施及正常运转造成影响, 存在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以及项目新增产能不能充分消化等风险。 (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风险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了避免在出入医院过程中感染新冠病毒,多数 普通人在无严重疾病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前往医院进行诊疗,因此导致全国各级 医院检验标本量减少,进而直接影响了公司试剂耗材类产品的市场需求。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经销商均已恢复正常经营秩序,因受多数终端医院客户 的检验标本量减少的影响,经销商试剂耗材的采购频率及数量均有所下降,公司 试剂、耗材类产品订单减少及推迟情况较为普遍,但仪器销售数量同比略有增幅。 疫情期间公司供应商普遍存在延期复工、运费上涨、产能恢复不足等不利因 素,对公司产品成本及机械类原材料供应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5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1〕1628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 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 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244号) 批准,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爱威科 技”,证券代码“688067”;公司股本为6,800万股,其中13,840,371股股票将于 2021年6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1年6月16日 (三)股票简称:爱威科技;扩位简称:爱威科技 (四)股票代码:688067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6,8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1,7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3,840,371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4,159,629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550,000股,其 中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获配股份 数量为850,000股;华泰爱威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获配股份数量为1,700,00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1 丁建文 25,997,14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和 离职后6个月 2 周丰良 4,714,28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 离职后6个月 3 赣州超逸 3,060,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 琚新军 2,571,429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 离职后6个月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 林常青 2,142,85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 离职后6个月 7 长沙硅谷天堂 2,000,14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 湖南红钻创投 1,800,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 邓朝晖 1,198,71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 互兴投资 857,142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1 丁 婷 771,429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2 谢忠光 701,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3 刘智清 461,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4 袁于瑶 456,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5 王晓东 428,571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和 离职后6个月 16 张树庚 381,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7 罗金诗 381,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8 珠海华腾资产 300,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9 荣义文 214,286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限 20 胡跃武 50,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1 胡佳婧 50,00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合计 51,000,000 -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 起开始计算。 2、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 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6个月的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对应的账户数量为485个,这部分账户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09,629股,占最终网 下发行总量的7.03%,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22%, 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3.59%。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司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14.71元/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800万股,发行人上市 时市值为10.0028亿元,公司2019、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573.45万元、2,639.95万元,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213.41万 元;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8,019.94万元。满足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 值标准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 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 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VE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5,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丁建文 设立日期:2000年3月16日 住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B6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986849 邮编:410205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技术开发;医疗器械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医疗设备维 修;生物制品研发;消毒剂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医疗卫生用塑料 制品、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光学仪器、实验分析仪器的制造;一类医疗器械、 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批发;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主营业务为医疗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配套体外诊断试 剂、医用耗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基于原创 性医学显微镜自动镜检技术开发出全自动尿液、粪便、生殖道分泌物等多系列医 学检验仪器,并自主开发生产与检验仪器相配套的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用耗材产品, 产品广泛应用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检验科室。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类,属于“C35专用设 备制造业”之“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之“C3581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 设备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属于“C35专用设 备制造业”。 电话:0731-89715453 传真:0731-88907046 互联网网址:http://www.c-ave.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曾腾飞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丁建文。本次发行前,丁建文直接持有公司 25,997,14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97%。 丁建文先生, 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430104195710******,现任公司董事长。 丁建文 基本 情况如下: 丁建文,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30104195710******,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学历。1980年12月至2003年3月在长沙 市第四医院工作,历任检验员、检验科主任,1994年3月创办长沙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爱威生物仪器研究所,2002年6月至2012年9月担任爱威有限董事长 兼总经理,2012年9月至2019年4月担任爱威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4 月至今担任爱威科技董事长。丁建文先生现兼任“医学显微镜检验自动化湖南省 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医学显微镜检验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中国医学装备协会临床检验装备与技术委员会常委、湖南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副 会长等职务。 丁建文先生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的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即国家“万人计划”人才)、国家科技 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多项国家、湖南省、长沙市各类科技 计划项目,多次荣获中国专利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长沙市科技进步奖等奖项, 获批“第四届湖南省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长沙市优秀创新创业企业家”、“2019 中国新经济领航人物湖南区域十强”等荣誉称号。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董事 公司现任董事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任各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丁建文 男 中国 董事长 2018/10/12- 2021/10/11 林常青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18/10/12- 2021/10/11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18/10/12- 2021/10/11 王 翔 男 中国 董事 2018/10/12- 2021/10/11 李湘民 男 中国 独立董事 2018/10/12- 2021/10/11 阳秋林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2020/04/03- 2021/10/11 胡 型 女 中国 独立董事 2020/02/26- 2021/10/11 2、监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并设监事会主席1名。公 司监事由股东大会或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王晓东 男 中国 监事会主席、审计 总监 2018/10/12- 2021/10/11 琚新军 男 中国 监事 2018/10/12- 2021/10/11 段小霞 女 中国 职工监事、市场总 监 2018/10/12- 2021/10/11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4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任期 林常青 男 中国 董事、总经理 2018/10/12- 2021/10/11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18/10/12- 2021/10/11 龙坤祥 男 中国 财务总监 2019/08/26- 2021/10/11 曾腾飞 男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019/08/26- 2021/10/11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位 丁建文 男 中国 董事长 周丰良 男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罗满华 男 中国 电子主管工程师 袁鹏 男 中国 软件部经理 李嵘 男 中国 机械主管工程师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 情况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或亲属关 系 持股形式与持股比例 丁建文 董事长 直接持有本公司 2,599.71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97%。 周丰良 董事、副总经 理 直接持有本公司 471.4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9.24%。 琚新军 监事 直接持有本公司 257.1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4%。 林常青 董事、总经理 直接持有本公司 214.29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4.20%。 丁 婷 丁建文之女 直接持有本公司 77.14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1%。 王晓东 监事会主席、 审计总监 直接持有本公司 42.86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84%。 段小霞 职工监事、市 场总监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2.58%,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04%股份。 荣义文 丁建文之配偶 直接持有本公司 21.43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0.42%。 丁建红 丁建文之弟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64.62%,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1.09%股份。 王 翔 董事 通过赣州千帆、赣州超逸间接持有本公司 0.07%股份 陈月英 曾腾飞之母 直接持有北京启源厚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的 35%, 间接持有赣州超逸 0.15%出资,间接持有宁波宝顶赢 0.01%出资,合计间接持有本公司 0.01%股份。 袁 鹏 软件部经理 直接持有互兴投资出资额的 1.29%,互兴投资持有本公司 1.68%股份,间接持有本公司 0.02%股份。 除上述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 技术 人员 及其近亲属 不存在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2、所持公司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限具体承诺内容 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情况。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不存在未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限售期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一、限售流通股 1 丁建文 25,997,143 50.97 25,997,143 38.2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和离职后6个月 2 周丰良 4,714,286 9.24 4,714,286 6.9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和离职后6个月 3 赣州超逸 3,060,000 6.00 3,060,000 4.5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 琚新军 2,571,429 5.04 2,571,429 3.7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和离职后6个月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4.83 2,464,000 3.62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 林常青 2,142,857 4.20 2,142,857 3.1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和离职后6个月 7 长沙硅谷天 堂 2,000,143 3.92 2,000,143 2.9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 湖南红钻创 投 1,800,000 3.53 1,800,000 2.6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 邓朝晖 1,198,714 2.35 1,198,714 1.7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 互兴投资 857,142 1.68 857,142 1.2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1 丁 婷 771,429 1.51 771,429 1.1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12 谢忠光 701,000 1.37 701,000 1.0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3 刘智清 461,000 0.90 461,000 0.6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4 袁于瑶 456,000 0.89 456,000 0.6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5 王晓东 428,571 0.84 428,571 0.6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和离职后6个月 16 张树庚 381,000 0.75 381,000 0.5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序 号 股东名称 公开发行前 公开发行后 限售期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持股数 (股) 持股比例 (%) 17 罗金诗 381,000 0.75 381,000 0.5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8 珠海华腾资 产 300,000 0.59 300,000 0.4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9 荣义文 214,286 0.42 214,286 0.32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0 胡跃武 50,000 0.10 50,000 0.0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1 胡佳婧 50,000 0.10 50,000 0.0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2 华泰爱威科 技家园1号 科创板员工 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 - 1,7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3 西部证券投 资(西安) 有限公司 - - 850,000 1.25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4 网下摇号中 签配售对象 - - 609,629 0.90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 小计 51,000,000 100.00 54,159,629 79.65 - 二、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公开发行社会 公众股 - - 13,840,371 20.35 - 小计 - - 13,840,371 20.35 - 合计 51,000,000 100.00 68,000,000 100.00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七、本次发行后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1 丁建文 25,997,143 38.23 自上市之日起36个 月和离职后6个月 2 周丰良 4,714,286 6.9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和离职后6个月 3 赣州超逸 3,060,000 4.5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4 琚新军 2,571,429 3.7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和离职后6个月 序 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5 宁波宝顶赢 2,464,000 3.62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6 林常青 2,142,857 3.1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和离职后6个月 7 长沙硅谷天 堂 2,000,143 2.9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8 湖南红钻创 投 1,800,000 2.6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9 华泰爱威科 技家园1号 科创板员工 持股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1,700,000 2.5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0 邓朝晖 1,198,714 1.76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合计 47,648,572 70.07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八、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具体名称:华泰爱威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1年3月19日 备案时间:2021年3月25日 募集资金规模:4,500万元 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实际支配主体: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 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实际缴款金额 (万元) 参与比例 1 丁建文 董事长 2,300 51.11% 2 林常青 董事、总经理 650 14.44% 3 周丰良 董事、副总经理 350 7.78% 4 曾腾飞 董事会秘书 800 17.78% 5 王晓东 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 400 8.89% 合计 4,500 100.00%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个别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华泰爱威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足额缴纳战略 配售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4,500万元,本次获配股数170万股,获 配金额为25,132,035.00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不超 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10%。 华泰爱威科技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 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 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西部证券投资(西安)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5%,即85万股,获配金额为12,503,500.00元。西部证券投资(西安) 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数量 1,700万股,无老股转让 发行价格 14.71元/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市盈率 37.89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经审计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24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39元/股(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56元/股(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以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 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 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 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5,007.00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 募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6月10日出具天健验 〔2021〕2-10号《验资报告》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 构成 发行费用总计为4,049.02万元(不含增值税) 根据天健验〔2021〕2-10号《验资报告》,发行费用包括: (1)保荐承销费:2,123.16万元(不含增值税) (2)审计验资费用:1,000.00万元(不含增值税) (3)律师费用:403.06万元(不含增值税)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2.99万元(不含增值税) 募集资金净额 20,957.98万元 发行后股东户数 20,025户 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78万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5,775,086 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0.02670923%,放弃认购数量为 4,914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67万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 购867万股,放弃认购数量为0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 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4,914股 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 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19年 度、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天健审[2021]2-170号”《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发行人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3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于2021年5月6日出具“天健审【2021】2-332号” 审阅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详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 露。审计报告及审阅报告全文可查阅《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附录》。 一、发行人2021年1-6月业绩预计情况 发行人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581.3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 增长43.37%;预计2021年上半年可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575.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6.80%,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增长较快,主要源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公司高毛利的试剂耗材类产 品销售额及其销售收入结构占比不断提升,推动公司净利润较快增长。 前述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二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1年 1-3月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2021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进行了审阅。 公司 2021年 1-3月经审阅主要经营数据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 1-3月 2020年 1-3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4,723.91 3,264.36 44.71% 净利润 657.32 94.04 598.9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7.32 94.04 598.96%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56.71 60.69 817.33% 2021年 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72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4.71%, 一方面系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医院日常就诊人数回升,公司试剂耗材终端需 求量增长显著,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对现有产品进行改型升级,受 2020年度 56系 列全自动粪便分析仪及 2021年 1-3月小型仪器 73系列尿液干化学分析仪销量增 长影响,公司配套试剂销量增长迅速;公司营业成本为 1,991.75万元,较上年同 期增加 40.20%,主要系营业成本随着公司收入增长而同步增长。 2021年 1-3月, 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7.32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598.96%;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6.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817.33%,公司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 1)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高毛利率的试剂类产品销售占比逐步回升;( 2)公司经营业绩增幅较大,当期管 理费用率与研发费用率有所降低。 具体分析请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 “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安排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行人已 与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长沙侯家塘支行 6606007880150000083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 府路支行 36825010010008343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浦支 行 810000041525000005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中国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进展情况正常; (二)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业务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未订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要合同; (四)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本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股 东大会和监事会。 (十三)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 电话 (029)87406043 传真 (029)87406134 保荐代表人 邹扬、张素贤 项目协办人 袁绘杰 项目组成员 周驰、郑语、姜博文、刘一、彭鹏、范钰婷 联系人 邹扬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西部证券作为爱威科技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遵循诚实守信、勤勉 尽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发 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经过审慎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威科技申请其股 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的条件,同意推荐爱威科技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 关保荐责任。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邹扬先生,现任投资银行华南总部 执行董事。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宝德股份、 金杯电工、尔康制药、红宇新材、利民股份、华凯创意、盐津铺子、九典制药、 科创信息、华致酒行、南新制药、圣湘生物IPO项目;长城信息2014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太阳鸟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张素贤女士,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了:盛路通信、启源装备、 华致酒行IPO项目;国海证券非公开发行项目、老凤祥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项 目等。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稳定股价的预案和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发行 人及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稳定公司股价: ( 1)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控股股东承诺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10个交 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股票以稳定股价的书面方案(以下简称 “增持方案 ”),增 持方案应包括增持股票数量范围、增持价格区间、增持期限等,且单一年度增持 总金额不应低于其最近一次从公司所获的现金分红金额的 20%,但增持股份数 量不高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 ( 2)公司回购:若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应 于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25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回购股票方案(以下简称 “回 购方案 ”)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回购方案应包括回购股票数量范围、回购价格 区间、回购期限等 ,且单一年度回购总金额不应低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 20%。 (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若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回 购方案,或者,公司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回购方案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于 触发稳定股价义务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公司股票,且各自累计增持 金额以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后薪酬总额的 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年度的薪酬总和。 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不符合证券 监管法规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公众股股权分布的最低比例要求等),则其 回购或增资义 务之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直至满足或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2、若控股股东未履行上述承诺或未履行增持方案,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 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仍不履行的,应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 =控股股东最低增持金额 —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 控股股东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 同时控股股东不得转让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自愿放弃对所扣减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 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应向公司支 付现金补偿: 现金补偿金额 =每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低增持金额(即其上年度薪酬总 和的 30%) —其实际用于增持股票的金额(如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支付现金补偿的,公司有权扣减其应向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或应得的现金分红,且同时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 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 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 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对所扣减薪酬的追索权。 4、若公司不履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独立董 事除外)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应由公司回购的全部股票。且公司应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发行人承诺:在新聘任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确保该 等人员遵守上述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长,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转 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 的, 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 持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 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建文之近亲属丁婷、荣义文、丁建红 的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 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 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3、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 (三)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周丰良、琚新军、赣州超逸及其 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赢承诺 1、 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周丰良、琚新军承诺: ( 1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 / 监事 / 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 ;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 2 )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 3 )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 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2、 发行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宝顶 赢承诺: ( 1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 威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 2 )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企业持有的 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企业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 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企业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企业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 3 )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企业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企业违反 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企业未将前述转让收益 交给爱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企业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 付本企业的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企业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 至本企业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四)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常青、王晓东、段小 霞、王翔承诺 1、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林常青、王晓东承诺: ( 1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 /监事 /高管,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 满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 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爱威科技的股份;本人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 2 )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本人将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减持爱威科技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价格,并按照前述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 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爱威 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发生除 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 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对上述股份的上市流通问题有新的规定, 本人承诺按新规定执行。 ( 3 ) 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若本人违反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转让爱威科技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 转让爱威科技股份所得收益归爱威科技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收益交给爱 威科技,则爱威科技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爱威科技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 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爱威科技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 行有关责任。 2、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股东段小霞、王翔承诺: ( 1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爱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爱威科 技回购 该部分股份。 作为爱威科技的董事 /监事,本人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还应当向公司申报 所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爱威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转让时所间接持有爱威科技的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 职的,本人在就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