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发行人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作为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 监事 ,本人 已仔细 阅读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全文,确认 发行人 招股 说明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 相应 的法律责任。 特此确认。 (以下无正文) (本 页 无正文,为《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之 签字页) 7-4-5 监事签名: 张旭波 周必红 祖万年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