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恒鑫债券A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1年06月15日 13:56:25 中财网
原标题:鑫元恒鑫债券A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1年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基金代码

000578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A


下属基金代码

000578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
04
-
1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林启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6
-
10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
02
-
20


曹建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6
-
10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
06
-
1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
3

后的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
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
者为准)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
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
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
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19

12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持有期限(
N



收费方式
/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100



0.06%


特定投资者


100

≤M

500



0.03%


特定投资者


M≥500



1000

/



特定投资者


M

100



0.6%


非特定投资者


100

≤M

500



0.3%


非特定投资者


M≥500



1000

/



非特定投资者


赎回费


N

7



1.5%


-


7

≤N

30



0.6%


-


30

≤N

180



0.1%


-


N≥180



0%


-




申购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
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有:



1
)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2
)投资国债
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
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或投资于国债期货,其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
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
次。本次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本文件内容相比



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yamc.com][
客服电话
:021
-
68619600

400
-
606
-
6188
(免长途
话费)
]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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