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恒鑫债券A :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鑫收益增强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恒鑫收 益增强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6月11日 送出日期:2021年6月1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基金代码 000578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恒鑫收益增强 A 下属基金代码 000578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 04 - 17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暂未上市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林启姜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6 - 10 证券从业日期 2017 - 02 - 20 曹建华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2021 - 06 - 10 证券从业日期 2016 - 06 - 13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者为准)起 3 年 后的对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 同期限。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 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发起资金申购本基金份额确认之日(以较晚 者为准)满 3 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在存续期内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10 个工作日 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 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 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基础上,力求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 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 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 业债、公司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 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 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发生变更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对上述资产配置比例进行调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 析,自上而下决定资产配置及组合久期,并依据内部信用评级系统,深入挖掘价值被 低估的标的券种,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债券组合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10%+ 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9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 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19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 申购 / 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 S )或金额( M ) / 持有期限( N ) 收费方式 / 费 率 备注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 万 0.06% 特定投资者 100 万 ≤M < 500 万 0.03% 特定投资者 M≥500 万 1000 元 / 笔 特定投资者 M < 100 万 0.6% 非特定投资者 100 万 ≤M < 500 万 0.3% 非特定投资者 M≥500 万 1000 元 / 笔 非特定投资者 赎回费 N < 7 天 1.5% - 7 天 ≤N < 30 天 0.6% - 30 天 ≤N < 180 天 0.1% - N≥180 天 0% - 申购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因红利再投资而产生的 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 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 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或等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总额的 25% 应归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 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 年费率 管理费 0.7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 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 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其中特有风险有: ( 1 )资产支持证券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 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 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 2 )投资国债 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 主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或投资于国债期货,其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投资国债期货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 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 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 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它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 次。本次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主要对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更新,本文件内容相比 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 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xyamc.com][ 客服电话 :021 - 68619600 或 400 - 606 - 6188 (免长途 话费) ]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 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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