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1年06月16日 15:52:18 中财网
原标题:永悦科技: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
603879
证券简称:
永悦科技
公告编号:
2021
-
0
51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高
集中竞价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日,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

董事长、
总经理徐伟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8,96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3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朱水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0,640
股,
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790%




. 集中竞价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徐伟达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7,240
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33
%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朱水宝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5,160
股(含)公司股份,占其本人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97
%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徐伟达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148,960

0.0533%

IPO前取得:1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48,960股




朱水宝

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20,640

0.0790%

IPO前取得:15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70,640股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指公司上市以来历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后,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
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朱水宝

52,400

0.026%

2019/9/30~
2020/3/27

10.79-10.80

2019年9月6日

徐伟达

35,000

0.017%

2019/9/30~
2020/3/27

10.76-10.76

2019年9月6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朱水宝

不超过:
55,160股

不超过:
0.0197%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55,160股

2021/7/9~
2022/1/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所得

个人资金需


徐伟达

不超过:
37,240股

不超过:
0.0133%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过:37,240股

2021/7/9~
2022/1/7

按市场
价格

IPO前取得、
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所得

个人资金需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公司股东朱水宝承诺:



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所持的公司股票,在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自公司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
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票的价格下限
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
朱水宝先生、徐伟达先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根据市场
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
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

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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