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电气: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金冠电气: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金冠电气 股票代码:688517 WeChat Image_20191118134653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JinGuan Electric Co., Ltd. (住所: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说明: QQ截图20120514144640.png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特别提示 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冠电气 ”、“本公司”、“发行人”或“公 司”)股票将于 2021年 6月 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 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涨跌幅限制放宽 科创板股票 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交所主板新股 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44%,上市首日跌幅限制 36%,次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 等 ,保荐机构跟 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 , 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 限售流通股为 3,096.3399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2.7489%,公司上市初 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截至2021年6月 3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5.66 倍。本次发行价格7.7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 薄后市盈率15.28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 盈率,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4、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 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 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 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 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 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二、 特别风险提示 ( 一 )被阶段性限制投标的风险 2018年 1月 1日至本 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发行人存在因部分产品发货不及 时、部分产品抽检存在一般质量问题等原因被国家电网部分省公司或南方电网给 予暂停一定期限的投标资格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涉及的客 户名称 暂停投标/中标的产品及期间 被采取暂停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的原因 限制措 施是否 已解除 限制期间 受限产品类型 1 国网安徽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20.08.01- 2021.01.31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变电成套 设备 供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中的 配变在2020年5月发现负载损耗测 量不合格,短路承受能力试验不 合格,属一般质量问题。 是 2 南方电网 2020.03.11- 2021.03.11 全品类产品 1.未及时交货; 2.10kV 交流避雷器、避雷器安装 支架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3.未及时交付发票。 是 3 国网浙江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20.01.02- 2020.05.01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10(20)kV配 套变压器 公司提供的10kV变压器,2019年 10月抽检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 题。 是 4 国网新疆 电力有限 公司 2019.11.15- 2020.01.14 低压开关柜 供应国网乌鲁木齐供电公司的低 压开关柜2019年11月发生质量问 题。 是 5 国网北京 市电力公 司 2019.11.04- 2020.01.04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避雷器 提供的6支配套避雷器在2019年9 月抽检中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 题。 是 6 国网浙江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19.09.03- 2019.11.02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变电成套 设备 2019年7月抽检中,供国网浙江省 电力有限公司的10kV变压器检测 不合格,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是 7 国网河北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19.05.01- 2019.06.30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变电成套 设备 供应的JP柜,经检测温升极限的 验证-动力配电回路,布线、操作 性能和功能的结果不合格。 是 8 国网浙江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18.12.14- 2019.02.13 10kV交流避雷 器 交流避雷器延期交货,导致工程 无法按期投运。 是 9 国网河南 省电力公 司 2018.08.27- 2018.10.27 10kV柱上变压 器台成套设备 在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抽检中,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变 压器)产品感应耐压试验检测不 合格。 是 10 国网湖北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18.07.10- 2018.09.10 10kV交流避雷 器 供应的2018年随州供电公司曾都 区城网10kV及以下(第一批)预 安排项目包的10kV交流避雷器经 检测密封试验不合格。 是 序号 涉及的客 户名称 暂停投标/中标的产品及期间 被采取暂停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的原因 限制措 施是否 已解除 限制期间 受限产品类型 11 国网浙江 省电力有 限公司 2021.1.15- 2021.7.14 配网设备协议 库存10(20) kV环网柜 (箱) 1台环网柜在2020年9月抽检中发 现接地开关短路关合能力试验不 合格。 否 报告期内 (注:报告期指 2018 年度、 2019 年度及 2020年度 ) ,发行人对上 述客户销售的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产品的收入分别为 9,251.28万元、 10,778.08万 元和 3,547.54 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12%、 21.31%和 6.72%。 上述客户中,发行人对南方电网的销售收入及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分别为 3,686.38万元、 7,695.27万元和 2,905.82万元,占同期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7.22%、 15.21%和 5.50%。 因发行人 2020年 3月 11日至 2021年 3月 11日被南方电网暂停全品类投标 资格 1年,按照中标、合同签订和实现收入所需时间估计,该事件将影响发行人 2020年下半年和 2021年的收入,以发行人平均每年对南方电网销售收入 5,000 万元进行估算,预计将导致发行人 2021年收入减少 3,500万元左右,将对发行 人 2021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未来发行人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如果再次出现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的供 应商管理相关规定中的不良行为或发行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仍可能被国家电 网、南方电网等主要客户暂停发行人部分批 次投标资格或阶段性限制发行人投标 资格,从而会对发行人未来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主要收入来自电力行业,受国家特高压项目投资规模、“坚强 智能电网”推进情况等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9.45%、 98.64%、 99.2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来自于避雷器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为 57.87%、 60.82%、 46.86%,来自于智能配电网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为 42.13%、 39.18%、 53.14%。 公司避雷器产品及智能配电网产品均应用于电网领域,主要服务于“ 坚强智 能电网建设”,受国家特高压项目投资规模、“坚强智能电网”推进情况等影响较 大。报告期内,公司特高压项目避雷器收入为 10,090.51万元、 6,792.22万元、 6,912.44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毛利为 6,971.78万元、 4,479.67万元、 4,628.92 万元,占发行人毛利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9.87%、 25.96%、 25.16%,毛利率为 69.09%、 65.95%、 66.97%。特高压项目避雷器收入及毛利变动对发行人业绩影响较大。若 未来国家特高压项目投资规模减少、“坚强智能电网”建设进度放缓,将对公司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三 )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以下简称电网公司)的销售金额 分别为 41,300.99万元、 37,727.26万元及 36,417.00万元,占当期销售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80.90%、 74.57%及 68.98%;其中,对国家电网的销售金额占当期销售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3.68%、 59.36%及 63.47%;对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占当期销 售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2%、 15.21%及 5.50%,发行人客户集中度较高。 电网公司目前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采购发行人的产品。 2018年至 2020年, 发行人通过直接招投标方式合计获得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的销售金额分别为 40,708.32万元、 37,406.36万元、 33,746.97万元,占发行人当期销售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79.74%、 73.94%、 63.92%。其中,发行人通过电网公司总公司直接招投 标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4,364.27万元、 13,979.47万元、 14,824.54万元,占 发行人通过招 投标模式获取电网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5.29%、 37.37%、 43.93%;发行人通过电网公司下属公司招投标模式下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6,344.04万元、 23,426.90万元、 18,922.43万元,占发行人通过招投标模式获取 电网公司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4.71%、 62.63%、 56.07%。 未来如果电网公司的采购政策、招投标的采购模式或招投标的招标主体发生 变化而发行人不能相应调整适应,将导致发行人的直接订单大幅下滑,从而对发 行人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四 )应收账款 余额较大 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高, 2018年 -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 为 37,657.73万元、 39,021.81万元和 42,087.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73.76%、 77.13%和 79.72%,应收账款余额占收入比例较高。 2020年 12月 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42,087.64万元,较 2019年末增长 7.86%。报告期内,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 3,359.78万元、 3,688.42万元和 4,083.22万元,占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8.92%、 9.45%、 9.70%。 未来,随着业 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上升,如果出现客户财务状况恶 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公司面临较大的运营资金压力,从而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收入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行业产品的应用需求受两大电网公司及 其下属电力公司工程项目进度的影响。工程项目从申报、审批、招投标到工程施 工、设备供货、调试安装需经过较长时间。通常,电网公司和电气成套设备供应 商每年从第一季度陆续展开各批次物资招标,实际设备供货及验收则相对滞后, 行业内企业的收入确认主要 集中在下半年,行业经营的季节性特征较为明显。 2018年至 2020年,公司下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 为 67.21%、 60.85%、 56.23%,其中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重分别为 43.92%、 42.80%、 34.05%。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1年 5月 7日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作出 《关于同意 金冠电气 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1591号),同意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 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 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 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1]252号 文)批 准。根据该决定书,公司股本为 13,610.9184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3,096.3399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于 2021年 6月 18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 为“ 金冠电气 ”,证券代码为“ 688517”。 二、公司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2021年 6月 18日 (三)股票简称: 金冠电气 ; 扩位简称: 金冠电气 ( 四 )股票代码: 688517 (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13,610.9184万股 ( 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3,402.7296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 (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3,096.3399万股 (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10,514.5785万股 ( 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3,402.729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战略配 售发行数量为 170.13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获 配 170.1364万股。 (十)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 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的相关内容。 (十 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战略投资者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 170.1364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5.00%,股票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 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 金基金、保险资金和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 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 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 限售期 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 月。本次发行承诺限售 6个月的账户 数量为 473个,所持股份数量为 1,362,533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7.03%,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量的 4.21%。 ( 十 三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 四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 的上市标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 2.1.2条 标准(一):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 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 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2.1.2“发 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中第(一)项条件:根据本次发行价格 7.71元 /股,及发行后总股本 13,610. 9184 万股测 算, 公司发行市值为 10.49亿元, 不低于 10亿元; 根据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 6,869.90万元, 2020年营业收入为 5.28亿 元,不低于 1亿元 。 综上,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 JinGuan Electric Co., Ltd. 3、注册资本: 10,208. 1888万元 (本次发行前), 13,610. 9184万元(本次发 行后) 4、法定代表人: 樊崇 5、成立日期: 2005年 3月 28日 6、住所: 河南省内乡县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 氧化锌避雷器及在线监测仪、互感器、熔断器、合成绝缘子、 真空断路器、组合电器、变压器及变压器台成套系列产品、箱式变电站、高压变 频器、高低压开关柜、母线槽、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 高低压无功补偿装置、配电箱、三相不平衡调压装置、电能质量治理装置、环网 箱(箱式开闭所)、环网柜、柱上断路器、负荷开关、配电线路故障指示器、配 电智能终端、电力自动化设备、智能电网设备、高低压电器元 件等电力设备产品 及其软件的研发、设计、制造、组装、试验及销售服务;其它进出口业务(不含 分销业务) 8、主营业务: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 、 制造 和销售 9、所属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分类代码 C38) 10、邮政编码: 474350 11、电话号码: 0377-61638666 12、传真号码: 0377-61635555 13、互联网网址: http://www.nyjinguan.com 14、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15、董事会秘书: 常永斌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 万崇嘉铭 持有发行人 51 ,110,289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50.07% ,是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万崇嘉铭持有发 行人 50.07%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 , 樊崇持有发行人 控股股东万崇嘉铭 100%的股权。 樊崇通过控制万崇嘉铭所对应的表决权,可对 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 樊崇为发行人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亦可 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产生重要影响。 鉴 此,樊 崇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樊 崇 先生 : 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任期至 2021年 6月 25日; 1977年出 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1998年 9月至 2001年 11月,任南阳晚报社经济版编辑、记者; 2001年 11月至 2002年 10月任中国经营报社财经版记者; 2002年 10月至 2004年 5月,任民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 2004年 5月至 2005年 9月,任开封市兰尉高速 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5年 9月至 2007年 11月,任合协创投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 2007年 12月至 2008年 2月,任合协创投副总经理; 2008年 2月至 2009年 6月,任金冠有限董事兼总经理; 2009年 6月至 2018年 6月,任金冠有 限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8年 6月至今,任金冠电气董事长兼总经理,兼任万崇 嘉铭执行董事、金冠高新分公司负责人、南阳三博汽车齿轮有限公司监事。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樊 崇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万崇嘉铭 、中睿博远分别 持有 公司 5,111.03万 股 、 127.81万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38.49%。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QR 代码 描述已自动生成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共 9名,其中 3名为独立董 事。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1 樊崇 董事长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2 徐学亭 副董事长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3 贾娜 董事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4 李铮 董事 中睿博远 2018.6.26-2021.6.26 5 何耀彬 外部董事 鼎汇通 2018.6.26-2021.6.26 6 盖文杰 外部董事 青岛光控 2018.6.26-2021.6.26 7 李斌 独立董事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8 郭洁 独立董事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9 崔希有 独立董事 中睿博远 2018.6.26-2021.6.26 注:现任董事任期届满后,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产 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二)监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3名,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提名人 任期 1 方勇军 监事会主席 万崇嘉铭 2018.6.26-2021.6.26 2 艾三 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8.6.26-2021.6.26 3 陆继娟 监事 中睿博远 2018.6.26-2021.6.26 注:现任监事任期届满后,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届选举产 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9名,具 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任期 1 樊崇 董事长、总经理 2018.6.26-2021.6.26 2 常永斌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018.6.26-2021.6.26 3 贾娜 副总经理 2018.6.26-2021.6.26 4 李铮 副总经理 2018.6.26-2021.6.26 5 孙升波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19.6.26-2021.6.26 6 张永耀 副总经理 2018.6.26-2021.6.26 7 王海霞 副总经理 2018.6.26-2021.6.26 8 厍海波 副总经理、研发部经理 2018.6.26-2021.6.26 9 田丽梅 副总经理、生产总监 2019.7.26-2021.6.26 注:现任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将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换 届选举产生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四)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 共 8名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如 下: 序号 姓名 任职 1 徐学亭 副董事长 2 李铮 董事、副总经理 3 厍海波 副总经理 4 艾三 监事、工程技术部经理 5 杨海涛 研发工程师 6 常鹏 研发工程师 7 王新雨 金冠智能副总经理、工程部经理 8 张威 北京金冠总经理助理兼研发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 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关系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持股比例 锁定期 1 樊崇 董事长、 总经理 - 通过万崇嘉铭、中睿 博远分别持股5,111.03 万股、127.81万股 38.49% 36个月 2 徐学亭 副董事 长、核心 技术人员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 103.91万股 0.76% 12个月 3 贾娜 董事、副 总经理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 115.01万股 0.84% 12个月 4 李铮 董事、副 总经理、 核心技术 人员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 228.59万股 1.68% 12个月 5 何耀彬 董事 192.25万 股 - 1.41% 12个月 6 方勇军 监事会主 席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 103.91万股 0.76% 12个月 7 常永斌 副总经 理、董事 会秘书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 52.38万股 0.38% 12个月 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 亲属不存在其他通过 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限具体承诺内容 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一) 2017年至 2020年发行人的股份转让、增资及股份支付情况 2017年至 2020年 ,实际控制人樊崇通过转让其在中睿博远合伙企业中的合 伙份额给常永斌和李铮的方式进行激励。 2017年 7月,各方签署《出资额转让协议书》,李铮以 301.7278万元的价格 合计受让樊崇实际持有的 201.2423万元注册资本。 2017年 7月 11日,中睿博远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 12月,樊崇与常永斌签署《股权激励协议》,樊崇通过转让中睿博 远合伙企业份额的方式,以 5元 /注册资本的价格,转让 51万元发行 人注册资本 给常永斌作为股权激励。同时,《股权激励协议》中约定了对常永斌股权处分的 限制和回购安排:在公司成功上市前,常永斌不得以任何方式处置其所取得的激 励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赠予、继承等);公司决定放弃上市后,常 永斌不得将股权转让给除樊崇或樊崇指定的受让人之外 的任何第三人;如常永斌 在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主动离职且未经樊崇同意或未满足公司管理考核要求等触 及回购安排的情形时,樊崇有权以原价回购全部股权。常永斌聘用合同期满,未 协商一致续订,或公司决定中止上市,樊崇均有权原价回购先期转让的股权。除 上述内容外,没有其他涉及服务期限的要求和行权安排。由于没有明确的服务期 限,故股份授予日公司一次性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 2018年 3月 29日,中睿博 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 发行前, 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的持股情况 除实际控制人樊崇外, 发行前, 发行人员工在发行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 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1 徐学亭 副董事长、核心 技术人员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1.02% 1.02% 2 贾娜 董事、副总经理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1.13% 1.13% 3 李铮 董事、副总经 理、核心技术人 员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2.24% 2.24% 4 方勇军 监事会主席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1.02% 1.02% 5 常永斌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通过中睿博远持股0.51% 0.51% 上述持股安排均已执行完毕,目的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对公司财务 状况的影响为 2017年因股份支付增加管理费用 1,710.36万元, 2018年因股份支 付增加管理费用 433.52万元,未对公司的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引起 公司控制权的变化。根据中睿博远出具的承诺,中睿博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自发 行人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 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0,208.1888万股,本次 向社会公众 发行股票数量 为 3,402.7296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 本为 13,610. 9184万股。 发行前后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序 号 股东名 称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 万崇嘉 铭 51,110,289.00 50.0679 51,110,289.00 37.5509 自上市之日起36个 月 2 中睿博 远 12,192,199.00 11.9436 12,192,199.00 8.957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注1) 3 鼎汇通 11,543,154.00 11.3077 11,543,154.00 8.480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4 南通光 控 6,827,847.00 6.6886 6,827,847.00 5.016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5 符建业 3,204,149.00 3.1388 3,204,149.00 2.3541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6 张威 2,349,710.00 2.3018 2,349,710.00 1.726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7 北京鑫 冠 2,081,888.00 2.0394 2,081,888.00 1.5296 自上市之日起19个 月(注2) 8 何耀彬 1,922,490.00 1.8833 1,922,490.00 1.4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9 赵志军 1,922,490.00 1.8833 1,922,490.00 1.4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0 南阳先 进制造 1,521,439.00 1.4904 1,521,439.00 1.117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1 精技电 子 1,249,128.00 1.2237 1,249,128.00 0.917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序 号 股东名 称 发行前 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 例 (%) 12 德瑞恒 通 1,026,971.00 1.006 1,026,971.00 0.754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3 中创信 1,026,971.00 1.006 1,026,971.00 0.754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4 河南高 创 1,000,000.00 0.9796 1,000,000.00 0.7347 自上市之日起19个 月(注3) 15 苗佳投 资 971,591.00 0.9518 971,591.00 0.713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6 谢清喜 658,554.00 0.6451 658,554.00 0.483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7 马涛 640,830.00 0.6278 640,830.00 0.470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8 融泰六 合 297,822.00 0.2917 297,822.00 0.218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19 冯冰 205,394.00 0.2012 205,394.00 0.1509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20 王伟航 190,180.00 0.1863 190,180.00 0.139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21 南通光 冠智合 138,792.00 0.136 138,792.00 0.1020 自上市之日起12个 月 22 招商证 券投资 有限公 司 - - 1,701,364.00 1.2500 自上市之日起24个 月 23 网下限 售账户 - - 1,362,533.00 1.0011 自上市之日起6个 月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 无限售 条件流 通股 - - 30,963,399.00 22.7489 - 合计 102,081,888.00 100.00 136,109,184.00 100.00 注1:实际控制人樊崇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 发行的股份的限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注2/注3:北京鑫冠及河南高创的限售期限为“其认购金冠电气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和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根据其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为2019年12月24日,故其限 售期限为自上市之日起19个月。 注4:持股比例合计数和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限售期限 1 万崇嘉铭 51,110,289.00 37.5509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 2 中睿博远 12,192,199.00 8.9577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 鼎汇通 11,543,154.00 8.4808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 南通光控 6,827,847.00 5.0164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 符建业 3,204,149.00 2.3541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 张威 2,349,710.00 1.7263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 北京鑫冠 2,081,888.00 1.5296 自上市之日起19个月 8 何耀彬 1,922,490.00 1.4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9 赵志军 1,922,490.00 1.4125 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10 招商证券 投资有限 公司 1,701,364.00 1.2500 自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合计 94,855,580.00 69.6908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402.7296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3,610. 9184万股。 本次发行 中,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70.1364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 跟投,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为 跟投机构 。 具体如下: 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 170.1364万股, 获配金额 为 13,117,516.44元 ,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0%,股票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402.7296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 25.00%。本次发行中, 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市盈率 本次发行价格为 7.71元 /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4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0.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2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4.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1.63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 算)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后每股收益: 0.50元 /股( 按照 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发 行后每股净资产: 4.73元 /股( 按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1、本次募集 资金总额为 26,235.05万元 。 2、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年 6月 15日对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 [2021]7-53号 )。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年 6月 15日,发行人 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262,350,452.16 元, 扣除 不含税承销费及保荐费 37,000,000.00元 (不含前期已支付保荐费 5,000,000.00 元 ) 后的募集资金为 225,350,452.16元,另扣除已支付的保荐费、 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 29,554,441.61元后, 发行人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95,796,010.55元 , 其中,计入实 收股本人民币 34,027,296.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61,768,714.55元。 九、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总额为 6,655.44万 元(发行费用为 不 含增值税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费用种类 金额(万元) 1 保荐 及 承销费用 4,200.00 2 审计 及 验资费用 1,069.81 3 律师费用 742.45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613.21 5 发行手续费 29.97 合计 6,655.44 注: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如有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十、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万元。 十一、发行后股东户数 本次发行没有采取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后股东户数为33,644户。 十二、发行方式和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 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 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 170.1364万股,占本次发 行数量的 5.00%。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为 47,581,426,500股,对应的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约为 4,906.57倍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2,930,500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2717552%,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2,921,433股,放弃认购数量 9,067股。 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9,395,432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19,394,040股,放 弃认购数量 1,392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459股。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 2018年 12月 31日、 2019年 12月 31日和 2020年 12月 31日 的资产负债表 ,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的利润表及 现金流量表, 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期间公司的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 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 出具了 天健审〔 2021〕 7-48号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已于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充分披露,本上市公告书不再 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内容。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 12月 31日, 天健 会计师 事务所 对公司 2021年 1-3月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 天健审〔 2021〕 7-564号 《审阅报告》。 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附件的《审阅报告》及招股说明 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 六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 的 主要 财务信息及 经营状况”,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 2021年 上半年 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 21,000.00万元至 24,000.00万元, 同比变动约 -9.71%至 3.19%; 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2,300.00万 元至 2,700.00万元,同比变动约 -24.53%至 -11.4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200.00万元至 2,590.00万元,同比变动约 -18.35% 至 -3.88%。公司 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较 2020年上半年有所下降,主要为 特高压项目避雷器交货周期不同,贡献的收入及利润下降所致。 2020年上半年, 公司特高压项目避雷器收入为 3,748.16万元,主要由陕北 -武汉± 800kV特高压 直流输电工程及雅中 -江西特高压直流工程两个特高压项目贡献。 2021年上半年, 公司特高压项目避雷器收入预计为 2,200万元,较 2020年上半年下降 1,548.16 万元,导致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经营业绩预计有 所下降。 2021年,公司白鹤滩 -江 苏特高压工程项目、南昌 -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项目、南阳 -荆门 -长沙特高压工程 项目等特高压项目合同金额超过 6,000万元,预计主要于 2021年下半年交货, 因此上述特高压项目避雷器收入预计主要于 2021年下半年实现。 上述 2021年上半年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分别在 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阳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阳分行 开设专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人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发行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3719 0260 7410 517 发行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4105 0175 6408 0998 8888 发行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5207 0188 0001 1387 2 二、其他事项 本公司自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 生其他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原材 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行业或市场的重大变 化等); (三)公司未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要合同; (四)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 (六)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七)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公司董事会运行正常,决议及其主要内容无异常,公司未召开监事 会和股东大会; (十三)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金冠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结论如下: 金冠电气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 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担任金冠电气本次发行上 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 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霍达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福田街道 福华一路 111 号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3081361 保荐代表人 梁战果、关建华 联系人 梁战果、关建华 联系方式 0755-82852949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梁战果先生,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战略客户部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先后 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的保荐业务相关项目有:明阳电路、太辰光、可立克、川大 智胜、华盛昌等 IPO 项目;方大集团、广宇集团、招商地产、中航地产、宁波海 运等非公开发行项目;通富微电、招商地产公开增发项目。 关建华先生,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主要参与或主办 的保荐业务相关项目有:辉丰股份配股项目、明阳电路 IPO 项目等。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一) 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公司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如果 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收 盘价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且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 前离职的,本人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 遵守前述 限制。 4.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 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承担公司、公司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 何损失,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 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5.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将根据 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 在本人所持金冠电气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金冠电气股票, 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票的条件 本人 将按照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 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减持股票的数量及方式 本人在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在公司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股份总数的 25%。因公司进行 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票的价格 本人在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 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票的信息披露 本人在减持持有的金冠电气股票 时,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 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 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 诺。 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 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二) 控股股东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金冠电气股票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金冠电气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金冠电气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收盘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 应调整。 3.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诺所 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 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有。 4.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 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 在本公司所持金冠电气股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金冠电气股 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及本 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减持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公司在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4.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计划并 予以公告,如采取 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睿博远、鼎汇通、南通光控的承诺 1、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 /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企业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 /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 /企业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 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 有。 3.若上述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 /企业 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 见进行相应调整。 ” 2、 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 在本公司 /企业持有金冠电气的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减持金 冠电气股份,应满足以下要求: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公司 /企业将按照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及本公司 /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减持股票。 2.减持股份的数量及方式 本公司 /企业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减持时有效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 /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金冠电气股份前,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减持 计划并予以公告,如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减持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公司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四) 其他股东的承诺 1、 公司股东南阳先进制造、中创信、德瑞恒通、 苗佳投资 、南通光冠智合、 精技电子、融泰六合的承诺 “ 1.自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本公司 /企业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 /企业所持有的金冠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也不由金冠电气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 /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 /企业将承担金冠电气、金冠电气其他股东或利 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金冠电气股票的收益将归金冠电气所 有。 3.本公司 /企业 减持股份依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