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养老健康 :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原标题:长盛养老健康 :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14 年 5 月 19 日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 2014 〕 493 号文 注册 募集 。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 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而波动,投资者根 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的 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 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 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 风险,和由于本基金股票 等权益类 资产投资比例为 0% - 95% 、且 投资于养老健 康产业的股票和债券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产生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 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 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 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 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 02 1 年 5 月 24 日 ,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 21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重要提示 ................................ ................................ ................................ ....................... 2 目录 ................................ ................................ ................................ ................................ 3 第一 部分、绪言 ................................ ................................ ................................ ........... 5 第二部分、释义 ................................ ................................ ................................ ........... 6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 ................................ ............................. 11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 ................................ ............................. 20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 ................................ ......................... 22 第六 部分、基金的募集 ................................ ................................ ............................. 5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 ................................ ..................... 60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 61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 ................................ ............................. 71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 ................................ ......................... 85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 ................................ ................................ ................. 86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 92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 ............. 94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 96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 ................. 97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 ................................ ........................... 104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 产的清算 ................................ ... 107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 109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 125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35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 ................................ ........... 136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37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 ................................ ....................... 138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及《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 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 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 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 、 基金或本基金:指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 基金管理人: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 基金托管人: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 基金合同:指《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长盛养老健康 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 和补充 6 、 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 长盛 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长盛养老健康产业 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9 、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 等 10 、 《基金法》: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年 12 月 28 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 《销售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 《信息披露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 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 出的修订 1 3 、 《运作办法》:指 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29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 施,并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修订的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 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4 、《流动性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 、 同年 10 月 1 日 起 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5 、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6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 7 、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 8 、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 人 1 9 、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合法 注册 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 1 、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 2 、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 资人 2 3 、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 代销 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 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4 、 销售机构: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 5 、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 6 、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长盛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或接受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7 、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8 、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 机构 办理 基金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 9 、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日期 30 、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 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 1 、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 长不得超过 三 个月 3 2 、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3 、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 3 4 、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开放日 3 5 、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日 ) , n 为自然数 3 6 、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7 、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8 、 《业务规则》:指《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 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 9 、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 、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2 、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3 、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4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 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5 、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6 、 元:指人民币元 4 7 、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 节约 4 8 、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 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9 、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 、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1 、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 2 、 指定 媒介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指 定 互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 披露网站) 及其他 媒介 5 3 、 不可抗力:指本 招募说明书 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5 4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 招募说明书 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5 5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 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 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中三路诺德金融中心主楼 10D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电话:( 010 ) 86497888 传真:( 010 ) 86497 666 联系人:张利宁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1999 ] 6 号文件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6 00 万元。截至目前,基金管理人 股东及其 出资比例为: 国元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1% ;新加坡星展 银行 有限 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安徽 省投资集团 控股有限公司 占注册资本的 13% 。 截至 202 1 年 5 月 24 日,基金管 理人共管理 六十七 只开放式基金和 六 只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同时管理专户理财 产品。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 董事会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银行总行综合计划部副主任科 员、香港南洋商业银行内地融资部副经理、香港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企业财 务部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期间兼任海南华银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托管组负责人)、北京朝阳门大街证券营业 部总经理。2004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 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 事长。 蔡咏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财政金融系讲师、会计 教研室主任,安徽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美国分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国际金融部经理、深圳证券部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香港黄 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国 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 葛甘牛先生,董事,硕士。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所罗门兄弟公司、瑞 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中 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瑞士信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现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行政总裁。 钟德兴先生,董事,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多个金融机构,包括新加 坡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和新加坡 政府投资公司。现任新加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策略规划部及生态系统部主管。 江娅女士,董事,博士。曾任蚌埠市粮贸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蚌埠市政府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秘书三室副主任,共青团蚌埠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 青团蚌埠市委书记、党组书记,蚌埠市蚌山区委副书记、区长,蚌埠市委常委、 宣传部长、政府副市长,铜陵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党组副书记。现任安 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翔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六安行署办公室秘书、副科长、科长、 副主任,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助理调研员、副主任、调研员,安徽省 政府办公厅一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兼秘书一室主任、副主任、党组成员,安徽 省政府副秘书长、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安徽 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安徽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 会副书记。现任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林培富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 务部科长、副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经理、经理,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 公司筹备组负责人。2005年1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人力资 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长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盛 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伟强先生,独立董事,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工商管理硕士,美国宾 州州立大学政府管理硕士和法国文学硕士。曾任摩根士丹利纽约、新加坡、香 港等地投资顾问、副总裁,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香港国际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骏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现任香港万里资本 有限公司负责人。 张仁良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香港教育大学校长、公共政策讲座教 授,兼任香港金融管理局ABF香港创富债券指数基金监督委员会主席、香港永 隆银行独立董事及第十三届中国全国政协委员,同时亦为复旦大学顾问教授和 上海交通大学兼任教授。曾任香港社会创新及创业发展基金专责小组主席,太 平洋经济合作香港委员会主席、香港浸会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09年获香 港特区政府颁发铜紫荆星章、2007年被委任为太平绅士,并于2017年获法国 政府颁发棕榈教育军官荣誉勋章。 荣兆梓先生,独立董事,学士。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 任安徽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资本论研究会 常务理事,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副会长。 朱慈蕴女士,独立董事,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 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兼任泛海股份公司、绿盟科技股份公司、贵阳银行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刘锦峰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学及经济学双学士。曾任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业务三部总经理、资本市场部总经理、证券 事务代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国元股权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国元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就职于新加坡星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星展珊顿全球收益基金经理助理、星展增裕基金经理,新 加坡毕盛高荣资产管理公司亚太专户投资组合经理、资产配置委员会成员,华 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策略分析师、固定收益投资经理。2007年8月起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长盛积极配置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创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监,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沪港深优势精 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转型升级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研发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龙 头双核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兼任长盛基金(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魏斯诺先生,监事,英国雷丁大学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组合经理、高级组合经理,合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社保业务管理部总监,社保组合组合 经理。 3、管理层成员 周兵先生,董事长,经济学硕士。同上。 林培富先生,总经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同上。 王宁先生,EMBA。曾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兴业基金经 理等职务。2005年8月加盟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长盛 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庆中证800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智优势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社保组合组合经理。 蔡宾先生,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2006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社 保组合助理,投资经理,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盛稳怡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安泰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张利宁女士,学士,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财务部, 太极计算机公司子公司北京润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999年1月起加入长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研究部业务秘书,业务运营部基金会计、总监,财 务会计部总监,监察稽核部副总监、总监等职务。现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督察长。 张壬午先生,硕士。曾任深圳市远望城多媒体电脑公司软件网络部软件开 发员,深圳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技术部软件开发员。2000年3月加入长盛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信息技术部系统运营主管、信息技术部副总监等职务。现 任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信息技术部总监。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周思聪女士,硕士。曾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部总监助理、 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8年10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 究部副总监。自2019年3月22日起任长盛养老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9年5月22日起兼任长盛医疗行业量化配置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0年7月23日起兼任长盛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历任基金经理: 刘旭明先生,自2014年11月25日至2018年5月21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乔培涛先生,2018年5月21日至2019年9月17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 日期和解聘日期。)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王宁先生,副总经理,EMBA。同上。 蔡宾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吴达先生,监事,博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同上。 魏斯诺先生,监事,硕士。同上。 赵楠先生,MBA。历任安信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 限公司权益投资部高级股票投资经理、资深股票投资经理、权益创新业务负责 人、投行总部执行董事等职务。2015年2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 权益投资部执行总监,长盛新兴成长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 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锦研究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郭堃先生,硕士。曾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和家电行业分析 师、制造业研究组组长,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2019年12月加入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研究部总监,长盛同盛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长盛制造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 盛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同德主题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长盛优势企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葛鹤军先生,博士。曾就职于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 评级有限公司。曾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 经理。2018年7月加入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执行总监,长 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安鑫中短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长盛稳 鑫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基金季度报告、中期 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 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 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 8 )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6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能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 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 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 2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 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 3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公司 自有资产、委托理财 及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 4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和岗位的设置上要权责 分明、相互制衡。 ( 5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6 )风险控制与业务发展并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健全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2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了“三层控制二道监督”(董事会 — 经营管理层 — 业务 操作层、督 察长 — 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内部控制组织体系。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管 理委员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听取督察长关于公司风险控制方面的报告。督察长负责 监督检查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组织指导公司监察稽核、风险管理部工作,对 基金运作、内部管理的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进行检查监督;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定期对基金资产运作的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风险隐患或发现的风险问题进行 研究;监察稽核部通过日常的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公司各部门持续完善且严格 执行内控制度,风险管理部通过全面梳理与投资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及公司制度 ,从法规限制、合同限制、公司制度限制三个层面及时和全面揭示 各基金风险控制要素,明确风险点并标识各风险点所采用的控制工具与控制方法, 全面加强对各基金投资合规风险监控。 3 、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 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 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 度和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组成。 ( 1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 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 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 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在报经公 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 3 )公司及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及各部 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公司 及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 并结合部门职责 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报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公司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调整由监察稽核部负责检查与督促。 4 、内部控制制度评价与报告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内控制度评价程序和报告制度,以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合理性与有效性。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须 定期检查本部门的风险控制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 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做出评价,并根据检查、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内控制度或修正 行为。公司监察稽核部在各部门自我监督基础之上实施再监督,通过对各项制度 执行情况定期、不定期的稽核,对各项制度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 现制度不合理的、不适用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和督 察长;发现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控制失效的,要求相关部门立即整改,并出具监 察报告,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督察长报告。督察长就公司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情 况定期向监管机构及公司董事会进行报告。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 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 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 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93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888只,QDII基金44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 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 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 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 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 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 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 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 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兵 邮政编码: 100029 邮政编码: 100029 电话:( 010 ) 86497908 、( 010 ) 86497909 、( 010 ) 86497910 传真:( 010 ) 86497997 、( 010 ) 8649 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胡琳 2 、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联系人:路惠雯官洋 电话: 010 - 6659572666594862 传真: 010 - 6659479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公司网址: www.boc.cn (2)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 88 号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 51 号 法定代表人: 彭寿斌 联系人: 卜书慧 电话: 0411 - 82311936 传真: 0411 - 8231173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4 - 0099 公司网址: www.bankofdl.com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联系人: 宋恒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公司网址: www.bankcomm.com (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 郑杨 联系人:周志杰 电话: 021 - 61614934 传真: 021 - 63604199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李玮琳 电话: 021 — 52629999 传真: 021 — 62569070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址: www.cib.com.cn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联系人:季平伟 电话: 0755 - 83198888 传真: 0755 - 831950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王未雨 电话: 010 - 67596233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公司网址: www.ccb.com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 谷澍 联系人: 石建伟 电话: 010 - 85108753 传真: 010 - 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联系人:王晓琳 电话: 010 - 89937325 传真: 010 - 85230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公司网址: bank.ecitic.com (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 0755 - 82825551 传真: 0755 - 82558355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1001 公司网址: www.essence.com.cn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联系人:王星 电话: 022 - 28451922 传真: 022 - 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51 - 5988 公司网址: www.ewww.com.cn (1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 1198 号一座世纪汇广场 29 楼 法定 代表人:李新华 联系人:奚博宇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400 - 8888 - 999 公司网址: www.95579.com (1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电话: 0755 - 23838750 传真: 0755 - 23838701 客户服务电话: 95358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1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安岩岩 电话: 0431 - 85096517 传真: 0431 - 85096795 客户服务电话: 9536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1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 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 021 - 20333333 传真: 021 - 50498825 客户服务电话: 95531 /400 - 8888 - 588 公司网址: www.longone.com.cn (1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 座 12 - 15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联系人:夏锐 电话: 010 - 66559079 传真: 010 - 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993 公司网址: www.dxzq.net (1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乔芳 电话: 0769 - 22100155 传真: 0769 - 22119426 客户服务电话: 0769 - 961130 公司网址: www.dgzq.com.cn (1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华侨国际大厦 24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6 - 19 层 法定代表人:施华 联系人:丁敏 电话: 010 - 59355997 传真: 010 - 5739813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公司网址: www.foundersc.com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郁疆 电话: 021 - 22169999 传真: 021 - 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公司网址: www.ebscn.com (2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 18 、 19 、 36 、 38 、 39 、 41 、 42 、 43 、 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 www.gf.com.cn (21)国金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陈瑀琦、赵海帆 电话: 028 - 86692603/028 - 86690152 传真: 028 - 86690126 客户服务电话: 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2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 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黄博铭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400 - 8888 - 666 公司网址: www.gtja.com (2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李颖 电话: 0755 - 82130833 传真: 0755 - 82133952 客户服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址: www.guosen.com.cn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 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 A 座国元证券 法定代表人:蔡咏 联系人:米硕 电话: 0551 - 62207323 传真: 0551 - 622073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25)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电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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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 - 25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 021 - 38632136 传真: 021 - 3863743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公司网址: stock.pingan.com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电话: 0351 - 8686659 传真: 0351 - 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 95573 公司网址: www.i618.com.cn (3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 021 - 53686888 传真: 021 - 53686100 - 70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918 - 918 公司网址: www.shzq.com (3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余洁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400 - 8895 - 523 公司网址: www.swhysc.com (35)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联系人:刘宇 电话: 010 - 59366070 传真: 010 - 59366238 客户服务电话: 95381 公司网址: www.sczq.com.cn (3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 389 号志远大厦 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联系人:陈征 电话: 010 - 88321882 传真: 010 - 88321763 客户服务电话: 0871 - 68885858 - 8152 公司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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