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1-069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伍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08),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伍波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321,220,000股的比例为 0.64%)。 2021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021年6月17日,公司收到伍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 告知函》,截止目前,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 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伍波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未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持股数量为10,267,415股不变,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2.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伍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伍波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实际减持 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伍波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伍波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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