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 :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4:31:33 中财网

原标题: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 :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9年 5月 9日证监许可【2019】880号文准予注册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
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
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
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
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
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
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
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
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
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 “港股通标的股票 ”)的,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
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
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
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
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


招募说明书

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
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
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本基金在募集期内
按 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 1.00元面值购买基金
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 1.00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
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本次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1年 6月 1日,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
书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年 3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21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35
第七部分、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36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48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 ..............................................................................................................................62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 ..........................................................................................................................64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65
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 .................................................................................................................. 71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 73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75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 .................................................................................................................. 76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 ..............................................................................................................................83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0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5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5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 ............................................................................................................147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51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 ........................................................................................................................152



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信达澳
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和基金交易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
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信达澳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委托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
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
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的当
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
所发行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合
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
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
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信
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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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信达澳银核心科
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
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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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
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
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
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
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
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
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
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或接受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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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
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
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

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

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本

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

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
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
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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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
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
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
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
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
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

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信达澳银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53、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
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
得到公平对待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
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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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
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
券等

55、港股通标的股票: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相关证券交易所
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
称“指定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且在基金
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
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
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恐怖袭击、传染病传播、法律法规
变化、系统故障、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期货交易所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或发送数据存在延误、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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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

N1座第 8层和第 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邮政编码: 518063
成立日期: 2006年 6月 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6】071号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 0755-83172666
传真: 0755-83196151
联系人:韩宗倞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

许可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股本结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4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54%;East

Topco Limited出资 4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46%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祝瑞敏,董事长,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 2008年 7月至 2012

年 4月历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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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
4月至
2019年
4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19年
4
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2019年
9月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
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2020年
11月
6日起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

2019年
12月
15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0年
3月
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潘广建先生,副董事长,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加拿大注册会计师。

曾任职于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稽核部、香港期货交易所监察部,
1997年起历任山一
证券分析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助理经理、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
理局经理、景顺亚洲业务发展经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总监、
AXA国卫市
场部助理总经理、银联信托有限公司市场及产品部主管。

2007年
5月起任首域投
资(香港)有限公司中国业务开发董事并于同年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
事至
2016年
5月
13日。

2016年
5月
14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事。

2019年起任澳大利亚联邦银行信达澳银董事,
2019年
12月
5日兼任信达澳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朱永强先生,董事,浙江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
士。

2004年
1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
裁,
2010年
1月至
2012年
1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管理委员
会董事总经理,
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10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
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9年
10月任前
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19年
12月
5日起任信达澳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
12月
3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
2020年
8月
19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刘治海先生,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立
法咨询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历任江苏省盐城市政法干校教师,首都经贸
大学经济系讲师,自
1993年
2月起担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15

5月
8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宏先生,独立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1987

9月至
1997年
1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国际
业务部副总经理,
1997年
1月至
2009年
5月任北京国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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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2009年
5月起历任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监事长。

2019年
4

9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颂兴先生,独立董事,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
W.I.Carr(远东)
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霸菱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投资经理,纽约摩
根担保信托公司
Intl投资管理副经理,景顺亚洲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汇丰资产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
2005年
5月起改组为汇丰卓誉投资管理公司)股票董事,中
银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董事,新鸿基地产有限公司企业策划总经理,中国平
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股票投资董事,中国国际金融(香港)
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执行董事,
Seekers Advisors(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投
资总监。

2012年
6月
19日起担任广发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

12月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执行监事:

韩冰女士,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行政总监。

19年证
券、基金从业经验。

2001年
4月至
2014年
9月任职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务。

2015年
4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总
监。自
2020年
11月
16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朱永强先生,总经理,浙江大学工学硕士,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
硕士
,2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

2004年
12月至
2010年
1月历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副总裁,
2010年
1月至
2012年
11月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发展管理
委员会董事总经理,
2012年
11月至
2016年
10月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纪业务线业务总监,兼任经纪管理总部总经理。

2016年
10月至
2019年
10月
任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19年
12月
5日起任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9年
12月
31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2020年
8月
19日起兼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


黄晖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中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加拿大
Concordia University经济学硕士。

23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
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999年起历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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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部分析师、市场部副总监、规划发展部副总监、机构理财部总监等职务。

2000-2001
年参与英国政府“中国金融人才培训计划”(
FIST项目),任职于东方汇理证券
公司(伦敦)。

2005年
8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长兼董事会
秘书。

2019年
4月
30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于鹏先生,副总经理,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

26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计划财务部会计、深圳证券营
业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
兼计财部经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机构管理总部业务监
控部经理兼清算中心经理、资金财务总部副总经理、资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兼客户资
金存管中心总经理等职务。

2005年
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财
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王咏辉先生,副总经理,英国牛津大学工程专业本科和牛津大学计算机专业硕
士,
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
,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英国基金经理从业资格(
IMC)、英国
IET颁发的特许工程师(
CEng)认证资格。

曾任伦敦摩根大通(
JPMorgan)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分析员、高级分析师,汇丰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HSBC)高级分析师,伦敦巴克莱国际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经
理、部门负责人,巴克莱资本公司(
Barclays Capital)部门负责人,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公司(
Manulife Teda)国际投资部负责人、量化投资与金融工程部负责人、基
金经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总经理、资产配置与基金投资
部总监、基金经理兼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2017年
10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经理,分管智能量化与全球资产配置总部。

2019

8月
16日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伟文先生,督察长,湖南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学士,
2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
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基金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990年
7月至
1993

7月任长沙二机床厂数控机床控制系统技术员;
1993年
7月至
1995年
8月任《证
券时报》证券信息数据库工程师;
1995年
9月至
1998年
9月任湘财证券公司经纪
业务总部交易监控组主管;
1999年
1月至
2004年
8月历任广发证券深圳营业部电
脑部经理、总部稽核部业务主管、
IT审计主管;
2004年
8月至
2008年
9月任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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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稽核经理; 2008年 9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经理、运营总监、首席信息官。 2020年 8月 19日起任信
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冯明远先生,联席投资总监,浙江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 10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验,具有证券与基金从业资格。 2010年 9月至 2013年 12月,就职于
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任行业研究员, 2014年 1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司,历任
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权益投资总部副总监。 2020年 1月 16日
起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联席投资总监,分管权益投资总部。


王建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联席投资总监,复旦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 12年投行、
资管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2009年 9月至 2012年 7月任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总行第四期管培生; 2012年 8月至 2015年 4月历任交通银行苏州分行投资
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5年 4月至 2019年 6月任交通银行资管业务中心结
构融资部、资本市场部总经理; 2019年 6月至 2020年 1月任交通银行理财有限责
任公司权益投资部、研究部总经理; 2021年 2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3月 29日起任副总经理兼联席投资总监,分管固定收益部。


2、本基金基金经理

姓名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冯明远
基金的基
金经理、
信达澳银
新能源股
票基金、
信达澳银
精华灵活
配置混合
基金、信
达澳银先
进智造股
票基金、
信达澳银
科技创新
一年定开
混合基
2019年 8月
14日
-10年
浙江大学工学硕士。 2010
年 9月,任平安证券综合
研究所研究员, 2014年 1
月加入信达澳银基金公
司,历任研究咨询部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信达
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基金
基金经理( 2016年 10月
19日起至今)、信达澳银
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基
金经理( 2017年 12月 27
日起至今)、信达澳银先进
智造股票基金( 2019年 1
月 17日起至今)、信达澳
银核心科技混合基金基金
经理( 2019年 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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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金、信达
澳银研究
优选混合
基金、信
达澳银匠
心臻选两
年持有期
混合基金
和信达澳
银星奕混
合基金的
基金经
理、联席
投资总监
至今)、信达澳银科技创新
一年定开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 2020年 5月 29日至
今)、信达澳银研究优选混
合基金基金经理( 2020年
6月 22日至今)、信达澳
银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
合基金( 2020年 10月 30
日至今)和信达澳银星奕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1月 22日起至
今)。


3、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
公司公募基金投资审议委员会由 5名成员组成,设主席 1名,委员 4名。名单
如下:
主席:朱永强,总经理
委员:
冯明远,联席投资总监
王咏辉,副总经理、权益投资总部总监、智能量化与资产配置总部总监

李淑彦,研究咨询部负责人
方敬,投资管理部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按照《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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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及转换价格;
8、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9、依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

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
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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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它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
乱市场秩序;
(11)故意损害基金投资者及其它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
(1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
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
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
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
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六、基金经理的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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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

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七、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为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
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
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公司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
控制体系,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管
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1、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
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
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涵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
员,并包括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
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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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的设置保持相对独立,公司
基金财产、自有资产与其他资产的运作相互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
济效益,以合理的成本控制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
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适时性原则。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
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
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
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执行监事的监督职能,禁
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
法权益。

(4)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
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
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
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5)依据公司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①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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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②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
制衡。

③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
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各级人员
具备与其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7)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8)建立严谨、有效的授权管理制度,授权控制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①确保股东会、董事会、执行监事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
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保证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②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各级人员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③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采取书面形式,明确授权书的授权内容和时效。

④公司适当授权,建立授权评价和反馈机制,包括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的反
馈和评价,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公司资产与基金财产、不同基金的资产之间和
其他委托资产,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
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
岗位进行物理隔离。

(11)制订切实有效的紧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13)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公司定期评价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
规等情况进行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公司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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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
制措施。


(2)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

②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③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
维护备选库。

④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⑤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3)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②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
决策。

③投资决策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
并有决策记录。

④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⑤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
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4)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①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
直接进行交易。

②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③交易管理部门审核投资指令,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
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④公司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⑤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

⑥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的流程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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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5)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投资审议委
员会审议批准。

(6)公司在审慎经营和合法规范的基础上力求金融创新。在充分论证的前提
下周密考虑金融创新品种或业务的法律性质、操作程序、经济后果等,严格控制金
融新品种、新业务的法律风险和运行风险。

(7)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标准、销售渠道管理、广告宣传行为规范,建立广
告宣传、销售行为法律审查制度,制定销售人员准则,严格奖惩措施。

(8)制定详细的注册登记工作流程,建立注册登记电脑系统、数据定期核对、
备份制度,建立客户资料的保密保管制度。

(9)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
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10)公司设置专门部门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
审核和发布。

(11)加强对公司及基金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
办法,对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2)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1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
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
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
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经过业务、运营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14)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
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1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
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16)公司软件的使用充分考虑到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信息技术系统
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定期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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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换,不得向他人透露。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17)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
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
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8)信息技术系统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
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1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0)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禁止需要相
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21)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
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与公司会
计核算相互独立。

(22)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①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
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②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
序。

③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23)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
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24)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

(25)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
督。

(26)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妥善保管密押、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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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
毁损、散失和泄密。


(27)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运作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
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28)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
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的
报告进行审议。

(29)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管理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
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30)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
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31)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3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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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 3月 30日

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陆志俊

电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 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
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 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
上市,2007年 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 12年跻身《财富》
(FORTUNE)世界 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 162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
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 11位。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0.70万亿元。2020年
1-12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 782.74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
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
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
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
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任德奇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经济师。


任先生 2020年 1月起任本行董事长(其中:2019年 12月至 2020年 7月代为
履行行长职责)、执行董事, 2018年 8月至 2020年 1月任本行副董事长(其中:
2019年 4月至 2020年 1月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执行董事,2018年 8月至 2019
年 12月任本行行长; 2016年 12月至 2018年 6月任中国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
其中: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2016
年 9月至 2018年 6月兼任中国银行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总裁;2014年 7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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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说明书

2016年 11月任中国银行副行长,2003年 8月至 2014年 5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信
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监控部总经理、授信管理部总经理、湖北省分行行长、风
险管理部总经理;1988年 7月至 2003年 8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岳阳长岭支行、
岳阳市中心支行、岳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信贷风险管理
部工作。任先生 1988年于清华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刘珺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高级经济师。


刘先生 2020年 7月起担任本行行长;2016年 11月至 2020年 5月任中国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16年 11月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
司副总经理;2014年 6月至 2014年 12月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2014年 6月至 2016年 11月期间先后兼任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董事长、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
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主席、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2009年 9月至 2014年 6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
间先后兼任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金融市场中心总经理);1993
年 7月至 2009年 9月先后在中国光大银行国际业务部、香港代表处、资金部、投
行业务部工作。刘先生 2003年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博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部总经理,高级经济师。


袁女士 2015年 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07年 12月至 2015年 8月,
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 12月至 2007年 12月,历任
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
经理。袁女士 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
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512只。此外,交通
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
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
证券投资资产、RQDII证券投资资产、QDIE资金、QDLP资金和 QFLP资金等产品。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23


招募说明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
理,托管部业务制度健全并确保贯彻执行各项规章,通过对各种风险的识别、评估、
控制及缓释,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
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部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
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部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
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
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部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
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
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部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架构的设置
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
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部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
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
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各项内控管理目标被有效执
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部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
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
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托管部制定了一整套严密、完整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
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
业务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

24


招募说明书

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
务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交通银行资
产托管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
善。做到业务分工科学合理,技术系统管理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核心作业区
实行封闭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隔离措施,相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部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揭示、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
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
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
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
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及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交通银
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
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有权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有权立即报告中
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
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25


招募说明书

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深圳湾段) 3331号阿里巴巴大厦 N1座
第 8层和第 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电话:0755-82858168/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刘华
公司网址:www.fscinda.com
邮政编码:518063
2、代销机构


序法定代客服
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联系人网站
号表人电话
www.cm
招商银行股份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缪建民同 “注册地址 ” 95555邓炯鹏 bchina
有限公司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com
www.ba
交通银行股份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
2任德奇同 “注册地址 ” 95559王菁 nkcomm
有限公司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号
345
平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
218号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 60号
谢永林
李伏安
郭军
同 “注册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
海河东路 218
号渤海银行大

同 “注册地址 ”
95511
-395541
/4008
88881
196779
/4008
69677
9
汤俊劼、
赵杨
王宏
白智
.com
www.ba
nk.pin
gan.co
m
www.cb
hb.com
.cn
www.xa
cbank.
com
6
南洋商业银行
(中国)有限公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00号三层、六层至九层
孙建东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 800
号三层、六层至
40083
02066
施艳
www.nc
bchina
.cn/cn
/index

26


招募说明书

九层(不含六层.html
A座)
7
江苏江南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
413号
陆向阳同 “注册地址 ”
051996005
李仙、蒋

www.jn
bank.c
om.cn
中国银行股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www.bo
8刘连舸同 “注册地址 ” 95566沈丹妮
有限公司街 1号c.cn
9
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陆华裕同 “注册地址 ” 95574王靖余
http:/
/www.n
bcb.co
m.cn/
www.ci
信达证券股份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付婷、任
10祝瑞敏同 “注册地址 ” 95321ndasc.
有限公司9号院 1号楼立秋
com
11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陈共炎
北京市丰台区
西营街 8号院 1
号楼青海金融
大厦
95551
/4008
88888
8
辛国政
www.ch
inasto
ck.com
.cn
12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王常青
北京东城区朝
内大街 2号凯
恒中心 B座 16

95587
/4008
88810
8
刘畅
www.cs
c108.c
om
13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层
杨玉成
上海市徐汇区
长乐路 989号
45层
95523
/4008
89552
3
陈宇
www.sw
hysc.c
om
14
申万宏源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5

韩志谦
新疆乌鲁木齐
市高新区(新市
区)北京南路
358号大成国际
大厦 20楼 2005

40080
00562
黄莹
www.hy
sec.co
m
15
华龙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
西路 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21楼
李晓安同 “注册地址 ”
95368
/4006
89888
8
范坤、杨

www.hl
zqgs.c
om
16
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
3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张佑君
北京市朝阳区
亮马桥路 48号
中信证券大厦
18层
95558杜杰
www.cs
.eciti
c.com
中信证券(山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www.zx
17东)有限责任公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姜晓林同 “注册地址 ” 95548孙秋月 zqsd.c
司楼 20层 2001om.cn

27


招募说明书

www.eb
光大证券股份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戴巧燕、
18刘秋明同 “注册地址 ” 95525scn.co
有限公司号姚崴
m
19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杨华辉
上海市浦东新
区长柳路 36号
95562乔琳雪
www.xy
zq.com
.cn
20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

周杰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
大厦
95553
/4008
88800
1
李笑鸣
www.ht
sec.co
m
21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
华一路 111号
霍达同 “注册地址 ”
95565
/4008
88811
1
黄婵君
www.ne
wone.c
om.cn
22
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层
何如
深圳市罗湖区
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
厦 16层至 26层
95536李颖
www.gu
osen.c
om.cn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www.es
安信证券股份
23号安联大厦 35层、 28层黄炎勋同 “注册地址 ” 95517刘志斌 sence.
有限公司
A02单元com.cn
24
平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刘世安同 “注册地址 ” 95511王阳
stock.
pingan
.com
25
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 B座 12-15层
魏庆华同 “注册地址 ”
95309
/4008
88899
3
和志鹏
www.dx
zq.net
26
世纪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
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
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
中心 406
李强
广东省深圳市
福田区福田街
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
塔 23-25楼
40083
23000
徐玲娟
www.cs
co.com
.cn
27
华福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
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9

黄金琳
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
厦 7至 10层
95547
王虹 ,刘
蕴祺
www.hf
zq.com
.cn
28
中信证券华南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 501房
胡伏云同 “注册地址 ” 95396
何雯、宋
丽雪
www.gz
s.com.
cn
新时代证券股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www.xs
29林雯同 “注册地址 ” 95399田芳芳
份有限公司99号院 1号楼 15层 1501dzq.cn
30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
证券大厦
李新华同 “注册地址 ”
95579
/4008
88899
奚博宇
www.95
579.co
m

28


招募说明书

9
www.st
浙商证券股份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
31吴承根同 “注册地址 ” 95345胡相斌 ocke.c
有限公司路 201号
om.cn
上海市花园石
32
中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李峰
桥路 66号东亚
银行金融大厦
95538朱琴
www.zt
s.com.
18层
cn
33
粤开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
大道 60号开发区金控中心
21、 22、 23层
严亦斌
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中路 2002
号中广核大厦
北楼 10层
95564彭莲
www.yk
zq.com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www.cn
恒泰证券股份95608
34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座庞介民同 “注册地址 ” 熊丽 ht.com
有限公司8
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楼.cn
35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
根上街 95号
冉云同 “注册地址 ” 95310
杜晶、陈
瑀琦
www.gj
zq.com
.cn
36
华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30层
宋卫东同 “注册地址 ”
40082
11357
郑媛
www.hu
ajinsc
.cn/
37
首创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
街 115号德胜尚城 E座
毕劲松同 “注册地址 ” 95381刘宇
www.sc
zq.com
.cn
www.hx
华西证券股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
38杨炯洋同 “注册地址 ” 95584谢国梅 168.co
有限公司二街 198号华西证券大厦
m.cn
39
联储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
北路圣廷苑酒店 B座 26楼
沙常明
北京市朝阳区
安定路 5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
国际中心 27层
联储证券
40062
06868
史梦可
www.lc
zq.com
40
东方财富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
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徐伟琴
上海市徐汇区
宛平南路 88号
东方财富大厦
95357付佳
http:/
/www.1
8.cn
www.bo
中银国际证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0062 初晓、王
41宁敏同 “注册地址 ” cichin
股份有限公司200号中银大厦 39层08888炜哲
a.com
42
方正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江
中路二段 36号华远华中心
4、 5号楼 3701-3717
施华
北京市朝阳区
北四环中路盘
古大观 A座 40

95571丁敏
www.fo
unders
c.com

29


招募说明书

43
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
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21层及第 04层
01.02.03.05.11.12.13.1
5.16.18.19.20.21.22.23
单元
高涛
深圳市福田区
益田路与福中
路交界处荣超
商务中心 A栋
第 18-21层及
第 04层
01.02.03.05.1
1.12.13.15.16
.18.19.20.21.22.23单元
075582026
586
张丹桥
http:/
/www.c
jis.cn
44
国联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无锡市金融一街 8号国联
金融大厦
姚志勇同 “注册地址 ” 95570祁昊
www.gl
sc.com
.cn/
45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
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
及 28层
沈如军同 “注册地址 ”
400-9
10-11
66
王潇、杨
涵宇
https:
//www.
cicc.c
om
www.no
诺亚正行基金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40082
46汪静波同 “注册地址 ” 李娟 ah-fun
销售有限公司弄 9号 3724室15399d.com
47
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
控股置地大厦 8楼 801
薛峰
深圳市罗湖区
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40067
88887
童彩平、
徐丽平
www.zl
fund.cn;
www.jj
mmw.co
m
48
上海天天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号楼 2层
其实
上海市徐汇区
宛平南路 88号
金座东方财富
大厦
95021
/4001
81818
8
屠彦洋
www.12
34567.
com.cn
49
上海好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杨文斌同 “注册地址 ”
40070
09665
杨文斌
www.ho
wbuy.c
om
50
蚂蚁(杭州)基
金销售有限公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
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
层 599室
祖国明
浙江省杭州市
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
广场 B座 6F
40007
66123
韩爱彬
www.fu
nd123.
cn
licaik
和讯信息科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40092 陈慧慧、
51王莉同 “注册地址 ” e.hexu
有限公司号泛利大厦 1002室00022陈艳琳
n.com
52
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

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 903

吴强
杭州市余杭区
五常街道同顺
路 18号同花顺
大楼
40087
73772
朱琼
www.5i
fund.c
om

30


招募说明书

53
上海联泰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燕斌
上海市长宁区
金钟路 658弄 2
号楼 B座 6楼
40011
81188
兰敏
www.66
zichan
.com
54
北京展恒基金
销售股份有限
公司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
富街 6号
闫振杰
北京朝阳区北
四环中路 27号
院 5号楼 A座 6
层 11室
40081
88000
闫振杰
www.my
fund.c
om
55
中信期货有限
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张皓
深圳市福田区
中心三路 8号
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
14层
40099
08826
刘宏莹
www.ci
ticsf.
com
上海市浦东新www.er
上海长量基金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40082 苗明、党
56张跃伟区东方路 1267ichfun
销售有限公司526号 2幢 220室02899敏
号 11层 d.com
上海陆金所基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陆www.lu
40082
57金销售有限公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09王之光同 “注册地址 ” 程晨 funds.
19031
司单元com
上海虹口区东www.le
58
上海利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 1033室
李兴春
大名路 1098号
浦江国际金融
95733陈洁
adfund
.com.c
广场 53楼 n
59
深圳市金斧子
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
技园中区科苑路 15号科兴
科学园 B栋 3单元 11层
1108
赖任军同 “注册地址 ”
40093
02888
陈丽霞
www.jf
zinv.c
om
60
珠海盈米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室 -3491
肖雯
广州市海珠区
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
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89629
066
梁文燕、
邱湘湘
www.yi
ngmi.c
n
61
中证金牛(北
京)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
号楼 2-45室
钱昊旻
北京市西城区
宣武门外大街
甲 1号环球财
讯中心 A座 5层
40089
09998
孙雯
www.jn
lc.com
62
上海万得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

王廷富
上海市浦东新
区福山路 33号
8楼
40082
10203
徐亚丹
www.52
0fund.
com.cn
63
北京富国大通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号 1号楼 A2501室
许家宝
北京市朝阳区
安定路 5号院 3
号楼中建财富
国际中心 25层
40008
80088
方芳
www.fu
guowea
lth.co
m

31


招募说明书

64
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