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
证券代码:300777 证券简称:中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9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误操作的具体情况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以上股东袁怀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在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比例每减少5%时,未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且未暂停减持操 作。 以上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拥 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并在上述公 告期限及公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即以上股 东应在6月4日减持操作完毕后暂停减持,编制权益变动报告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上述股东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将加强其本人以 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完善内部工作流程,严格 管理相关股票账户,规范减持流程,杜绝后续再发生类似事件或其他 违规操作事件,并对本次违规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致 以诚挚的歉意! 三、其他相关说明 经自查,上述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 亦不构成短线交易的行为。公司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审慎操作,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 生。 四、备查文件 袁怀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秋芳出具的《情况说明》。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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