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科技:(编号:2021-0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时间:2021年06月18日 01:17:13 中财网
原标题:中石科技:(编号:2021-04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 2021-047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

暨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 WU(吴
憾)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2021
年6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
女士和HAN WU(吴憾)先生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截止至2021年6月18日,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809,6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后,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叶露女士变更为吴晓宁先生,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1),有关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 WU


(吴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166,6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89%。

吴晓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19,6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
叶露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28,40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1%;HAN
WU(吴憾)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0,3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7%,上
述股东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8,3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9%。

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
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的1%,即
不超过2,809,517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
后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
的2%,即不超过5,619,034股(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
进行调整)。


以上减持的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比例

叶露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6月16日

20.72

140,000

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6月17日

20.59

2,529,600

0.90%

HAN WU(吴憾)

集中竞价交易

2021年6月16日

20.48

140,000

0.05%

合计

--

--

2,809,600

1.00%





2、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叶露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普渡寺西巷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吴晓宁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普渡寺西巷1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HAN WU(吴憾)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普渡寺西巷19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6月18日

股票简称

中石科技

股票代码

300684

变动类型
(可多
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280.96

1.00

合 计

280.96

1.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
源(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叶露

合计持有
股份

62,568,195

22.27

59,898,595

21.32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15,642,049

5.57

12,972,449

4.62

有限售条
件股份

46,926,146

16.70

46,926,146

16.70

吴晓宁

合计持有
股份

62,392,078

22.21

62,392,078

22.21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15,598,020

5.55

15,598,020

5.55

有限售条
件股份

46,794,058

16.66

46,794,058

16.66




HAN WU(吴
憾)

合计持有
股份

15,206,400

5.41

15,066,400

5.36

其中:无限
售条件股


3,801,600

1.35

3,661,600

1.30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1,404,800

4.06

11,404,800

4.06

合计

--

140,166,673

49.89

137,357,073

48.89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是√ 否□

公司已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7,008,332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9%。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
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
的1%,即不超过2,809,517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
5,619,034股。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
减持股份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定向减持计划及相
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
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情况

本次减持前,叶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568,1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22.2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减持后,叶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9,898,59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1.32%。公司第一大股东由叶露女士变更为吴
晓宁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叶露

合计持有
股份

62,568,195

22.27

59,898,595

21.32

吴晓宁

合计持有
股份

62,392,078

22.21

62,392,078

22.21

HAN WU(吴
憾)

合计持有
股份

15,206,400

5.41

15,066,400

5.36

合计

--

140,166,673

49.89

137,357,073

48.89





本次减持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
生影响。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未违反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也未违反自身有关承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 WU(吴憾)先生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了预先披露,截止本公告日,本次
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
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股份数量的确认文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晓宁先生、叶露女士和HAN WU(吴憾)先生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达
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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