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电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扬电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江苏 扬电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angd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一年 六 月 特别提示 江苏 扬电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扬电 科技 ” 、 “ 发行人 ” 、 “ 本公 司 ” 或 “ 公司 ” ) 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 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 市 初期切忌盲目跟风 “ 炒新 ”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 上市 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 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 ww.cninfo.com.cn )的 本公司招股说 明书 “ 风险因素 ” 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 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特别 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 称 “ 新股 ” )上市初期的投资 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几种: 1 、涨跌 幅限制 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深圳 证 券交 易所主板 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限制 比例 为 44% , 跌幅限制比例为 36% , 次 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为 10% ,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 制,提高了交易风险。 2 、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至 36 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 期为 6 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8 4 , 0 00,000 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 期 的 无 限售 流通股 数量为 19 , 912 , 152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 为 23 .7 0 % 。公司 上市初 期流通股数量 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3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 日即可作为融资融 券标的, 有可 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 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 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 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 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 投 资 者在交 易过程 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 求 的维持保证金比 例;流动性风 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 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 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 股说明 书 “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新旧产业融合失败风险 公司的节能电力变压器系列产品选用新型节能材料,并采用创新的退火技术 和绝缘结构,具有节能、环保、空载损耗低等特点,可以有效降 低 配 网端的 电能 损 耗,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建设要求,属于国家指定的“高效节能电气机械器材 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了与传统变压 器产业的新旧融合。但是,如果未来 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转变,或公司无法顺利实现对现有节能系列产品的更新 换代,将使公司面临新旧产业融合失败的风险。 (二)业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变化风险 随着家用电器、智能手机的小型化趋势,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产业的 迅速发展,以新型非晶及纳米晶为 材料的电力电子元器件市场日益广泛。公司提 前布局,顺应电力电子元器件领域的新业态发展,探索低损耗非晶及纳米晶软磁 材 料 在 电子领 域的应 用,目前已拥有多款产品并同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 系。但是,电子行业的更新换代速度较快,若公司 的产品创新无法跟上市场的变 化节奏,则将面临业态创新无法适应市场变化的风险,影响公司的经营发展。 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产品非晶锟剪带材、非晶纳米晶磁 芯的生产工艺主要由剪切机、卷绕机、切割机、烘干箱等机器设备完成,受公司 电子板块业务当前产品结构与业务规模的影响,其生产设备价值相 对较低,但可 满足公司目前的生产需求。若未来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市场需求扩增且公司未能及 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则将导致 公 司 电子板 块业务 的生产规模无法满足市场新增 的订单需求,影响公司的业务扩张。 此外,公司电子板块业务已取得 8 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申请的 6 项发明专利 处于实质审查阶段。由于发明专利审查公告的时间较长,未申请取得专利证书前 不受专利法保护,若因不正当竞争被他人盗用,公司的电子板块业务在产品研发 方面的技术优势将受到削弱,进而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电力行业投资规模变动风险 公司目前的产品销售领域主要集中于电力系 统,核心产品非晶合金变压器的 销量主要受电网公司总体投资规划影响,因而电力系统建设投资尤其是电网建设 投 资 规模是 公司业 务发展的重要因素。 2017 年、 2018 年和 2019 年全国电网建设投 资分别为 5,33 9 亿元、 5,373 亿元和 4,856 亿元,占同期全国电力系统投资的比重分 别为 66.42% 、 66.38% 和 60.74% ,整体规模较大; 2019 年受电力投资减少影响, 电网投资较 2018 年下降 517 亿元,下滑 10.65% 。 2020 年,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下我国稳定经济诉求的提升,国家电网开始加快推动建设一批重大项目,并加速 对农网投资、保民生项目等的审核批准,预计电网行业资本开支有望出现明显回 升。 若电力行业尤其是电网建 设 投 资规模 未来没 有出现 预期的回升,甚至出现较 大幅度下降、市场容量骤减、增长停滞等情况,公司又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开拓其 他市场领域,则可能导致公司电力变压器产品的销售规模下滑,进而对公司未来 的经营业绩与持续经营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成长性及业绩下滑的风险 最近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8,253.08 万元、 50,979.64 万元及 43,811.17 万元。其中, 2019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受电力行业 整体 投资放缓和配网用变压器招投标数量下降的影响。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较去年同期有所下 降 , 主要系 受新冠 疫情、南方洪灾及电网公司招投标数量有所 下降的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与未来的成长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规划、 行业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化、业务模式、技术水平、产品质量、销售能力、各种突 发事件等因素影响。 2020 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南方洪灾等突发事件对经济造 成冲击,公司面临更为复杂的发展环境,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 更高要求。 如果未来外部经济或市场环境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或抗 风险能 力不足,将可能导致公司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出现波动,影 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 司 将面临 经营业 绩下滑的风险。 (五)2020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受新冠疫情、南方洪灾以及电网招投标减少影响,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上年同期减少 14.06% ,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主 要系:①扬动安来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533.17 万元,较 2019 年度的净利润 - 19.69 万元增加 552.86 万元;②受公司硅钢铁心生产线投产后由外购转为自产以及扬动 安来减资导致相应的折旧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上升 1.06 % ;③受营业收 入下降及疫情期间国家减免高速公路过路费等影响,公司运费同比 减 少 253 .44 万 元;④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163.81 万元。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较好,公司项目逐渐稳步推进;同时,随着“十三五” 规划的收官,“十四五”规划各项政策逐步推出,配用电领域的投资总量保持在 较高水平。上述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不会一直持续,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 股票注册及上市审 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 “ 《证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 “ 《 公司法》 ” ) 和《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并在 创业板 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于 同意 江苏 扬电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 公开 发 行 股票 注册 的 批复 》 ( 证监许可 [202 1 ] 1584 号 ) ,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注册申请,内容如下 : 一、同意 扬电 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扬电 科技 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 证 券 交易所 的招股 说明书和 发行 承销方案实施 。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 结束前, 扬电 科技 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 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 江苏 扬电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 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 [2021] 599 号 ) ,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 证券 简称为 “ 扬电 科技 ” , 证券 代码为 “ 30 1012 ” ,本次公开发行 2 1 , 0 00,000 股 股 票, 其 中 19,912,1 5 2 股将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起上市交易 。 二 、 股票上市概况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 2021 年 6 月 22 日 (三)股票简称: 扬电 科技 (四)股票代码: 30 101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 股本: 84 , 0 00 ,0 00 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21 , 0 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的股票数量: 19,912,152 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 限制 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 64,087,848 股 (九) 战略 投 资者在 本次公 开发行中获 得 配售的股票数 量和锁定安排:本次 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详见本 上市公 告 书 “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之 “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及 自愿 锁定的承诺 ” (十一 ) 发行前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 定的承诺: 详见本上市公 告书 “ 第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 之 “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动限制及 自愿 锁定的 承诺 ”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 网下发 行 ” )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 份 和 非限售存 托凭 证 市值的 社会公 众投资 者定 价 发行( 以下简称 “ 网上发行 ”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 当 承 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 (向 上取整计算) 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 月 。 即每个配售对 象 获配的 股票中, 9 0% 的股份 无限售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 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87,848 股 ,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 6 % ,占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 .1 8 % 。 (十三)公司股份可 上市 交 易日期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 占比 首次 公 开 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 程俊明 2 7 , 3 0 0 , 0 00 .0 0 32.50% 2024 年 6 月 22 日 赵恒龙 11 , 7 00 ,000 .00 13.93% 2022 年 6 月 22 日 朱 祥 6 , 000 , 000 .00 7.14% 2022 年 6 月 22 日 周峰 4 , 8 00 , 000 .00 5.71% 2022 年 6 月 22 日 朱敏 3 , 6 00 , 000 .00 4.29% 2 022 年 6 月 22 日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 3 , 0 00 , 0 00 .00 3.57% 202 4 年 6 月 22 日 徐秋实 2 ,400,000 .00 2.86% 2022 年 6 月 22 日 徐 洪 1 , 2 0 0 , 000 .00 1.43% 2022 年 6 月 22 日 徐 仁 彬 1 , 2 0 0 , 000 .00 1.43% 2022 年 6 月 22 日 张田华 6 00 , 000 .00 0.71% 2022 年 6 月 22 日 卢 建 4 0 0 , 000 .00 0.48% 2022 年 6 月 22 日 何园方 3 00 , 000 .00 0.36% 2022 年 6 月 22 日 张 淑 华 300 , 00 0 .00 0.36% 2 0 22 年 6 月 22 日 吴珍砚 20 0 , 000 .00 0.24% 2022 年 6 月 22 日 小计 6 3 , 0 00 , 0 00 .00 75.00% - 首次公开 发行网上 网下发行 股份 网下发 行 股份 - 限售 1,087,848 .00 1.30% 2 0 21 年 12 月 22 日 网下发行股份 - 无限售 9,727,152 .00 11.58% 2021 年 6 月 22 日 网上发行股份 10,185,000 .00 12.13% 2021 年 6 月 22 日 小计 2 1, 0 00 , 0 00 .00 25.00% - 合 计 84 , 0 00 , 0 00 . 00 1 00. 00 % - 注 :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 荐 机 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 海通证券 ” 、 “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 ” 或 “ 主承销商 ” ) 三 、 上市标准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公 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 上市条件为: 1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 )规定 的创业 板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 总 额不低于 3,00 0 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以上 ;公司 股本总额超过 4 亿 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 例为 10% 以上; 4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 则 规 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 上市 规则》 规 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 : “ (一)最近两年净利 润均为 正,且 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 000 万元 ” 。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 、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申请已于 202 0 年 12 月 3 日经深圳证 券 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 核同意,于 202 1 年 5 月 12 日获 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 1 ] 1584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 会 规 定的发行条 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 , 40 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股本 为 6 , 30 0.00 万 股 ,本次发行新 股 2 , 1 0 0 .00 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 本 的比例为 2 5 .00%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 % 以上; 4 、公司 20 19 年度和 20 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与扣 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两者较低 者分别为 4,568.54 万元和 4,630.84 万 元 ,符合 “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 的上市标 准。 5 、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 易 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 定的上市条件。 第 三 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Yangdian Science & Technology C o. L t 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6, 3 0 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程俊明 住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天目路 690 号 经营范围 非晶材料开发应用;输变电设备、非晶电子元器件、非晶变压器 铁芯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 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节能电力变压器、铁心、非晶及纳米晶磁性电子元器件三 大系列 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 行 业分类指引 》 ( 2012 年修订), 公 司所处行业属于 “ C 3 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互联网 网址 www.jsyddq.cn 电话号码 0523 - 88857775 传真号码 052 3 - 88857775 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董事会秘书 仇勤俭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持有 公司 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 , 公司董事 、 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直 接 或间 接持 有 发 行 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 序 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 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 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 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 情况 1 程俊明 董事长 201 9 . 6 - 2022 . 6 2,730.00 - 2,730.00 43.33% 无 2 赵恒龙 董事、总经理 2019.6 - 2022.6 1,170.00 通过泰州扬 源间接持股 59.82万股 1,229.82 19.52% 无 3 王玉楹 董事、副总经理 2019.6 - 2022.6 - 通过泰州扬 源间接持股 34.41万股 34.41 0.55% 无 4 都有为 独立董事 2019.6 - 2022.6 - - - - 无 5 陈海龙 独立董事 2019.6 - 202 2. 6 - - - - 无 6 陈拥军 监事会主席 2019.6 - 2022.6 - 通过泰州扬 源间接持股 5.97万股 5.97 0.09% 无 7 刁冬梅 职工代表监事 2019.6 - 2022.6 - - - - 无 8 茆建根 监事 2019.6 - 2022.6 - - - - 无 9 仇勤俭 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 2019.6 - 2022.6 - - - - 无 序 号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 日期 直接持股 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 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 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 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 情况 秘书 10 刘安进 副总经理 2019.6 - 2022.6 - - - - 无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 签 署日,公司未对外发 行债券,公司董 事、 监 事 、 高级管 理人员 不存在 持有公司债券的 情形。 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自然人股东 程 俊明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730.00 万 股, 占发行 后 总股本的 3 2 . 50 % , 为公司 的 控股股东 。 (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股东程俊明与邰立群系夫妻关系,截至 本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程俊明 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2,730.00 万股,占发行 后 总股本的 32 . 50 % ,为公司控股股 东; 邰立群通过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控制公司股份 300.00 万 股 ,占 发行 后 总股本的 3 . 57 % 。程 俊明、 邰立群两人共同控制本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 制人 。 程俊明 , 男,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1028196711****** 邰立群 , 女 ,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 321028197002 ******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 下: 四、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 上市公告书 签署日, 发行人不 存 在本次公开发行申 报 前已经制定或实 施 的 股权激励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 上市 公 告 书 签署日,发行人不存 在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 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 总股本为 6 , 30 0 万 股 ,本次发行 新股 2 ,1 0 0 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 2 5 . 00 % 。 本次 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具体 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 发行前 本次 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股) 占比 数量 (股) 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程俊明 27,300,000 4 3.33 % 27,300,000 32.5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 6 个月 - 赵恒龙 11,700,000 18.57% 11,700,000 13.93% 自上 市之 日起 锁定 12 个月 - 朱祥 6,000,000 9.52% 6,000,000 7.14%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 周峰 4,800,000 7.62% 4,800,000 5.71%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2 个月 - 朱敏 3,600, 000 5.71% 3,600,000 4.29% 自上市之日 起 锁 定 1 2 个 月 - 泰州扬源企业管 理中心 ( 有限合 伙) 3,000,000 4.76% 3,000,000 3.57%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36 个月 - 徐秋实 2,400,000 3.81% 2,400,000 2.86%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徐洪 1,200,000 1.90% 1,200,000 1.4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徐仁彬 1,200,000 1.90% 1,200,000 1.43%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张田华 600,000 0.95% 600,000 0.71% 自 上 市之 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卢建 400,000 0.63% 400,000 0.48%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何园方 300,000 0.48% 300,000 0.36%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张淑华 300,000 0.48% 300,000 0.36%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股东名称 本次 发行前 本次 发行后 限售期限 备注 数量 (股) 占比 数量 (股) 占比 吴珍砚 200,000 0.32% 200,000 0.24%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1 2 个月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 1,087 ,848 1.30% 自上市之日起 锁定 6 个月 - 小计 63 , 0 00, 0 00 100 .00% 64,08 7,848 76.30% - - 二、无限售流通股 网下发行无限 售股 份 - - 9,727,152 11.58% 无 - 网上发行 流通股 - - 10,185,000 12.13% 无 - 小计 - - 19,912,152 23.70% - - 合计 6 3 , 0 00,000 100 .00% 84,000,000 1 00.00 % - - 注1:本次发行不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注2: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注3:公司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注4:公司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5: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的公司 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 行结束 后上市前 ,公司股 东总数为 2 7 , 811 名 ,其中 前十名 股东持有 股票 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 比例 限售期限 1 程俊明 27,300,000 . 00 32.5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 6 个月 2 赵恒龙 11,700,000 .00 13.93% 自 上 市之日 起锁定 12 个月 3 朱祥 6,000,00 0 .00 7.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4 周峰 4,800,000 .00 5.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5 朱敏 3,600,000 .00 4.2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 2 个月 6 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00,000 .00 3.57%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7 徐秋实 2,400,000 .00 2.8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 2 个 月 8 徐洪 1,200,000 .00 1.43% 自 上 市之日起锁定 1 2 个月 9 徐仁彬 1,200, 000 .00 1 .4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 2 个月 10 张田华 600,000 .00 0.7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 2 个月 合计 61 , 8 00,000 .00 7 3 . 5 7 % - 注: 如存 在尾 数差异, 系 四舍五入造成 发行人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七、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 情况 公司不存在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 专 项资产 管理计划参 与本次发行 战略配售的情形。 八 、 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不存在向其他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情形。 发行人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存在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情形。 第 四 节 股 票 发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量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2,100 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本 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25% 发行 价格 人民 币 8 . 05 元 /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市盈率 14.60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 2020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 1.32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每股 净资产 按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加上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 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 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认购情况 依据本次发行价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的差额 105.00 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1,501.5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 71.50% ;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598.50 万 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28.50% 。根据《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 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 为 11,191.20100 倍,高于 10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的 20% ( 420.00 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1,081.5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1. 5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018.50 万股,占本次发行 数量的 48.50% 。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中签率为 0.0152061819% ,申 购 倍数为 6,576.27275 倍。 根据《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 告》,本次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0 ,172,916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 2,084 股。网下向 投资者询价配售发行股票数量为 10,814,176 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824 股。网上、网 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 2,908 股,包销金额为 1 03,909.40 元。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包 销比例为 0 .06% 。 募集资金 总额 及注册 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 验证情况 本次 发 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16 ,90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 募 集资金净额为 12,867.57 万元 。 天健 会计师 事务 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 行新股资金到位 情况进 行 了 验证,并于 2021 年 6 月 1 8 日出具了 天健验〔 2021 〕 313 号《验资报告》 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 构成、每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 4,037.43 万元 (不含增值税) ( 1 )保 荐及承销 费用: 2,264.15 万元(不含增值税); ( 2 )会计师费用: 632.08 万元(不含增值税); ( 3 )律师费用: 613.21 万元(不含增值税); (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 息 披露费用: 523. 5 8 万元(不含增值税);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4.41万元(不含增值税)。 每股发行费用: 1.92元 / 股(每股发行费用 = 发行费用总额 / 本 次发 行股数) ( 注 : 如 存 在尾数差异, 系 四舍五入造成 ) 募集资金净额 12,867.57 万 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6.11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 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58元(根据2020年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超额配售选 择权 本次发行不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 五 节 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18年度、2019年度、 和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 2021 〕 1328 号 ”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与管理层分析”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在巨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 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2021年1-3月的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健审 〔 20 21 〕 5036 号 ”审阅报告,公司管理层 对2021年1-6月的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2021年1-3月具体经营情况 及财务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详细披露,2021年1-6 月财务信息预测情况已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财务报告审计截 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详细披露。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 第 六 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如下: 序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 1 招商银行泰州分行 523900093810816 2 工商银行泰州分行姜堰支行 1115720129059999966 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仅供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 他用途。 二、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披露日(2021年6月2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 发生《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1 、公司严 格依照《 公 司法》、《证券 法 》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规 范运作, 经营状况 正常 ,主要业务发 展目标进展正 常。 2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生产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原材料采购 和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所处 行业或市场均未发生重大变 化。 3 、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 资 产 、 负债、权益和经 营 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要合同。 4 、 本公 司没有发生未履 行法定程序的 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 书 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5 、本公司未发生 重大投资行为。 6 、本 公司未 发 生 重大 资产(或股 权 ) 购买、出售及置换行 为 。 7 、本公司住 所未 发生变更。 8 、本公司董 事、监 事 、 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 、本公司未 发生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10 、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 、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 生重大变化。 12 、 除 2021 年 6 月 2 日 , 本公 司 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 次 会议, 审议 通过 《 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 外, 公司 未召开 其他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 13 、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招股 意向 书中披露的事项未发生 重大变化。 第 七 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认为,发行人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二、保荐机构有 关情况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杰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保荐 代表 人: 郑瑜 、 张捷 联系人: 郑瑜 联系电话: 021 - 23219000 传真:021 - 63411627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代 表 人的具体情 况 根 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 海通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作为 发行人 江苏 扬电 科技 股 份有限公司的保荐机构将对发行人 股票上市后当年剩余 时间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 计年度进 行持续督 导 ,由保荐代 表 人 郑瑜 、 张捷 提供持 续督导 工作,两位保 荐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郑瑜 先生 : 海通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 2010 年加入海通证券投资 银行 部、厦门大学国际金融学硕士。主要负责和参 与 了中芯国际 IPO 项目、上海睿昂 基因 IPO 项目 、东芯半导体 IPO 项目、苏州天准科技 IPO 项目、嘉友国际物流 IPO 项目、上海泛微网络 IPO 项目、南京佳力图 IPO 项目、上 海北特科技 I PO 项目 及非 公开增发项目、湖 北回天新材非公开增发项目、四川大通燃气非公开增发项目、 福建省闽发铝业 IPO 项目等。 张捷 先生: 海通证券投 资银行部总 监, 2 0 13 年加 入海通证券投 资银行部。 任职期 间主要参与了宁波鲍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 IPO 项目、杭州爱 科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科创板 IPO 项目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上海岱美汽 车内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IPO 项目、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债 项目、上海徕木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配股项目等。 第 八 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 前总股本为 6 , 30 0 .00 万 股 ,本 次发行新股 2 , 1 0 0 .00 万股,占 发 行后总 股本的比 例为 2 5 . 00 % 。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 东 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有 关股份 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俊明承诺 一、 扬电科技在中 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扬电科技股 份,也不 由扬电科技回购该部分 股份。因扬电科技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扬电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 遵守上述 规定 。 二、 本人在担任扬电科技董事 / 监事 /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将如实并 及 时申报 本人直接或间 接 持 有扬电科技股份 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锁定期届满后, 若 本人仍然担任扬电科技的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所持有扬电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扬电科技股份。此外,在买入扬电科技股份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扬 电科技所 有。 三、 本人在扬电科技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如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扬电科技上市后 6 个 月内,如扬电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 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 ( 2 02 1 年 12 月 22 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在扬电 科技 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 行价指 扬电科 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扬电科技因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 格将 按照中国证监 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 行相应调整。 四、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扬电科技实际控制人而终止,亦不 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五、 若不履行本承 诺所约定的义 务和 责 任,本 人将承担扬电科 技、扬电科技 其他 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扬电科 技股票的收益将 归扬电科技所有。 (二)实际控制人邰立群承诺 一 、 扬电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扬电科技股份,也不由扬电科技回购该 部分股份 。因扬电科技 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扬电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应 遵守上述 规定。 二、 本人在扬电科技股票上市前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如在锁定 期满后两年内 减持 的 ,该等股票的减持价 格 将不低于发行 价; 扬电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扬 电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20 21 年 12 月 22 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扬电科技 股票上市前取 得的 扬电科 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扬电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扬电科技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不再 作为扬电科技实际 控 制人而终止 。 四、 若 不 履行本承诺所约 定的义务和责任,本 人将承担扬电科技、扬电科技 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 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扬电科技股票的收益将 归扬电科技所有。 (三)股东泰州扬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一、 扬电科 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 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扬电科技股份,也不由扬电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因 扬电科 技进行权益分派等 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扬电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 的, 本企业仍应遵守上 述 规定。 二、 本企业在 扬电科技 股票上市 前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如在 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 将不低于发行价;扬电科技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扬电科技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 ( 20 21 年 12 月 22 日 ,非交易日顺延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 业在扬 电科技股票 上市前取得的扬电科技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发行价指扬电科技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扬电科技因发生派发股利、送红 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按 照中国证 监会、深 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进 行相应调整。 三 、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企业不再受扬电科技实际控制人控制而终止。 四、 若不履行本 承诺所约定 的义务和责任,本企业将承担扬电科技、扬电科 技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 持扬电科技股票的收益 将 归扬电科技所有。 (四)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 扬电科技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本人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 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扬电科技股份,也不由扬电科技回 购该部分股份。因 扬 电科 技进行权益分派 等 导致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扬电科技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应遵守上述规定。 二、 本人在担任扬电科技董 事 / 监事 / 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扬电科技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锁定 期届满后,若 本人仍担任 扬电科技董事 / 监事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