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研究精选混合A : 关于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关于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1日 1.0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平安研究精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1180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平安研究精选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21年6月 2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1年6月23日 赎回起始日2021年6月2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1年6月23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21年6月23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简称平安研究精选混合A 平安研究精选混合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011807 011808 该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2.0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 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0日常申购业务 3.10申购金额限制 1、原则上,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 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 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 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不受限制。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 或超过50%的除外)。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 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 管理人必须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有 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 金财产承担。 7、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3.20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 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 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0类基金份额对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 分别计算。 本基金A0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元)(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 M0<100万1.50% 100万≤ M0<300万1.00% 300万≤ M0<500万0.60% M0≥500万每笔 1 000元 3.30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港股通暂停交易,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 ) 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 面影响 , 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 )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 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 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 (8)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 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9 )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 ) 、(3 ) 、(5)、 ( 6)、 ( 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 资人申购申请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 (7)、(8)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 人也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 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4.0日常赎回业务 4.10赎回份额限制 1、每个交易账户赎回最低起点不设下限,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投资者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 制。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20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 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 具体费率如下: A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日 1 .50% 7日≤N<30日0.75% 30日≤N<180日0.50% N≥180日 0 C类份额 持有期限(N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50% N≥30日0 对于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对持续持 有期长于7日(含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含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 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 ;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含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 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于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持续持有 期少于7日的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日(含7日) 但少于30日的收取不低于 0.5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注 : 1个月为30日,3个月为90日,6个月为180日。 4.30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准进行计算; 2、赎回遵循“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3、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或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港股通暂停交易,导致基金 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 ) 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 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7)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 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 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4项 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 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 ,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0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 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 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 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 异情况而定。 3、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 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举例如下: A、本基金A类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或相等的基金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200日(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0%),拟于 N日转换为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 元,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本基金的赎回费用 :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1.0500×0.00%=0.0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00=10, 500.0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费率1.50%,因此不收取转换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00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00+0.00=0.00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10,000×1.0500-0.00)÷1.1500=9130.43份 B、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低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A类份额时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20天(对应的赎 回费率为0.10%),拟于N日转换为本基金的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0元,本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a)转出基金即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 1.1500×0.10%=11.50元 (b)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1500-11.50=11, 488.50元 对应转换金额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0.30%低于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 购费率1.50%,因此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1,488.50×1.50%÷(1+1.50%)-11,488.50×0.30%÷ ( 1+0.30%)=135.42元 (c)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11.50+135.42=146.92元 (d)转换后可得到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一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10,000×1.1500-146.92)÷1.0500= 1 0,812.46份 (5)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享受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 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如有费率优惠,具体 详见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0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0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包括: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简称 1 000379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 2 0007 39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3 000759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A 4 001297 平安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001515 平安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6 001609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7 001610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8 001664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9 001665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0 00228 2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1 0023 0 4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 002450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3 0024 51 平安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 002537 平安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002598 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 002599 平安消费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7 0027 95 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8 0029 88 平安鼎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0030 2 4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20 0030 32 平安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0030 3 4 平安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A 22 003286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23 003465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 24 003486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25 003487 平安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003568 平安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003626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28 004390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29 004391 平安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30 004403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 31 004404 平安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 32 004630 平安合信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3 004632 平安合意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4 004 825 平安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004826 平安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004 827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37 004828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38 004960 平安合泰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39 005077 平安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0 005113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 41 005114 平安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 42 005127 平安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3 005486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44 005487 平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45 005639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46 005640 平安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47 0057 50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48 005751 平安双债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49 005754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50 005755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51 005756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52 005766 平安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3 005868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54 005869 平安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55 005884 平安合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6 005895 平安合丰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7 005896 平安合慧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8 005897 平安合颖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9 005971 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0 006016 平安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1 006097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62 006100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63 006101 平安优势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64 0062 1 4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65 0062 15 平安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66 006222 平安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7 0062 6 4 平安惠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8 006316 平安惠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9 006412 平安合锦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0 0064 33 平安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71 006457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72 006458 平安估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73 006544 平安惠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4 006717 平安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75 006720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76 006721 平安核心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77 006851 平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78 006 889 平安惠鸿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79 006932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80 006933 平安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81 006934 平安3 - 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82 006935 平安3-5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83 006986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84 006987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85 006988 平安季添盈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86 006997 平安惠添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7 007017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88 007018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89 007019 平安如意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90 007032 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91 007033 平安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92 007048 平安安心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93 007049 平安鑫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 94 007053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95 007054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96 007055 平安季开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97 007082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98 007083 平安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99 007158 平安合盛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00 007196 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1 007447 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2 007645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03 007646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04 007647 平安季享裕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05 007663 平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06 007730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C 107 007758 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08 007759 平安乐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09 007859 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10 007860 平安5-10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11 007893 平安估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12 007894 平安估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13 007925 平安鑫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E 114 007935 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15 007936 平安惠澜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16 007953 平安惠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 007954 平安惠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8 008594 平安合润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19 008595 平安惠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0 008690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1 008691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22 008692 平安增利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23 008694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4 008695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25 008696 平安元盛超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26 008726 平安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7 008727 平安添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28 008911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29 008912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30 008913 平安元丰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31 008949 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32 008950 平安匠心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33 009008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34 009009 平安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35 009012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 136 009013 平安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 137 009148 平安合聚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8 009166 平安合享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39 009227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40 009228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1 009229 平安增鑫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42 009306 平安惠铭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 009336 平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 144 009337 平安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145 009403 平安惠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6 009404 平安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7 009405 平安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8 009406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49 009509 平安惠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0 009661 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51 009662 平安研究睿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52 009671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53 009672 平安恒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54 009721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 155 009722 平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C 156 009878 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57 009879 平安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58 010035 平安高等级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 159 010048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I 160 010126 平安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1 010127 平安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62 010242 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3 010243 平安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64 011175 平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165 011176 平安恒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166 012470 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C 167 700001 平安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68 700002 平安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169 700003 平安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0 700004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1 700005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72 700006 平安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173 010240 平安季季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174 010241 平安季季享3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注:同一基金产品各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 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具体以各基金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规定为准。 5.2.20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基金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 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 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 机构。 5.2.30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 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 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 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 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 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 7、每个交易账户转换转出最低起点不得低于1份,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 转出时不受上述限制。 6.0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 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 务。 (1)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 实际扣款日顺延至基金下一申购开放日。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投资者参与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时,每期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实际操作中,在不 低于前述金额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交易确认 基金申购申请日为每期实际扣款日,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 份额。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起 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确认结果。 (3)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变更和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办理 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4)办理机构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以 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 有关销售机构。 (5)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说明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渠道定投申购本基金如实行优惠费率,详见基金管理人公告;其 他销售机构如实行定投申购优惠费率,以销售机构为准,请投资人参见其他销售机构公告。 7.0基金销售机构 7.10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网上交易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20代销机构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 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 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瑞 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 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 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 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8.0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 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 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 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0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 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 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 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 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 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 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 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 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 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 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 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 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 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 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 对上述业务办理规则进行调 整,并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 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研究精选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 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 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平安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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