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A : 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26:11 中财网
原标题: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A : 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06月21日

送出日期:2021年06月2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

基金代码

012613

基金简称A

创金合信产业智选混合A

基金代码A

012613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李游



2007年07月25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
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
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
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
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金融衍生品(包
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
除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类
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衍生产品投资策略、融资投资策略等其他策略,其中,股票投资策略遵循重点
投资优势产业与行业内精选个股相结合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
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充分研究行业竞争格局,智选有投资
价值的产业;在充分研究公司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公司成长空间的背景下,
结合估值水平,注重安全边际,选择内在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其
中,股票投资策略包括行业配置策略、个股投资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行业景气度分析和行业竞争格局分析,就行业投资价值进
行综合评估,从而确定并动态调整行业配置比例。在行业景气分析方面,本基
金将重点投资于景气度较高且具有可持续性的行业;在行业竞争格局方面,本
基金将重点投资于行业竞争格局良好的行业。


(2)个股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公开信息(包括财务
数据)、第三方研究报告和研究员调研的结果,对目标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与
投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精选出优势产业及其相关行业内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
上市公司,构成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
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
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0≤M<100万

1.2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100万≤M<200万

0.6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200万≤M<500万

0.2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
群体

0≤M<100万

0.12%

特定投资群


100万≤M<200万

0.06%

特定投资群


200万≤M<500万

0.02%

特定投资群


M≥500万

100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


申购费(前
收费)

0≤M<100万

1.5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100万≤M<200万

0.8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200万≤M<500万

0.30%

非特定投资
群体

M≥500万

1000.00元/笔

非特定投资
群体

0≤M<100万

0.15%

特定投资群


100万≤M<200万

0.08%

特定投资群


200万≤M<500万

0.03%

特定投资群


M≥500万

1000.00元/笔

特定投资群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场外份额

7天≤N<30天

0.75%

场外份额

30天≤N<180天

0.50%

场外份额

N≥180天

0.00%

场外份额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
或技术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港股通机制及存托凭证相关的特定风险、基
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
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侧袋机制实施
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
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
约的违约所造成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
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
受利率波动发生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
付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
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
而存在的法律风险和履约风险。


2、与投资金融衍生品相关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纳入到投资范围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
股票期权作为金融衍生品,具备一些特有的风险点。


(1)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特定风险

1)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微小
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同时,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出现
极端行情,市场持续向不利方向波动导致保证金不足,在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形下,保
证金账户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重大损失。


2)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价格之间的价格差的波动所造成的基差风险。因存在基差风险,
在进行金融衍生品合约展期的过程中,基金资产可能因基差异常变动而遭受展期风险。


3)第三方风险。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



①对手方风险。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资产投资于金融衍生品合约,会尽力选择资信状
况优良、风险控制能力强的经纪商,但不能杜绝因所选择的经纪商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
违规经营行为或破产清算导致基金资产遭受损失。


②连带风险。为基金资产交易金融衍生品进行结算的交易所或登记公司会员单位,或
该会员单位下的其他投资者出现保证金不足、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因其他原因导
致相关交易场所对该会员下的经纪账户强行平仓时,基金资产可能因相关交易保证金头寸被
连带强行平仓而遭受损失。


(2)投资股票期权的特定风险

投资股票期权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是股票期权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因保证金不足、
备兑证券数量不足或持仓超限而导致的强行平仓风险;股票期权具有高杠杆性,当出现不利
行情时,微小的变动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包括对手方风险和连带风险在内的
第三方风险;以及各类操作风险。


3、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港股交易失败风险

港股通业务试点期间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
所")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
续交易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
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
本基金投资面临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将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


(3)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的将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
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
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
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此外,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
互联互通机制"下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特殊风险:

a)香港市场证券交易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价格并无涨跌幅上下限的规定,因此每
日港股股价波动可能比A股更为剧烈、且涨跌幅空间相对较大。


b)只有内地与香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的交易日才为港股通交易日,
香港出现台风、黑色暴雨或者联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时,联交所将可能停市,在内地开市香
港休市的情况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投资者将面临在停市期间无法
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出现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认
定的交易异常情况时,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可能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股通服
务,投资者将面临在暂停服务期间无法进行港股通交易的风险,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c)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
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内地交易所另
有规定的除外;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情形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在
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行权;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


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
出。


d)代理投票。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
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
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4、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价
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1)发行企业可能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研发投入规模大、盈利周期长等特点,
可能存在公司发行并上市时尚未盈利,上市后仍持续亏损的情形,也可能给因重大技术、相
关政策变化出现经营风险,导致存托凭证价格波动;

(2)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的权益与境外基础证券持有人的权益虽然基本相当,但
并不等同于直接持有境外基础证券,存托凭证存续期间,其项目内容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
括更换存托人、主动退市等,导致投资者面临较大的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3)存托凭证的未来交易活跃程度、价格决定机制、投资者关注度等均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同时,存托凭证交易框架中涉及发行人、存托机构、托管机构等多个主体,其交易结
构及原理更为复杂。本基金管理人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存托凭证投资。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
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
裁地点为深圳市。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
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
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jhxfund.com][400-868-0666]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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