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3:26:15 中财网

原标题: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A : 广发恒昌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

2021

5

7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21
]
1614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
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
投资
价值和
市场前景
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形,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份额后需至少持有一年方可赎回,即在一年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
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请投资者合理安排资金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但会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投资策略
的需要进行调整,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
股通标的股票,因此本基金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基金资产若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
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 回
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
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
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
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部分。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7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25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
31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2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52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3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
59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
6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侧袋机制
................................
...................
65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7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1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83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
摘要
................................
...........
98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
117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
119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
120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21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
书”或“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
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
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
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

基金
合同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
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
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本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指《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及其更新


8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
广发
恒昌
一年
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9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

《基金法》: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通过,经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
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
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1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20

8

2
8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的《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2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9

7

26
日颁布、同年
9

1
日实施,并经
2020

3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
3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8

31
日颁布、同年
10

1
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
、《沪港通
业务实施办法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4

9

26
日颁布并实施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
业务实施办法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6
、《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

9

30
日颁布并实施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7
、《互联互通指引》:指中国证监会
2016

10

11
日颁布并实施的《证券基金经营
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


18
、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
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
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
票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
以下简称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
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


19
、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境内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
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20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1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
或中国银行
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22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
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23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24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5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6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
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7

投资人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8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
9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
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30

销售机构:指
广发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
务的机构


31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
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
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3
2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或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33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
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34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办理认购、
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
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5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6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确认后
予以公告的日期


37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38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9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4
0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4
1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4
2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若该工作日为
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
可以
不开放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4
3

开放时间:指开
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4
4

《业务规则》: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



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
5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
6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
份额的行为


4
7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规定的条件要
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
8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
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
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9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
销售机构的操作


5
0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申购
日、扣款
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1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
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

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5
2

元:指人民币元


53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
4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
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
5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
6

基金份
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
7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
额净值的过程


5
8
、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
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C
类基金份额


59

规定媒介:指
符合
中国证监会


条件
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
全国性
报刊
及规定

联网网站
(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
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
媒介


6
0

不可抗力:指本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
1
、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各类份额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
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
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
2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
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
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
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63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进行处
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
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袋账户


64
、特定资产:包括:(一)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
横琴新区
宝华路
6

105

-
49848
(集中办公区)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程才良


8
、注册资本:
1
4,097.8

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4.533%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187%


深圳市前海
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187%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093%


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7%


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3%


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5%


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9%


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6%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孙树明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
现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执行董
事,
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会员代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道德准则委员会委员,




海证券交易所
政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一届科创板股票公开发行自律委员会委员
,深圳
证券交易所第


理事会理事、薪酬财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
第二届理事会兼职
副会长
、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广东金融学会理事会副会长
、理事

广东省金融发
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广东省
预防腐败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财政金融运行规范组成员

中证
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证券博物馆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广东上市公司协会
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会员代表,广州开发区投资促进局产业发展顾问,新财富最佳分析师
评选专家委员会委员


曾任
中国
财政
部条法司副处长、处长,河北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
职),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监事会工作部副部长,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副主任、主任。



孙晓燕女士:董事,硕士,现任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兼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中国证券业协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党外知识分子联
谊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
。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
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
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主





王凡
先生:
董事

博士
,现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兼任
广发国际
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曾在财政部、全国社



基金理事会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

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戈俊先生:董事,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



兼任
烽火超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券部总经理助理、
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副总裁




刘根森
先生
:董事,
学士
,现任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香江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

深圳市政协委员

中国侨联青委会副会长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理事
。曾任德意志银行香
港分行分析员,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董事长
,深圳
市龙岗
中银富登
村镇银

董事。



匡丽军女士:董事,硕士,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现任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常务
副总经理、
工会主席。

兼任广州南沙资讯科技园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植物龙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州云客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微量元素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董事,
广州市纽帝亚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中共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



司支部委员会副书记


曾任
广州科技开发总公司
总经理
办公室

员,
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

人事部(办公室)部长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副总经理、总经理
,广州
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罗海平
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
教授、
高级经济师



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

常务副总经理

首席风险官
,兼任


会行业风险评估专家、
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



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荆襄支公司经理

长江保险经纪公司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
分公司国际保险部党组书记、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平保险
有限公司市场部总经理,
中国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中国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
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党委书记




董茂云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现任
宁波大学
法学院教授
,兼任
复旦大学
兼职


,浙江
合创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恒顺
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曾任复旦
大学
法学院副
教授
、法律系副主任、
法学院副院长
,法学
院教授。



姚海鑫
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
教授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商学院
教授、辽宁大学学
术委员会委员,兼任
东北地区高校财务与会计教师联合会常务理事

辽宁省
会计与珠算心算
学会
会长、
中兴
-
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软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辽宁大
学发展规划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等。



2
、监事会成员


符兵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中级经济师,兼任广东省广发基金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曾任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计划处副科长

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
世贸
支行



总行资金部处
长,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经理、广州分公司总经理、市场拓展部
总经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

营销总监
、市场总监。



吴晓辉先生:职工监事,硕士,工程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曾任
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技术部
副经
理、经理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保障部副
总经理。



孔伟英女士:职工监事,学士,经济师。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曾任职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张成柱先生:职工
监事,
学士,
现任
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央交易部
交易员


曾任
广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师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
息技术部工程师。



刘敏女士:职工
监事,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副总经理。曾任
广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总经理助理

营销服务部总经理助理

产品营销管理部总经
理助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凡先生:总经理,博士,兼任
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曾在财政部、
全国社



基金理事会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作

曾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




易阳方先生:常务副总经理,
硕士
,经济师,
兼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广
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

曾任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自营部副经理,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
经理
、公司
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
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广发制造业精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广发稳
裕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广发聚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聚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广
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聚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广发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





朱平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
经济师。曾
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
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魏恒江
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在水利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张敬晗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中国农业科
学院助理研究员,中国证监会培训中心、监察局科员,基金监管部副处长及处长,私募基金
监管部处长。


张芊女士:副总经理,硕士,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固定收益


管理总部总经理、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广发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招享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曾在施耐德电气公司、中国银河证券、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
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
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丰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集裕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汇优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鑫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程才良先生:督察长,博

,副教授


曾在辽河石油勘探局研究院、重庆商学院、广东
民族学院、广东证监局、厦门证监局、珠海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窦刚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
,工程师


曾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央交易部总经理、运营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4
、基金经理


张芊女士,经济学和工商管理双硕士,持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从业证书。曾任中国银
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主管,工银瑞信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广发聚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1

23
日至
2016

12

8

)
、广发安宏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2

30
日至
2017

2

6

)
、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2

29
日至
20
18

1

6

)
、广发集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1

20
日至
2018

10

9

)
、广发集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5

12

25
日至
2018

12

20

)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11

1
日至
2019

1

8

)

广发集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7

1

20
日至
2019

1

8

)
、广发集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5

11
日至
2020

10

27

)
、广发汇优
66

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9

12

5
日至
2021

1

27

)
、广发



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2

12

14
日至
2021

3

12

)
、广发鑫裕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6

3

1
日至
2021

4

14

)
。现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兼任固定收益管理总部总经理、广发聚鑫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13

7

12
日起任职
)
、广发集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9

9

18
日起任职
)
、广发汇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

2019

12

26
日起任职
)
、广发
招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0

4

22
日起任职
)
、广发聚荣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0

6

30
日起
任职
)
、广发安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0

10

27
日起任职
)
、广
发安悦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4

8
日起任职
)
、广发增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21

4

8
日起任职
)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基金管理人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总经理助理王海涛先生、总经理助理陈少平女士

价值投资部总经理傅友兴先生、成长投资部总经理刘格菘先生和策略投资部总经理李巍先生
等成员组成,王海涛先生担任权益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基金管理人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副总经理张芊女士、混合资产投资部总经理曾刚
先生、现金指数投资部总经理温秀娟女士、债券投资部副总经理代宇女士、宏观策略部总经
理武幼辉先生、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高詹清先生、固定收益研究部总经理助理毛昞
华先生等成员组成,张芊女士担任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季度
报告

中期报告
和年度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
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
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
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基金资产不得
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
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

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和指



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内
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措施等。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控制制度、基金投资管理
制度、基金
绩效评估考核制度、集中交易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员
工保密制度、危机处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
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工作要求、业务流程等的具体说明。



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四道内控防线:


1
、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
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
内承担各自职责。



2
、建立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相互监督的第二道监控防线。公司在相关部门、相关岗
位之间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后续部门及岗位对前一部门及岗位负有
监督的责任。



3
、建立以
合规风控部门
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
道监控防线。

合规风控部门
属于内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和业务活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监督。



4
、建立以合规审核委员会及督察长为核心,对公司所有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的第四道
监控防线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郑杨


成立时间:
1992

10

19



经营范围: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
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
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买
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
见证业务;离岸银行业务;证券投资
基金托管业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业务;经中国人
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93.5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105



联系人:胡波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自
2003
年开展资产托管业务,是较早开展银行资产托管服务的股份制
商业银行之一。经过二十年来的稳健经营和业务开拓,各项业务发展一直保持较快增长,各
项经营指标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处于较好水平。



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总行于
2003
年设立基金托管部,
2005
年更名为资产托管部,
2013

更名为资产托管与养老金业务部,
2016
年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目
前下设证券托管处、客户资产托管处、内控管理处、业务保障处、总行资产托管运营中心(含



合肥分中心)五个职能处室。



目前,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拥有客户资金托管、资金信托保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全
球资产托管、保险资金托管、基金专户理财托管、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托管、期货公司客户资
产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私募股权托管、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企业年金托管等多项
托管产品,形成完备的产品体系,可满足多领域客户、境内外市场的资产托管需求。






二、主要人员情况


郑杨,男,
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经贸委经济法
规司调研处副处长;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发处处长、第七招标业务处处长;国家外汇管
理局资本项目司副司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
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外汇管理部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
党委副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书记、市金融办主任;上海市金融工作党
委书记、市地方金
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书记、董事
长。



潘卫东,男,
196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宁波证券公司业务一部副经
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资财部总经理兼任北仑办事处主任、宁波分行副行长;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产品开发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上海市金融
服务办公室挂职并任金融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上海国际集团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党委委
员、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总监。现任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孔建,男,
196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历任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资金营运处副处长,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信管处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党
委书记、行长。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市场业务工作党委委员,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20

6

30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规模为
7475.95
亿元,比
去年末增加
24.12%
。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共二百十六只,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国泰
金龙债券基金、天治财富增长基金、广发小盘成长基金、汇添富货币基金、长信金利趋势基



金、嘉实优质企业基金、国联安货币基金、长信利众债券基金(
LOF
)、博时安丰
18
个月基金

LOF
)、易方达裕丰回报基金、鹏华丰泰定期开放基金、汇添富双利增强债券基金、华富恒
财定开债券基金、汇添富和聚宝货币基金、工银目标收益一年定开债券基金、北信瑞丰宜投
宝货币基金、中海医药健康产业基金、华富国泰民安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安信动态策略灵活
配置基金、东方红稳健精选基金、国联安鑫享混合基金、长安鑫利优选混合基金、工银瑞信
生态环境基金、天弘新价
值混合基金、嘉实机构快线货币基金、鹏华
REITs
封闭式基金、华
富健康文娱基金、金鹰改革红利基金、易方达裕祥回报债券基金、中银瑞利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华夏新活力混合基金、鑫元汇利债券型基金、南方转型驱动灵活配置基金、银华远景债
券基金、富安达长盈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中信建投睿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恒
享纯债基金、长信利发债券基金、博时景发纯债基金、鑫元得利债券型基金、东方红战略沪
港深混合基金、博时富发纯债基金、博时利发纯债基金、银河君信混合基金、兴业启元一年
定开债券基金、工银瑞信瑞盈
18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中
信建投稳裕定开债券基金、招商招怡
纯债债券基金、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基金、长安泓泽纯债债券基金、银河君耀灵活配置混合基
金、广发汇瑞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汇纯债债券基金、南方宣利
定开债券基金、招商兴福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博时鑫润灵活配置混合基金、兴业裕华债券基
金、易方达瑞通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招商招祥纯债债券基金、易方达瑞程混合基金、中欧骏
泰货币基金、招商招华纯债债券基金、汇安丰融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汇安嘉源纯债债券基金、
国泰普益混合基金、汇添富鑫瑞债券基金、鑫元合丰纯债债券基金、博时鑫惠混合基金、

泰润利纯债基金、华富天益货币基金、汇安丰华混合基金、汇安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安丰恒混合基金、景顺长城中证
500
指数基金、鹏华丰康债券基金、兴业安润货
币基金、兴业瑞丰
6
个月定开债券基金、兴业裕丰债券基金、易方达瑞弘混合基金、长安鑫
富领先混合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基金、上银慧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瑞富灵活配置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工业
4.0
主题沪港深精选混合基金、
万家天添宝货币基金、中欧瑾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基金、鑫元鑫趋势
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泰康
年年红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广发高端制造股票型发起式基
金、永赢永益债券基金、南方安福混合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基金、太平改革红利精选灵
活配置混合基金、富荣富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联安安稳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海开源景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弘丰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
海沪港深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盛



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行业轮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
3
个月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颐利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安浦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泽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
家鑫悦纯债债券型基金、新疆前海联合泳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盈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信保诚稳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中

3
-
5
年期农发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核心优选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平安惠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鼎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全利债券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融恒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永

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瑞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景
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兴品牌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债
1
-
3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融通通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恒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建信中证
1000
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汇安嘉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寿安保安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家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富永纯债
3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南方畅利定期开放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中证
5
年恒定久期国开债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永赢合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债
1
-
3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港股通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安泓
沣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信息产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裕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尊益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惠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信建投景和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
富安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中债
1
-
3
年农发行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旭元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债
3
-
5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永赢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华夏中债
3
-
5
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疆前海联合科技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尊尚稳健养老
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博时颐泽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农银养老目标日期
2035
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汇添富汇鑫浮动净值货币市场基金、泰康安欣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恒生前海港股通精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汇添富保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安兴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融睿享
86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南方梦元短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淳开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宝宝惠纯债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建信
MSCI
中国
A
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金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博时稳欣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同泰慧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中
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致禄
3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永赢久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元
39
个月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裕泰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嘉鑫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荣禧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扬浦利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平安惠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

0
-
5
年利率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弘利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银瑞信泰颐三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鑫浦
87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汇安嘉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红安鑫甄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西藏东财中证通信技术主题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财通裕惠
63
个月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尊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家
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鹏扬淳悦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兴业鼎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安信丰泽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恒隆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中证信用主体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大成彭博巴克莱政策性银行债券
3
-
5
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中证全指家用电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国泰中证新能源汽
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海富通富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富
中债
-
0
-
5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收益平衡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稳健增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南方誉慧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农银汇理永乐
3
个月
持有期混合
型基金中基金(
FOF
)、鹏扬景恒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平安合兴
1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融通中债
1
-
3
年国开行债券指数基金基金、太平中债
1
-
3
年政
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裕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
中欧真益稳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华中证杭州湾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金信核心竞争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泰紫金中债
1
-
5
年国开
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等。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为:确
保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监管规
则和本行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
基金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确保业务活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2
、本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为:总行法律合规部是全行内部控制的牵头管理部门,指导业
务部门建立并维护资产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总行风险监控部是全行操作风险的牵头管
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开展资产托管业务的操作风险管控工作。总行资产托管部下设内控管
理处。内控管理处是全行托管业务条线的内部控制具体管理
实施机构,并配备专职内控监督
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责。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
本行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制度贯穿资产托管业务
的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渗透到各业务流程和各操作环节,覆盖到从事资产托管各级组
织结构、岗位及人员。内部控制以防范风险、合规经营为出发点,各项业务流程体现

内控
优先


要求。



具体内控措施包括:培育员工树立内控优先、制度先行、全员化风险控制的风险管理理
念,营造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使风险意识贯穿到组织架构、业务岗位、人员的各个环节。

制定权责清晰的业务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各项操作规程、员工职业道德规范、业
务数据备份和保密等在内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完善的资产隔离和资产保管制度,
托管资产与托管人资产及不同托管资产之间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对各类突发事件或故
障,建立完备有效的应急方案,定期组织灾备演练,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基金运作办
公区域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利用录音
、录像等技术手段实现风险控制;定期对业务情况
进行自查、内部稽核等措施进行监控,通过专项
/
全面审计等措施实施业务监控,排查风险隐
患。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
、监督依据


托管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进行监督。监督依据具体包
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3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4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5
)《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



6
)法律、法规、政策的其他规定。



2
、监督内容


我行根据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约定,对基金合同生效之后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
比例、投资限制等进行严格监督,及时提示基金管理人违规风险。



3
、监督方法



1
)资产托管部设置核算监督岗位,配备相应的业务人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对基
金管理人投资交易行为的监督职责,规范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
外界力量的干预;



2
)在日常运作中,凡可量化的监督指标,由核算监督岗通过托管业务的自动处理程序
进行监督,实现系统的自动跟踪和预警;



3
)对非量化指标、投资指令、管理人提供的各种报表和报
告等,采取人工监督的方法。



4
、监督结果的处理方式



1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结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报告形式向基金
管理人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基金监控周报等。不定期报告包括提示函、临时日
报、其他临时报告等;



2
)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规违法操作,以电话、邮件、书面提示函的方式通
知基金管理人,指明违规事项,明确纠正期限。在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再对基金管理人违
规事项进行复查,如果基金管理人对违规事项未予纠正,基金托管人将报告中国证监会。如
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有重大违规行为时,
基金托管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
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3
)针对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的检查,应及时提供有关
情况和资料。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 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
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业务联系方式(仅限机构客户)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直销中心传真: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

直销中心邮箱:[email protected]

(3)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4)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5)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6)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 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发
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
构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时,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二、注册登记人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105


49848
(集中办公区)


法定代表人:
孙树明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电话:
0
20
-
8
9
1
8
8
9
70


传真:
0
20
-
89899175


联系人:
李尔华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广州东塔)
29
层、
10



负责人:王晓华


电话:
020

37181333


传真:
020

37181388


经办律师:
杨琳

刘季平


联系人:王晓华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01
-
12



法人代表:毛鞍宁


联系人:赵雅



电话:
020

28812888


传真:
020

28812618


经办注册会计师:赵雅、
马婧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本基金,并

2021

5

7


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
2021
]
1614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一、
基金
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二、基金
类型


混合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募集方式与
募集期限


本基金的募集方式为代销与直销。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
金自
2021

7

5
日至
2021

7

9
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第七
部分第一款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基金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旦被
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基金发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
生效
,而仅代表发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募集场所


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向社会公开募集。办理
开放式基金业务的城市(网点)的具体情况和联系方法,请参见本基金之发售公告。







六、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
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








基金份额类别
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
购、申购基金
份额
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
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
计算日该类基金份额
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
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
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增加新的
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
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
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基金份额
发售
面值、认购价格和认购费用


1
、份额发售面值:人民币
1.00



2
、认购价格:人民币
1.00



3
、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认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认购费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
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认购
A
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

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普通

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特定投资

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依法设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
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包括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
及集合计划),以及可以投资基金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如将来出现可以投资基金的住房公积
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
理人可将其纳入特定投资

范围。



具体
认购
费率如下:



购金额(
M



普通投资者(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