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5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 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1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 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7,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最高成交价 为5.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881,746.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21年5月28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748,61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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