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路: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8:56:23 中财网
原标题:新金路: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1-50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
日,召开了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拟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6.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1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1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股
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17,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最高成交价
为5.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7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9,881,746.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
条、十九条的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
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
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
日(2021年5月28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32,748,617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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