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18:56:28 中财网
原标题:中兴商业: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1-3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沈阳国际科技开发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1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与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满未减持股份及后续减持计划预
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1-06),公司股东沈阳国际科技
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国科”)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14,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收到沈阳国科出具的《减持股份时间
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告知函》,截至2021年6月21日,沈阳国科
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沈阳国科尚
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沈阳国科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符合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沈阳国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沈阳国科
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
关注沈阳国科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敦促沈阳国科严格遵
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沈阳国科出具的《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实施进展告知
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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