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上证G60综指增强A : 德邦上证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德邦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 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重要提示 1、德邦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 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433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 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21年 6月 28日至 2021年 7月 23日。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 心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元(含认购 费,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 直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 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 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8、基金合同生效时,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 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 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 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 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 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10、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 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 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1年 6月 23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德邦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 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12、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服热线 400-821-7788或 021-36034888和销售机构销售网点的咨询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销售机构,本 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销售网点名单 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服热线咨询, 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基金份额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 1、样本空间 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的样本空间由满足以下条件的沪市 A股构成: (1)上市时间超过三个月,除非该股票的日均总市值排在沪市前 18位; (2)非 ST、*ST股票,非暂停上市股票。 2、选样方法 选取所有注册地位于长三角 G60九城市(上海松江、嘉兴、杭州、金华、苏 州、湖州、宣城、芜湖、合肥)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股。 3、指数计算 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计算公式为: 其中,调整市值=Σ (股价×调整股本数)。调整股本数的计算方法、除数修 正方法参见计算与维护细则。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机 构网站(国证指数网),网址:www.cnindex.com.cn。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 选成份股,具有与标的指数类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 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 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 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 和法律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存在流动性风险、保证金管理风险、执 行风险、基差风险、CTD券对应的国债品种发生变化的风险、展期风险、杠杆风 险等风险。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存在杠杆风险、基差风险、期货合约展期风险、盯市 结算风险、到期日风险、强行平仓风险、连带风险、股指期货市场政策风险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 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市场风险指由于标的价格变动而产 生的衍生品的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指当期权交易量大于市场可报价的交易 量而产生的风险。保证金风险指由于无法及时筹措资金满足建立或者维持衍 生品合约头寸所要求的保证金而带来的风险。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愿或无 法履行契约的风险。操作风险则指因交易过程、交易系统、人员疏失、或其他不 可预期时间所导致的损失。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技术进行资产配置,通过量化模型选择股票并构建股 票投资组合,而非进行频繁交易;量化模型通过学习股票市场历史数据并总结 其中的统计规律而产生,量化模型采用的历史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连续性 决定了量化模型的有效性和准确与否,因此量化模型存在失效的风险,同时宏 观经济环境、股票市场环境、交易规则等发生重大变化也可能会影响模型的有 效性,无法达到预期的投资效果。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的,基金合 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法律法规 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提前终止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 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 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7、流动性风险 由于开放式基金的特殊要求,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 回的要求。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整体流动性相对不足和流动性不均匀等原因可 能会造成基金建仓困难,或建仓成本很高;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 变现成本很高;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大额赎回的风险;证券投资中个券 和个股的流动性风险等。 (1)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 成份股权重分布均衡,集中度低,且成份股均属于流动性较好、交易活跃的股 票。债券部分主要投资于具备较高信用等级和流动性较好的债券。同时本基金 基于分散投资的原则在行业和个券方面未有高集中度的特征,综合评估在正 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 况或巨额赎回份额占比情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连续 2个开放日以 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 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 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同时,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 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 金管理人有权对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具体情形、程序见招募说明 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巨额赎回 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 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暂停基金估值、摆动定价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 为辅助措施。对于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使用,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严格审 批、审慎决策的原则,及时有效地对风险进行监测和评估,使用前经过内部审批 程序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实际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时,投资者 的赎回申请、赎回款项支付等可能受到相应影响,基金管理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 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操作,全面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德邦上证 G60创新综合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份额基金代码: 012415 A类份额简称:德邦上证 G60综指增强 A C类份额基金代码:012416 C类份额简称:德邦上证 G60综指增强 C(二)基金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以增强指数化投资方法跟踪标的指数,在严格控制与标的指数偏离风险 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本 基金力争使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7.75%。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A类基金份额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 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六)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包括创业板 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 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 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 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 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80%-95%,其中投资于上证 G60 创新综合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需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 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应收申购款等。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发起资金的认购金额下限、持有期限下限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且以发起 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年,法律法规或 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 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类基金份 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 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投资人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 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明。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且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 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 别,或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及其金额限制、调低销售服务费等,或对基 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该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十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 S1幢 2101-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人:陈淑娟 公司总机:021-26010999 直销电话:021-26010928直销传真:021-26010960 客服热线:400-821-7788 (2)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网址:www.dbfund.com.cn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和其他网上直销平台办理本基金的认 购、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规则请参阅相关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高天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2)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 288号 电话:571-87659826 客服电话: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李林 电话:021-68761616-8076 传真:021-68767032 客服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 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0755-82558340 传真:0755-8255835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20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号投行大厦 18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单晶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6)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号投资广场 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耀庭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办公地址:中国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杜晶贾鹏陈瑀琦 电话:028-86690057 电话: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4006-600109/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网址:www.gtja.com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 (1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号 7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邵珍珍 电话:021-53686888 客服电话:021-962518 网址:www.shzq.com (11)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 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号院 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0928123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号楼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3889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48网址:www.citics.com (15)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孙永祥 联系人:江恩前 电话:021-38784580-8920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16)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28层 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54967656 传真:021-54967293 客服电话:400-109-9918 网址:www.cfsc.com.cn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21-20315137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18)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号高科大厦 4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号保利广场 48层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电话:13971585665 客服电话:95571 网址:www.tfzq.com (1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 楼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朝内大街 2号凯恒中心 B座 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许梦园 电话:010-85156398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0)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号 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李娟 电话:021-80358523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1)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8号 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8号 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传真:021-80133413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22)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号 103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号浦江金融世纪广场 53F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张佳慧 电话:1391740510 传真:021-60195121 客服电话:400-921-7755 网址:www.leadbank.com.cn (2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 178号华融大厦 27层 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法定代表人:洪弘 联系人: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8.jrj.com.cn (2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幢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龙时代广场 B座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客服电话:400-1818-188网址:www.1234567.com.cn (26)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号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号同花顺大楼 4层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董一锋 电话:0571-88911818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5ifund.com (27)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号 3层 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客服电话:400-118-1188 网址:www.66liantai.com (2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267号 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苗明 电话:021-20691923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2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联系电话:021-36696312 客服电话:400-700-9665网址:www.ehowbuy.com (3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陈慧慧 联系电话:010-85657353 传真号码:010-65884788 客服电话: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3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号 SOHO嘉盛中心 30层 3006-3015室 法定代表人:周斌 联系人:侯艳红 客服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32)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3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申健 联系人:张蜓 电话:021-20219988 传真:021-20219923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网址:www.wg.com.cn (3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7层 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3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887226 客服电话:95177 网址:www.snjijin.com (3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号 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 33层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网址:www.yingmi.cn (37)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恒安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电话:010-85643600 客服电话:400-618-0707 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38)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 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5层 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东区 3号楼为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赵芯蕊 联系人:赵芯蕊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服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39)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万得大厦 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2782 传真:021-5071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服电话:400-799-1888 网址:www.520fund.com.cn (40)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 12号 17号平房 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 团总部 A座 15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服电话:95118 网址:kenterui.jd.com(41)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住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0507 传真:0755-2167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2)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明月路 1257号 1幢 1层 103-1、103-2办公区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号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联系人:范泽杰 电话:021-20530186 传真:021-20538999 客服电话:400-820-1515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43)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黄河路 333号 201室 A区 056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汇付天下 总部大楼 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联系人:甄宝林 电话:18001713632/021-34-13996-3011 传真:021-33323837 客服电话:021-34013999 网址:www.hotjijin.com (4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 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电话:010-65309516 传真:010-65330699 客服电话:400-673-7010 网址:www.jianfortune.com (45)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9层公寓 10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号 9层公寓 1008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魏晨 电话:010-52413385 传真:010-59644496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46)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号 30层 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的太平金融大厦 1503-1504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吴鸿飞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服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47)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 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 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 A座 5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联系人:王茜蕊 电话:010-59013825 传真:010-59013828 邮编:100032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网址:www.wanjiawealth.com (48)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环亚大厦 B座 601室 法定代表人:陶捷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3862682 邮编:430000 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站:www.buyfunds.cn (4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联系人:侯芳芳 电话:010-57319532 传真:010-84997571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50)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号 18层 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电话:021-50810673 联系人:毛善波 电话:021-50810673 传真:021-50810687 网址:www.wacaijijin.com (51)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路 116号大华银行大厦 703单元 法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电话:13918302493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www.pytz.cn (52)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号 2栋 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39号华业国际中心 A座 10层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38号院 1号泰康金融大厦 38层 邮编:100020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84 邮箱:[email protected] (53)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 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董宣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54)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 12号院 1号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电话:010-85632771 传真:010-85632773 联系人:王超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fund.sinosig.com (5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 楼 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 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联系电话:0371-855183996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56)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腾大道 2815号 3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联系人:何源 联系电话:021-33768132 客服电话:021-33635338/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fund.com (57)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号 法定代表人:王舰正 机构联系人:张萌 电话:010-58349088 传真:0891-6177483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www.xiquefund.com (58)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号院 2号楼 106室-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 10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张喆 电话:010-56075718 客服电话:400-680-2123 网址:www.zhixin-inv.com (5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www.licaimofang.cn (60)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 22号诺德大厦 2层 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联系人:于秀 电话:0411-39027810 客服电话:4000-899-100 网址:www.yibaijin.com (61)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025-66046166-849 传真:025-56878016 客服电话:025-66046166-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62)其他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 的相关公告。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1年 6月 28日至 2021年 7月 23日。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 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3个月。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募集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程序延长或缩短发售 募集期,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 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 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二、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及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并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 点)公开发售。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 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 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 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基金份额,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 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二)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三)认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 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认购费用在投资人认购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 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基金份额类别客户认购金额( M)认购费率 A类基金份额 M<50万元 1.0% 50万元≤ M<200万元 0.6% 200万元≤ 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1000元/笔 C类基金份额 0 注:M为认购金额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采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费用采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 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 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1:某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 费率为 1.0%,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 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00-99,009.90=990.10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00)/1.00=99,059.90份 即:投资者在募集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其对应认购费 率为 1.0%,若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00元,则其可得到 99, 059.90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认购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金额=申请总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以上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位,小数点后 2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 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 2:某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认购金额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0.00+50.00)/1.00=100,050.00份 即:投资人在募集期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若认购金额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 50.00元,则其可得到 100,050.00份 C类基金份额。 (五)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 请不允许撤销。 (六)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七)认购金额的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元(含认购费, 下同),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0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 销平台或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的,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单 笔最低金额为 10元。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常情况下,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 高认购金额限制,但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超过基金总 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 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 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 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三、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i.直销中心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个人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 9:30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 人)》及《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个人)》; B.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指定银行账户实名制凭证(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D.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投 资者信息填写及变更须知》、《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E.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代办业务授权委托书 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F.若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还需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复印件 或工作机构出具的收入证明、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最近 2年投资记录复印件(如 对账单或交易流水)、如具有相关金融从业经历,则可提供由工作机构出具的在 职证明、提供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客户承诺书》、投资者知识测试问卷; G.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提供填写完整的拟投资产品的《风险揭示书》; E.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购产品的风险等级 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 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F.申请认购 R5风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通投资者说明 以下信息:产品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 权利;信披内容、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 解决安排,签署上述《普通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 投资者确认书》,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 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 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 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直销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 金管理人将在 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 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 束的除外)。 2、机构投资者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每日上午 9:30至下午 17:00(周六、周日 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产 品)》、《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机构版)》;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已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 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 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为境外机构投资者,还应提交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投资额度的审批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须 加盖托管银行印章); C.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无需 提供); D.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三证合一,则无需提 供); E.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F.需要开通传真交易的投资者,应签署加盖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书》; G.加盖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 H.加盖公章、法人章、经办人签章《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I.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控制人签字的《控制人税收居 民身份声明文件》 J.填写合格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章的《反洗钱身份识别信息采集表》; K.加盖公章及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 L.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信息采集及变更须知》; M.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N.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投资者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O.加盖公章的法人、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P.开展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Q.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2)投资者提供下列材料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A.填写合格并加盖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B.资金划付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C.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D.普通投资者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经办人签章的《产品 风险揭示书》一式两份;普通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申请认 购产品的风险等级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还需额外签署《普通投资者购 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申请认 购 R5风险产品时,应由直销人员或销售人员向普通投资者说明以下信息:产品 的详细信息、重点特性和风险;产品的主要费用、费率、及重要权利;信披内容、 方式及频率;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损失;投资者投诉方式及纠纷解决安排,签署上述《普通 投资者购买风险不匹配产品申请书》及《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 者确认书》,以及还应让投资者填写《追加了解信息问卷》; E.普通投资者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无法购买高于其风险等级的 产品。 投资人开户的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 3)认购资金的缴付: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前,以电汇、支票主动付款或贷记凭 证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下列直销专户。 A.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第一支行 账号:310066726018170166900 B.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吴淞路支行 账号:1001197819200053442 C.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大连路支行 账号:121910244310802 D.户名: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账号:31001511980050031801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基金管理人 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认购资金在到达基金管理 人指定直销专户后重新提交认购申请。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 到账日为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17:00之前认购资金未到达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E.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 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金 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 束的除外)。 (二)网上直销的开户与认购流程: 1、开户及认购时间:募集期间 24小时接受开户、认购申请。工作日 17:00之 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时,需验证身份信息, 阅读风险提示函,并签订网上直销协议。新用户第一次登录时,系统将要求投 资者进行风险测评。 (2)认购流程: A.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当日,即可使用基金账号或 交易账号办理认购业务; B.投资者通过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的流程请参见本公司网站所公 布的《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公告。 3、注意事项 (1)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被实时扣除,则该笔提交的申请失败。请确保 银行账户有足额资金后重新发起认购申请。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已划付认购资金,但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已划付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C.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对登记机构确认的无效认购,基金管理人将在 7个工作日内将认购资 金退回,投资者可在退回的认购资金到账后再次提出认购申请(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 。 四、非直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非直销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非直 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一)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 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 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以及利息转份额的 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 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 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总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其认 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 3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 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 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 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 自承担。 七、发售费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 金财产中列支。若本基金募集失败,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各自承担。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各项费用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列支。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 S1幢 2101-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成立时间:2012年 3月 27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9号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王菁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公司网站:www.dbfund.com.cn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联系人:邓凯 电话:0571-88261570 传真:0571-88268688 成立时间:1993年 04月 16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68,696,778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 〔2004〕91号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3〕1519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 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本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 营结汇、售汇业务。 (三)发售机构 发售机构名单详见“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情况”中的“(十一)销售机 构”。 (四)登记机构 名称: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503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600号 S1幢 2101-2106单元 法定代表人:左畅 联系电话:021-26010999 联系人:吴培金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丁媛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邮政编码:100738 公司电话:010-58153000 公司传真:010-85188298 签章会计师:陈露、蔺育化 业务联系人:蔺育化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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