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公司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时间:2021年06月23日 17:21:38 中财网
原标题:朗科智能: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43 证券简称:朗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0

证券代码:123100 证券简称:朗科转债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股东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褚青松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1-051),披露了持有本公司股份740,520股(占公司总股本0.36%)的监事
会主席褚青松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185,100股(占公
司总股本0.09%),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
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将于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2021年4月29预
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注1:上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均以减持预披露公告时点数据为基准。)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206,279,700股变为
268,163,610股,股东褚青松先生本次拟减持股数调整为240,630股。本次权益分派前后股东
持股情况对照表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权益分派实施前持有的股份

权益分派实施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褚青松

合计持股数量

740,520

0.36

962,676

0.36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85,130

0.09

240,669

0.09

高管锁定股

555,390

0.27

722,007

0.27



公司于近日接到褚青松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1年6月22日,褚
青松先生预披露的减持数量已过半且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
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区间

减持价格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数的比例
(%)

褚青松

集中竞价

2021-6-22

14.36-14.72

240,500

0.09

合计

集中竞价

--

--

240,500

0.09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褚青松

合计持股数量

962,676

0.36

722,176

0.27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40,669

0.09

169

0.00

高管锁定股

722,007

0.27

722,007

0.27



注2:①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
于四舍五入所造成;②上述数据均以2020年底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的数据为准。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未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减持数量存在差异系减持预披露公告后
至减持期间公司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所致,权益分派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1-055)。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褚青松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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