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 202 1 - 0 60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 暨回购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21 年 1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44 元 /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 - 01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 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 的,应当于事实发生 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 年 6 月 2 3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 ,895,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 .0042 %, 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2 6.94 元 / 股、最低成交价为 2 1.42 元 / 股,成交总金额 4 8,379 , 077.56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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