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67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 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 1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保证 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0-144),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1号结 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中合盛”)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 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861,9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8.4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截至2021年3月24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于2021年3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1-020)。 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收到中合盛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到期的告知 函》及《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中合盛减持计划实施结果及新的减持计划公 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在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6月23日减持期间,中合盛未减持公司股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盛汇峰智能1号结构化股权投 资私募基金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中合盛持有公司34,292,971股股份,占公司 现有总股本的8.44%。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总股本271,006,2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合盛持有的公司股份由22,861,981股增加至 34,292,97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仍为8.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产品临近到期。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292,971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8.4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 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5、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中合盛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 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有关股份锁定承诺如下: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全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该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本公告日,中合盛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中合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颁布的规章制度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 相关承诺的情况。 3、中合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造成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合盛将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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