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远优享混合A :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 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6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远优享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09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 1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博远优 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1-06-30 赎回起始日 2021-06-30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1-06-30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1-06-30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1-06-30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博远优享混合 A 博远优享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0906 01090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 资) 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 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基金登记机构确 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O申购金额限制 1 、投资者通过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的,单个基 金交易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下同)均为10元,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 申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0元。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 制;采用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受最低申购金额及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也不得存在变相规避50%比例要求的情形,在基 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O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 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其他销售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 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3.2.1O前端收费 博远优享混合 A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备注 M 〈 100 万 0.80% 非养老金客户 100 万 ≤M 〈 300 万 0.50% 非养老金客户 300 万 ≤M 〈 500 万 0.30% 非养老金客户 500 万 ≤M 1000.00 元 / 笔非养老金客户 M 〈 100 万 0.08% 养老金客户 100 万 ≤M 〈 300 万 0.05% 养老金客户 300 万 ≤M 〈 500 万 0.03% 养老金客户 500 万 ≤M 1000.00 元 / 笔养老金客户 博远优享混合 C 申购金额 (M) 申购费率备注 - 0 本基金 C 类份额无申购费 注:上述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 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包括但不限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 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组合。如未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 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可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 范围。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由申购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申购费用主要用于本基金的 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部分销售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者参见其相关公告。 3.2.2O后端收费 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O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办理申购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 金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O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A类或C类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若投资者单个 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 则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一次 性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或转换转出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A类或C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份时,该类份额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或转换。 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管理人有权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限额和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具体规模或比例上 限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 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O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博远优享混合 A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 〈 7 天 1.50% 7 天 ≤N 〈 30 天 0.75% 30 天 ≤N 〈 180 天 0.50% 180 天 ≤N 0 博远优享混合 C 持有期限 (N) 赎回费率 N 〈 7 天 1.50% 7 天 ≤N 〈 30 天 0.50% 30 天 ≤N 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从该份额初始登记日开始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 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天 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 期等于或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 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6个月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对持有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少于30天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等于或长于30天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以上每个月按30天计算,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续费。 4.3O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遵循“未知价” 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2、本基金遵循“份额赎回”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办理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6、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 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 金合同载明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 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划付时间 相应顺延;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 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O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收取。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 差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档次进行补差计算;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 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O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基 金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 3、基金转换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在转换申请当日规定的交 易时间内,投资者可撤销基金转换申请。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端必须处于可转出的状态,转入基金端必须处于 可转入的状态。 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4、单笔转换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各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最低赎回份额 的规定。 若某笔转换导致投资者持有的单只基金余额低于该基金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 最低持有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持有的该基金剩余份额强制赎回; 5、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 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 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 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 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除另有公告外); 6、转换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份额登记日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转换; 7、基金份额在转换后,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 开始计算;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 下调整上述原则。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已开通此业务的销售机构办理,具体业务规则以相关销售 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O场外销售机构 7.1.1O直销机构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43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T2栋 4301 法定代表人:钟鸣远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2日 电话:(0755)29395888 传真:(0755)29395889 联系人:邹莉 客户服务电话:(0755)29395858 网站:www.boyuanfunds.com 7.1.2O场外非直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陈佳瑜 电话 0574-8707761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4 网址 www.nbcb.com.cn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马梦洁 电话 020-66338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www.gf.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杜杰 电话 010-60838888 传真 010-6083602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 号龙翔广场东座 5 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联系人焦刚 电话 0531-8960616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sd.citics.com 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 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5 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gzs.com.cn 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联系人刘玲玲 电话 0755-82825551 传真 0755-82825550 客户服务电话 95517 网址 www.essence.com.cn 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联系人姚巍 电话 021-525235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25 网址 www.ebscn.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黄婵君 电话 0755-82960167 传真 0755-8343737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网址 www.newone.com.cn 9、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 18-21 层及第 04 层 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 4 层、第 18-21 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联系人万玉琳 电话 0755-820269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32/400-600-8008 网址 www.ciccwm.com 1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联系人杨涵宇 电话 010-650511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910-1166 网址 www.cicc.com 11、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电话 021-23586583 客户服务电话 95357 网址 www.18.cn 1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 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李琪 电话 021-80365243 传真 021-608199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990-8826 网址 www.citicsf.com 1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 400-181-818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 400-181-8188 网址 fund.eastmoney.com 1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 号 3 幢 5 层 599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 号黄龙时代广场 B 座 6F 法定代表人祖国明 客户服务电话 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1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 -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 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王宇昕 电话 020-89629099 传真 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 020-80629066 网址 www.yingmi.cn 16、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兴盛南路 8 号院 2 号楼 106 室 -6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盛世龙源国食苑 10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联系人张喆 电话 010-56075718 传真 010-677676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0-2123 网址 www.zhixin-inv.com 1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 9 号 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 1687 号 2 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黄欣文 电话 021-80358523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网址 www.noah-fund.com 18、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 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 号绿地紫峰大厦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张竞妍 电话 025-66046166-849 传真 025-56878016 客户服务电话 025-66046166 转 849 网址 www.huilinbd.com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1 号元茂大厦 903 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李珍珍 电话 0571-88911818 传真 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 952555 网址 fund.10jqka.com.cn 2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 021-36696312 传真 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 400-700-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500 号 30 层 3001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 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 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骆睆 电话 021-6537007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5369 网址 www.jiyufund.com.cn 22、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 上海 ) 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 277 号 3 层 31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 号 8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兰敏 电话 021-52822063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8-1188 网址 www.66zicha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增减、变更发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 站公示。 7.2O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6月30日起,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 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最新披露的《博远优 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远优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 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 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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