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应急: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船应急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3048 债券简称:应急转债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 所)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公司特定股东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 究所)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477,28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股东武汉第二船舶设计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九研究 所、以下简称“七一九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持股情况:截至公告日,七一九所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9,477,28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 2.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3.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 19,477,282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02%;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6.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七一九所此前已披露的承诺的情 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 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七一九所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 国 船 舶 重 工 集 团 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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