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行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 202 1 - 0 5 3 转债代码: 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履行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2021 年 5 月 1 0 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 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 关于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 “ 业绩补偿方案 ” ) ,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 021 年 5 月 2 1 日,公司 2 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浙江新龙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实业”) 100% 股权 ,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 吴岳民 、 吴晓 俊 、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 ” )、新昌县五 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五龙投资 ” ) ( 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方” )签订 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统称“《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 的约定 : ( 1 ) 因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标的新龙实业 2020 年业绩承诺部 分未实现,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予以补偿; ( 2 ) 在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上年度审计 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由补偿义务人即业绩承诺方向 上市公司支付该年度需补偿 给上市公司的全部股份和现金; ( 3 ) 若补偿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的,应根据上市公司的 书面通知,将应补偿的现金支付至指定账户 ; ( 4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业绩补偿方案后,公司将以人民币 1.00 元 的总价 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并予以注销,且同步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 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 分股份通知债权人暨减资的公告》 ,就该股份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向债权人进行 了公告通知。 二、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已与业绩承诺方就拟回购的公司股份及补偿金 额签署了《 转让协议暨股份、现金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 》 ,约定由公司以 0.33 元 人民币的价格回购吴岳民持有的 337,463 股公司股票、以 0.18 元人民币的价格回 购吴晓俊持有的 181,711 股公司股票、以 0 . 49 元人民币的价格回购五洲控股持有 的 503,234 股公司股票 。 针对本次股份回购,除签署《 转让协议暨股份、现金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 》 外,还需 要债权人公告期满、办理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以及相关监管机构审核 等前置法定程序,并在该等前置法律程序结束后办理相应的股份过 户及 待债权人 公告期满后进行 注销手续。 目前业绩承诺方已按 《转让协议暨股份、现金补偿及回购注销协议》 的 约定 将业绩补偿现金及现金分红款 足额汇入 公司指定账户, 股份补偿 过户 相关资料 已 提交 至监管机构审核,由于前置法定程序尚需一定时间,无法在 审计机构出具上 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 完成股份 过户程序。公司后续将尽快推进相关前置 法定程序的实施,切实履行相关业绩承诺及回购注销义务,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 02 1 年 6 月 2 9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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