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XNXA : 关于旗下40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40只公募基金增加侧袋 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备案,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对旗下40只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 产品资料概要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修订基金范围 本次修订所涉基金见下表: 序号基金名称 1 长信美国标准普尔 100 等权重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 长信乐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 长信低碳环保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 长信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 长信电子信息行业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6 长信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 长信量化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 长信先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 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长信利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长信睿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长信稳利资产配置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13 长信价值蓝筹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长信合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 长信消费精选行业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 长信先机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7 长信利尚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 长信创新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9 长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 长信改革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1 长信国防军工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2 长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3 长信医疗保健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4 长信恒利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 长信稳健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 长信先利半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 长信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8 长信利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9 长信稳进资产配置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30 长信量化价值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1 长信利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 长信颐天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FOF) 33 长信易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 长信利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5 长信增利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6 长信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7 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8 长信双利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9 长信内需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0 长信银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订主要为增加侧袋机制相关表述,内容包括前言、释义、基金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 资、基金资产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并 同步修改托管协议、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关涉及内容。上述 对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修订的内容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查阅修订后 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产品资料概要。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网址:www.cxfund.com.cn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销售机构 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 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 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附件:修订对照表 1、基金合同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长信企业精选两年定期开 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章节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 第一部分 前言 无 八、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 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 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 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 风险。 第二部分 释义 无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 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 申购与赎回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情形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 措施。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 , 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 事人及权利 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 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 权益。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 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基金 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 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 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 有平等的投票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表有 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 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无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1 、基金份额持有人行使提议权、召集权、提名权所需单独或合计代表相关基 金份额 10% 以上(含 10% ); 2 、现场开会的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3 、通讯开会的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 4 、当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小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 , 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权 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5 、现场开会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 以上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6 、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7 、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涉及主袋账户和侧袋账户 的,应分别由主袋账户、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表决,同一主侧袋账户内 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表决事项未涉及侧袋账户的,侧袋账户份额 无表决权。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规定以本节特殊约定内 容为准,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部分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无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 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 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五部分 基金资产估 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无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 税收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或相关公告。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 与分配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 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息 …… (十八)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其他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2、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侧袋机制相关内容的修订对照表,以长信企业 精选两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章节原文条款修改后条款 重要提示无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 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 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 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 险。 二、释义无 58 、侧袋机制:指将基金投资组合中的特定资产从原有账户分离至一个专门账户 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属于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户称为侧 袋账户 59 、特定资产:包括:(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 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九、基金份 额的申购与 赎回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 情形 …… 7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暂 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 措施。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 7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并采取延 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 施。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 5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无 (十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 机制”章节或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十、基金的 投资 无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绩 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 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 规定。 十二、基金 资产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 、当前一估值日基 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 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 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 基金管理人应当暂 停基金估值;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 ,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无 (八)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 十五、基金 费用与税收 无 (五)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其他费用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或相关公告。 十六、基金 的收益与分 配 无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 机制”章节的规定。 十八、基金 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 息 …… 18 、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 18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规定。 19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十九、侧袋 机制 无 十九、侧袋机制 (一)侧袋机制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和特定资产范围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 , 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及公司所在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特定资产包括 : ( 1 )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 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2 )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仍导致资 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 ( 3 )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 (二)侧袋机制实施期间的基金运作安排 1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1 )侧袋账户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基金份 额持有人申请申购、赎回或转换侧袋账户基金份额的,该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将 被拒绝。 ( 2 )主袋账户 基金管理人将依法保障主袋账户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权利, 并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事项,具体事项届时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 关公告中规定。 ( 3 )当特定资产占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 以上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 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基金估值,并暂停接受基金申购赎回申请或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 对于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仅办理主袋账户的赎回 申请并支付赎回款项。在启用侧袋机制当日收到的申购申请,视为投资者对侧袋 机制启用后的主袋账户提交的申购申请。 2 、基金份额的登记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对侧袋账户份额实行独立管理,主袋账户 沿用原基金代码 , 侧袋账户使用独立的基金代码。侧袋账户份额的名称以“基金简 称 + 侧袋标识 S+ 侧袋账户建立日期”格式设定,同时主袋账户份额的名称增加大写 字母 M 标识作为后缀。基金所有侧袋账户注销后,将取消主袋账户份额名称中的 M 标识。 启用侧袋机制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登记机构应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原有 账户份额为基础,确认相应侧袋账户持有人名册和份额。 侧袋账户资产完全清算后,基金管理人将注销侧袋账户。 3 、基金的投资及业绩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基金的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应当以主袋 账户资产为基准。基金管理人不得在侧袋账户中进行除特定资产处置变现以外的 其他投资操作。 基金管理人、相关服务机构在展示基金业绩时,应当就前述情况进行充分的 解释说明,避免引起投资者误解。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应当在侧袋机制启用后 20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主袋账户投 资组合的调整,但因资产流动性受限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情形除外。 4 、基金的估值 侧袋机制启用当 日 ,基金管理人以完成 日 终估值后的基金净资产为基数对主 袋账户和侧袋账户的资产进行分割, 与特定资产可明确对应的资产类科目余额、 除应交税费外的负债类科目余额一并纳入侧袋账户。基金管理人应将特定资产作 为一个整体,不能仅分割其公允价值无法确定的部分。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侧袋账户单独设置账套,实行独立核算。 如果本基金同时存在多个侧袋账户,不同侧袋账户分开进行核算。侧袋账户的会 计核算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5 、基金的费用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侧袋账户资产不收取管理费。因启用侧袋机制产生的咨 询、审计费用等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将与处置侧袋账户资产相关的费用 从侧袋账户中列支。 6 、基金的收益分配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在主袋账户份额满足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条件的情形下, 基金管理人可对主袋账户份额进行收益分配。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 7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 )基金净值信息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披露侧袋账户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 金份额累计净值。 ( 2 )定期报告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定期报告中的基金会计报表仅需针对主袋账户进行 编制。侧袋账户相关信息在定期报告中单独进行披露,包括但不限于: 1 )侧袋账户的基金代码、基金名称、侧袋账户成立日期等基本信息; 2 )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初始负债; 3 )特定资产的名称、代码、发行人等基本信息; 4 )报告期内的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与处置特定资产相关的费用情况及其 他与特定资产状况相关的信息; 5 )可根据特定资产处置进展情况披露特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参考区 间,该净值或净值区间并不代表特定资产最终的变现价格,不作为基金管理人对 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 6 )可能对投资者利益存在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况及相关风险提示。 ( 3 )临时报告 基金管理人在启用侧袋机制、处置特定资产、终止侧袋机制以及发生其他可 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后应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启用侧袋机制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启用原因及程序、特定资产流动性和 估值情况、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影响、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 处置特定资产的临时公告内容应当包括特定资产处置价格和时间、向侧袋账 户份额持有人支付的款项、相关费用发生情况等重要信息。侧袋机制实施期间 , 若 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规 定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8 、特定资产处置清算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制定变现方案,将侧袋资 产处置变现。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及时向侧袋 账户对应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款项。 9 、侧袋的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和终止侧袋机制后,及时聘请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具体如下: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时, 就特定资产认定的相关事宜取得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启用侧袋机制后五个工作日内,聘请于侧袋机制启用日发 表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侧袋机制启用日本基金持有的特定资产情况出具专 项审计意见,内容应包含侧袋账户的初始资产、份额、净资产等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年度报告进行审计时,应对报告期间基金侧袋机制运行 相关的会计核算和年报披露,执行适当程序并发表审计意见。 当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后,基金管理人应参照基金清算报告的相关要 求,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侧袋账户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 意见。 (三)本部分关于侧袋机制的相关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 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审议。 二十、风险 揭示 (二)投资组合的风险 …… 3 、流动性风险 …… ( 4 ) 实施备用的流 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 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 潜在影响 …… (二)投资组合的风险 …… 3 、流动性风险 …… ( 4 )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 4 )实施侧袋机制 具体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章节的相关内容。当本基金启用侧袋机 制时,实施侧袋机制期间,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 购、赎回和转换。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 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能因此面临损失。 注:以上更新修订内容仅为示例,不同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中相应 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存在差异,具体请以相关基金披露的修订后法律文件内容为 准。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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