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艺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股份进展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 例超过1%的公告 控股股东邹伟民先生以及一致行动人陈敏、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 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 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告 知函》,获悉邹伟民先生于2021年6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的 方式减持,减持公司股份4,38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86,078,766的比例 为1.53%,超过1%。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 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邹伟民 住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1年6月28日 股票简称 传艺科技 股票代码 002866 变动类型 (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增持/减持股数(万股) 增持/减持比例(%) 邹伟民 438.00 1.53 合 计 438.00 1.53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 来源(可多选)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万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 (万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承源投资 534.6500 1.87 534.6500 1.87 陈敏 314.5000 1.10 314.5000 1.10 邹伟民 14,946.5000 52.25 14,508.5000 50.72 合计持有股份 15,795.6500 55.21 15,357.6500 53.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30.7750 15.14 3,892.7750 13.6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464.8750 40.07 11,464.8750 40.07 注: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邹伟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5,085,000股, 一致行动人承源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346,5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2.58%, 一致行动人陈敏持有3,145,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53.6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向、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伟民先 生计划自本减持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72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 邹伟民先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为43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持 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5、控股股东邹伟民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的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4、公司将持续关注邹伟民先生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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