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五洲新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 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 2021- 054 转债代码: 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 020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4月 28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n) 披露了 《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经事后核查发现,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 中的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 正如下: 一、《 2020 年年度报告》中 “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之“七、合并财务报表 项目注释”之“ 26 、无形资产”之“( 1 ) . 无形资产情况” 更正前: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 利技术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45,450,069.69 5,998,654.83 110,307.89 4,433,251.28 255,992,283.69 2.本期增加 金额 4,557,648.63 3,348,277.60 7,905,926.23 (1)购置 4,557,648.63 3,348,277.60 7,905,926.23 3.本期减少 金额 513,871.91 513,871.91 (1)处置 513,871.91 513,871.91 4.期末余额 249,493,846.41 9,346,932.43 110,307.89 4,433,251.28 263,384,338.0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2,350,997.01 3,728,573.61 110,307.89 912,728.20 37,102,606.71 2.本期增加 金额 5,661,893.55 801,343.84 782,338.46 7,245,575.85 ( 1)计 提 5,661,893.55 801,343.84 782,338.46 7,245,575.85 3.本期减少 金额 66,093.57 66,093.57 (1)处置 66,093.57 66,093.57 4.期末余额 37,946,796.99 4,529,917.45 110,307.89 1,695,066.66 44,282,088.99 三 、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211,547,049.42 4,817,014.98 2,738,184.62 219,102,249.02 2.期初账面 价值 213,099,072.68 2,270,081.22 3,520,523.08 218,889,676.98 更正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管理软件 商标 使用权 专利权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45,450,069.69 5,998,654.83 110,307.89 4,433,251.28 255,992,283.69 2.本期增加 金额 4,557,648.63 3,348,277.60 7,905,926.23 (1)购置 4,557,648.63 3,348,277.60 7,905,926.23 3.本期减少 金额 513,871.91 513,871.91 (1)处置 513,871.91 513,871.91 4.期末余额 249,493,846.41 9,346,932.43 110,307.89 4,433,251.28 263,384,338.01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2,350,997.01 3,728,573.61 110,307.89 912,728.20 37,102,606.71 2.本期增加 金额 5,661,893.55 801,343.84 782,338.46 7,245,575.85 ( 1)计 提 5,661,893.55 801,343.84 782,338.46 7,245,575.85 3.本期减少 金额 66,093.57 66,093.57 (1)处置 66,093.57 66,093.57 4.期末余额 37,946,796.99 4,529,917.45 110,307.89 1,695,066.66 44,282,088.99 三 、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 价值 211,547,049.42 4,817,014.98 2,738,184.62 219,102,249.02 2.期初账面 价值 213,099,072.68 2,270,081.22 3,520,523.08 218,889,676.98 二 、 《 2020年年度报告 》中 “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之“ 十二、关联方及关 联交易 ” 之 “ 5、 关联交易情况 ” 之“( 4) 、关联担保情况” 更正前: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张峰 3,000.00 2020/12/14 2021/12/21 否 张峰、俞越蕾 10,000.00 2020/9/25 2021/9/22 否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张峰 30,000,000.00 2020/12/14 2021/12/21 否 张峰、俞越蕾 100,000,000.00 2020/9/25 2021/9/22 否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张峰与招商银行绍兴分行于 2020年 12月签订(编号 571XY202003903501)最高限额 为 10,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招商银行绍兴分行 3,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张峰、俞越蕾与光大银行绍兴分行于 2020年 9月签订(编号 SXZBZZ20200052)最高 限额为 13,000万元的保证合同,为公司在光大银行绍兴分行 10,000万元短期借款提供保证 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 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6月 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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