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6:11:24 中财网
原标题:中顺洁柔: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99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公
司董事、副总裁刘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因个人资金需求,其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
持公司股份60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刘
金锋先生的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金锋

大宗交易

2021/6/29

27.38

601,200

0.045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刘金锋

合计持有股份

2,410,550

0.1837%

1,809,350

0.137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602,638

0.0459%

1,438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07,912

0.1378%

1,807,912

0.1378%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减持人员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本人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


截至目前,刘金锋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刘金锋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刘金锋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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