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7)。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 司部分股份,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 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减持不超过 87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347%)。 2021年4月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7),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根据张志强先 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张志强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共减持股份10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减持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张志强 集中竞价 2021.3.4 9.26 100,000 0.04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志强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621,250 1.3042 无限售股份 873,750 0.4347 773,750 0.3850 合计 3,495,000 1.7389 3,395,000 1.6892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张志强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志强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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